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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

  2019年部门预算

  水政监察大队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水政监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水政监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水政监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根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其它行政措施和行政执法活动,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征收水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设有:办公室、监察室。下调0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树立法律意识、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1、注重学习,提高水政监察人员政治素养与业务素质。学习是提升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有效途径。一年来,我们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重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并能自觉运用党的政治理论来指导水政执法的方向,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也不放松业务学习。大队干部职工在工作之余学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在办案执法中经常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并抽出一定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及案件剖析,同时还与兄弟县市交流执法案卷和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同时,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发展水政监察队伍的方法。为确保水利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完善和加强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我们按照《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研究如何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

  2、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局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一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政务、事务分开,简化手续,把执法内容、收费标准放到公示牌上,做到公开服务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服务承诺;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水政监察队伍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年初建立了执法管理目标责任制度,首问追究制度,并制定定期考核和奖惩制度,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任务明确,职责清楚。以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改善服务多办实事为着力点,下大力气重点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向社会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并将工作职责、审批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文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责任人员、工作时间、联系电话等事项明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使服务全过程公开、公正。通过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和为群众服务的质量。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营造良好氛围

  3月22号, 是第26个世界水日和第31个中国水周纪念日,县水务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围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编制成图文并茂的知识读本,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水法规和水利知识宣传材料、宣传纪念品1万余份,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咨询,接受群众咨询服务100余人次。随后,将深入各乡镇、学校、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当日,先期准备的五百余只环保袋很快送完。与此同时,咨询牌前面的宣传展板和印制精美的宣传画册也引来群众争相驻足浏览。在接下来的宣传周内,水务局水法宣传还将从3月22日到28日分别深入到白水、金马、旧城、永宁、午街、三塘和向阳等乡镇集贸市场进行宣传活动。截止3月28日止,共开展宣传8场次,出动160人次、16车次,向各乡镇散发九个内容的宣传单2万余份,环保手提袋5000只、宣传笔5000只,纸杯5000余个,宣传扇5000把,接受咨询人数360余人。通过活动周的开展,增强了人们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观念,为建立人水和谐、持续发展的节水型社会创造良好的水法制环境。据悉:年内将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目标的河长制,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全面提升河流的水生态环境;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增全社会爱水、护水、惜水、节水的水资源保护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利保障。

  (三)、严格执法标准,规范工作制度

  水政监察大队是水利局开展水行政执法的核心机构,在机制管理上,不断探索工作新机制,“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转向科学手段管理的转变”为目标。切实加强水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的建章立制,在执法过程中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的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服务承诺制度,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注重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水务执法行为,我大队5月7日—5月9日派出1人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能力提高培训班,在培训过程中我大队职工认真听课。以培训促学习,以培训促提高,以培训促队伍建设。加强水务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水务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业务素质和水政执法能力及水平。并顺利通过考试。

  在具体执法中,力求无论是哪一类案件都能做到依法查处,既要增强执法力度,又要加强业务技能的提高。一年来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起(白水塘占用河道非法排污);调处水事纠纷2起。已全部作出调解处理。为维护正常的水事活动秩序,将水事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承担人饮供水任务的茨凹、五者、阿味、白水塘、板桥河等5座县管水库水源水质保护工作进行督查,均围绕水源水质保护从不同程度开展了一些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巡查、监测,板桥河水库、五者水库做好水源林保护,加大宣传力度,白水塘水库加强对库区垃圾清理等水环境整治工作,对保护水源水质起到了一定作用。对中大河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水环境、水生态健康发展。按照管理区域的重要性,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水源地水质、水工程、采石、采砂、矿山企业和工业园区等进行巡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逐一排查上报影响库区水质的工业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及时制止和处理水事违法案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增加了11.4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14.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05万元(本级财力114.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增加了11.4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增加了11.4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2万元,与上年减少0.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减少所致;

  2.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72万元,与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3.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6万元,与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4.2130309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执法监督89.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等支出,与上年增加12.36万元,增长16%,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5.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29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4.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13.72万元,与上年增加11.49万元,增长11%,增长的原因是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4.0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14.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增加了11.49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0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1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增加了11.49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人员支出增加11.49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114.05万元,增加11.49万元,增长11%,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0;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万元,固定资产32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纳入《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储备上报项目(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0个,2019年项目预算总投资0万元。至目前,其中:县本级共审核批复下达预算项目0个,预算金额合计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9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19年预算公开505012_201903140840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