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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300000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9年度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做好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军队转置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上报,但还未批准,目前只设有:办公室、优抚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重点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执行军队转置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11月29日成立,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6.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我局于2018年11月29日成立,2019年1月才设立账户,上年无资金使用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416.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6.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6.74万元(本级财力416.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我局于2018年11月29日成立,2019年1月才设立账户,上年无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6.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我局于2018年11月29日成立,2019年1月才设立账户,上年无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8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8.91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224.7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4、2080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28.22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主要用于除伤残、复员退伍、农村籍退役士兵等补助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5、2080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4.39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主要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6、2082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07.89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56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8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81万元(新成立的单位上年无支出),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16.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22.61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无法对比)。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92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无法对比)。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22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无法对比)。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采购预算资金58万元。政府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16.7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416.74万元。因新成立单位,2019年才设有账户,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无基数对比。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6.7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1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因新成立单位,2019年才设有账户,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无基数对比。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16.74万元。因新成立单位,2019年才设有账户,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无基数对比。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416.74万元。新成立单位,2019年才设有账户,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无基数对比。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因新成立单位,2019年才设有账户,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无基数对比。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300111



附件【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032605330603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