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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本级)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0000

  2019年度泸西县水务局(机关)预算部门 

  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水务局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泸西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泸西县水务局(机关)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泸西县水利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和水文的行业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制度。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8)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9)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12)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4)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15)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水务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物资管理科,规划计划管理科、农田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人事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2019年,县水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党的建设,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目标为主要任务,严格执行依法治水管水制度,全面推进民生水利建设,积极应对防汛减灾和蓄水、供水安全,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两手发力抓实水务机制创新。牢固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打造“红高原·泸西”县域品牌,让水资源开发利用得到淋漓尽致展现,更好服务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做好各项项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对水利建设所提出的重大决策和奋斗目标,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思想。加强对“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组织生活制度教育监督管理党员的实效,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进一步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重落实,重细小,从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抓起,从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抓起,从严肃会风会纪抓起,从严肃工作纪律抓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抓实民生水利建设。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打造“红高原·泸西”县域品牌,让水资源开发利用得到淋漓尽致展现为主要任务,全面加强水源开发、农村饮水有保障、高效节水、河道治理、水环境整治等重点民生水利建设,为泸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安全水保障。2019年计划水利建设投资12亿元,年内完成8亿元,与2018年完成增加2.4亿元,实施工程12件 。在建工程2件。积极推进白水塘水库扩建及灌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水库防洪工程项目(年内完成2亿元),泸西现代花卉产业园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1.62万亩,投资8500万元)。竣工投产4件。向阳乡足马河、午街铺镇绿峨大河河外至大水塘段、白水益谷河防洪河道修复、永宁中大河防洪应急抢险4件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6770.45万元,治理河道18.86公里,新建护岸13公里。新开项目6件:①继续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力度,计划投资1122万元,对白水中坝、无浪水厂、金马片区、中枢东部片区主管道进行更换,管道总长49.27km;对拖见村实施管网延伸工程。通过5件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饮水项目正常运作,稳定区域供水正常。②泸西县白水益谷河防洪河道修复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573.91万元。主要对白水溢谷河进行巩固配套3.614km,加固后引洪河设计引洪流量为54m³/s。③泸西县永宁中大河防洪应急抢险工程。治理长度3.75km,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47.83万元。④云南省甸溪河泸西段治理工程(投资3689万元),⑤平海子水库扩建,估算总投资58879.09万元,扩建后的平海子水库总库容1092.0万m³(由330.79万m³增至1092.0万m³),⑥泸西县所梅乐水库连通工程,投资13470万元。

  前期工作5件。板桥河水库扩建。拟扩建成总库容11500万m³的大(二)型水利工程,工程估算投资20亿元,新建溢洪道、倒滤体等,输水主干渠全长41公里,新增灌溉面积7万余亩,改善灌溉面积14万亩。白水塘水库扩建。估算投资10亿元,主要对白水塘水库下塘进行防渗处理;进行人工瀑布、跌水、栈桥等园林景观建设。修建西大沟连接阿庐瀑布公园,打造城市中心公园海绵体。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矿厂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估算投资1250元水土流失治理面10km²。同时,继续抓好三塘谷麦得水库、永宁王家村水库前期后续工作,争取2019年内得到上级审查批复。

  (3)积极应对防汛减灾和蓄水、供水安全。积极面对气候的复杂多变性,增强防汛责任意识,加大防汛减灾工作力度,做好水库蓄水安全,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用水保障。2019年计划蓄水1.4亿m³,实现工农业和城乡人民生产生活供水1亿m³。

  (4)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等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各乡镇管理的水库、坝塘的水源保护、水质净化工作,绿化库区环境,提高库区森林覆盖率,加大涵养水源,增加水库蓄水能力。继续加大农村环境和河道治理工作,营造节水、惜水、爱水、护水、亲水的浓厚氛围,全力打造水生态文明建设。

  (5)严格执行依法治水管水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水利方针,强化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抓好水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的征收。按照《泸西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相关考核内容的指标,对各乡镇开展考核。同时完成州级对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目标。

  (6)两手发力抓实水务机制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紧紧围绕水资源管理、水利投融资、基层水利服务等事关水利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水利改革目标,完成水价综合改革后续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压实各级干部责任;抓好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水务行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高质量圆满完成省、州、县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工作任务,为泸西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好水利命脉作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泸西县水务局(机关)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2.05万元。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5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52.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5.18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由于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352.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2.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2.05万元(本级财力352.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18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由于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总支出为35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0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5.18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由于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5.37万元,与上年减少558.47万元,减少82.88%,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所致;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19.43万元,与上年减少13.4万元,减少40.8%,主要是缴费支出减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6.6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减少3.66万元,减少35.53%,,主要是机关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预算数9.4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减少1.42万元,减少13.08%,主要是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2130301”(农林水事务—水利—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188.5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与上年减少85.03万元,减少31.08%,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机关在职人员减少。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12.63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减少7.0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水务局(汇总)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2.05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52.0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23.0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52.0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7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2.0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52.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5.1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及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2.0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5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5.1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及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 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人员支出增加 0万元;

  2. 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导致人员支出减少145.18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352.05万元,减少145.18万元,减少29.21%,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及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3万,车辆运行费减少0.05万。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泸西县水利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泸西县水利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9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4.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运行费用预算减少0.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防汛抗旱、水政执法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泸西县水利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水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2.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运行。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145.1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务局(汇总)国有资产总额40859.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325.81万元,固定资产1133.2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137.6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5263.18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纳入《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储备上报项目(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0个,2019年项目预算总投资0万元。至目前,其中:县本级共审核批复下达预算项目0个,预算金额合计0万元。我单位对预算批复项目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按上级要求实施绩效评价,保障项目实施精准、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水利局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目前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水利局2019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

  第二部分泸西县水务局(汇总)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0111



附件【(县水利局机关)505_201903121119012019032602162109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