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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400000

  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19年度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前称为泸西县森林公安局,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设有: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下调0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保护生态资源这一主题,认真开展森林资源督查、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平安林区创建等专项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为保卫林区生态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创造和谐稳定的林区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继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自然资源公安工作,以新举措、新思路、新突破,促进自然资源公安工作。

  (二)继续开展林区严打专项斗争,加强林区反恐防范与监测,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继续保持对涉林案件 “高压严打”态势,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加快警综平台的应用。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执法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制度,更好、更快实现网上办案,努力做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加强平安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泸西平安林区。加强平安林区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群防群治支撑防控,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工作中,创新构筑防控体系模式,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争创平安林区示范单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减少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包含部分社保统筹资金以及2019年人数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81.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1.7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77万元(本级财力281.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减少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包含部分社保统筹资金以及2019年人数减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1.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减少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包含部分社保统筹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科目229.26万元,与上年减少0.99万元,减少0.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229.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后死亡1人,2019年人数减少。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

  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83万元,与上年减少3.78万元,减少38%,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费预算数包含部分社保统筹资金。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1万元,与上年减少4.28万元,减少22.2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后死亡1人,人数减少。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72万元,与上年减少1.12万元,减少16.6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后死亡1人,人数减少。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减少0.52万元,减少12.59%,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后死亡1人,人数减少。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万元,减少11.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后死亡1人,人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工资福利支出240.78万元,与上年减少9.22万元,减少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后死亡1人,2019年预算比2018年人数少1人。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1.96万元,与上年减少1.47万元,减少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后死亡1人,人数减少。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2万元,与上年减少1.4万元,减少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后死亡1人,2019年预算比2018年人数少1人,以及2018年预算数包含部分社保统筹资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81.7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81.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变4%。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1.7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8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变4%。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 2018年预算数包含部分社保统筹资金;

  2. 2018年退休后死亡1人,2019年预算比2018年人数少1人。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287.11万元,减少12.17万元,减少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包含部分社保统筹资金以及2018年退休后死亡1人,2019年预算比2018年人数少1人。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8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款压力增大,压缩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9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4.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拨款压力增大,压缩费用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执法办案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财政拨款压力增大,减少接待活动,压缩费用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0.7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拨款压力增大,减少接待活动,压缩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436.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万元,占0.3%;固定资产434.74万元,占99.7%;在建工程0万元,占0%;长期投资0万元,占0%;无形资产0万元,占0%;其他资产0万元,占0%。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400111



附件【503006泸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预算公开表201903271036221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