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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19年度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是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制定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抓好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的实施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殡葬改革措施;抓好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和查处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协助殡葬服务机构搞好殡仪服务,拓展殡仪项目,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的重要职能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属于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含三块牌子,分别是县公墓管理所、县殡仪馆、县殡葬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制定祭扫应急预案,全面做好文明祭扫组织和服务工作,协调县级部门服务接待祭扫群众,实现了安全祭扫。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和殡葬改革宣传材料7800余份、张贴标语170余条、建立户外宣传牌21块、出动人员289人次开展殡葬市场整顿。全年共火化遗体164具,安葬骨灰187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45.75万元,增加22.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75万元,增加22.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50.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0.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74万元(本级财力250.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45.75万元,增加22.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74万元(本级财力250.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与上年相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75万元,增加22.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一年相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一年相比无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0.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45.75万元,增加22.32%。其中,基本支出250.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75万元,增加22.32%。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一年相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200.19万元,与上年增加43.17万元,增长21.4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人员2人所致。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3万元,与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0.2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3.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56万元,与上年增加0.82万元,增长12.1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4.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0.41万元,增长12.17%,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5.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增加1.28万元,增长9%,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50.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75万元,增加22.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增加

  1. 301工资福利支出247.08万元,与上年增加46.32万元,增长23.07%,增长的原因一是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二是2019年退役军人安置2人,人员增加所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30万元,与上年减少0.57万元,减少14.73%,减少的原因一是单位支出减少。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0.7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50.74万元,本级财力250.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与上年相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75万元,增加22.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一年相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一年相比无变化。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0.7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5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45.75万元,增加22.32%。其中,基本支出250.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75万元,增加22.32%。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一年相比无变化。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人员支出增加46.32万元;一是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二是2019年退役军人安置2人,人员增加所致。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250.74万元,增加45.75万元,增长22.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增资。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一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2018年相同,主要用于保障遗体运输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无。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总额34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85万元,固定资产250.67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其中:0项目安排0万元,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2019预算公开表(公墓).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