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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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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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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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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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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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200000
泸西县公安局
2019年部门预算
泸西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9年度泸西县公安局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县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3、抓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8、做好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9、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做好全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留置室等管理工作。
11、做好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5、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6、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17、承办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管理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18、管理全县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9、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设有:内设22个机构,其中:综合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7个、派出所9个、拘押收教场所3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泸西公安局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扶贫工作为契机,以深化州局“1151”工作理念为统领,以创新发展的理念,以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共建互促的路子,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紧盯深化警务机制改革要务,勇当泸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排头兵,实现泸西公安工作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的新跨越、新迈进,为“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跨越发展”添砖加瓦,为泸西社会经济发展、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1、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泸西县公安局必须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政治定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要求,紧抓党建引领队建工作,谋全、抓细、做实,统一考核评价,实现党建、队建、业务工作高度融合,争创“基层公安机关党建示范”。
2、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保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以深化州局“1151”工作思路为统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确保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强化党性原则。立足辖区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保持对 “枪爆赌毒恐”、“两抢一盗”、“人身伤害”、“涉黑涉恶”四个重点的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巩固“三元地区”整治成果,把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真正把公安队伍打造成维护公平正义之师、守护人民安宁之剑。
3、坚持“情报引领警务”理念,以数据警务驱动警务变革。一是强化情指中心建设。进一步依托“情报中心”与“指挥调度”的深度融合的警务理念,配套创立情报部门与指挥中心合署办公等一系列协同作战机制,使指挥调度有了科学依据,警情处置有了情报支撑,改变凭经验、靠直觉指挥处置警情的落后做法,推动警务运行模式进入扁平化、可视化、集成化的全新时代,大大提高警情处置工作效率。二是加快“雪亮工程”、综治中心建设,为数据警务全面实施打好基础。以构建智慧城市数据框架的战略思想来构建开展数据警务工作,加快推进“雪亮工程”、“综治中心”项目建设,以县级数据中心为基础,依托“雪亮工程”前端设备以及传输网络,全面推进公安类、社会类、离散类数据由人工采集清洗录入向智能过滤,实时汇聚深度发展,同时做好运用拓展,形成综治提需求,公安研判运用,推送结果的工作模式。三是立足警务实战,推进软件、模型研发工作。坚持研发跟着工作走,根据警务工作需求,组建精英团队,收集一线民警需求,提炼技战法,依托州局红警云平台、县级数据中心,做好数据对接,研发形成更多实用软件、模型,反哺基层,通过软件、模型等小工具的研发使用,科学再造警务流程和机制,推动形成全警自觉学习运用数据警务的良好氛围。
4、坚持警务实战训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面对当前治安维稳问题多发性、突发性、对抗性不断增强的特点,泸西公安将不断提升警务工作的快速反应和高效应对水平,增强队伍执行力,切实掌握治安管控和维稳处置工作的主动权。一是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坚持“一切围绕实战、一切服务实战”,继续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不断完善扁平化指挥、联动化处置、精细化研判等机制,着力构建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警务机制。二是强化培训演练。立足于实战,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适时组织合成训练与实战演练,全面提高单警作战能力、合成作战能力。三是强化警务保障。进一步强化装备、通信、后勤等保障建设,确保应急处置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5、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提升打防管控能力。一是强化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工作力度。本着“既要破大案,也要破小案”思想,严打“两抢一盗”案件,在现已掌握的犯罪团伙的基础上,力争破获一批案件,打击一批惯犯、累犯,稳定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二是加大刑事案件的攻坚力度。继续加大对未破案件的侦办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开展工作,同时要求州局给予指导和帮助;三是强化扫黑除恶工作。通过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强化线索排查、强化专案打击,强化涉黑涉案件办理质量促进我局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推进。
6、筑牢队伍建设这一根本,持续打造一流职业警队。继续坚持“以党建引领队建,以队建促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达到工作目标实现”的思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方针总要求,筑牢“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一方面加强政治建警,营造风清气正警风。充分利用好“泸西县干部教育示范基地”教育,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警主体责任扛稳、抓牢、抓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一方面加强细节规范,助推公安工作规范化。以“九抓”为抓手,充分利用好《班子成员下派出所指导工作手册》,以局领导规范工作抓起,从局领导做好表率,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从民警养成抓起,以公安队伍规范化助推公安工作规范化;另一方面强化执纪监督,弘扬公安“正能量”。在强化警察职业文化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县局督察、纪检组作用,广开言路;同时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对内营造公平、正义的用人环境,对外选树公安先进典型,不断弘扬公安正能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4人,其中:行政编制248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35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56辆,实有车辆5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8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8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9034.32万元相比减少49.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5人,离休死亡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8985.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85.1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85.13万元(本级财力8985.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9034.32万元相比减少49.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5人,离休死亡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85.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8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5.37万元,项目支出749.76万元。与上年9034.32万元相比减少了49.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5人,离休死亡1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6809.92万元,与上年6718.56万元增加91.36万元,增长1.3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6220.05万元,保运转支出589.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2. 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740.76万元,与上年710万元增加30.76万元,增长4.15%,主要用于项目支出740.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
3. 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9万元,与上年0万元增加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3.23万元,与上年222.53万元减少69.30万元,减少31.14%,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离休人员死亡;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6.83万元,与上年658.14万元减少81.31万元,减少12.3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调出,离休人员死亡;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4万元,221.67万元减少17.67万元,减少7.9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调出,离休人员死亡;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3.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108.53万元增加5.29万元,增加4.87%,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77.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394.88万元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调出,离休人员死亡。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235.37万元,项目支出749.76万元)。与上年(其中:基本支出8324.31万元,项目支出710万元)相比减少4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76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1. 301工资福利支出7019.98万元,与上年6897.76万元增加122.22万元,增长1.77%,增长的原因是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13.44万元,与上年1073.68万元增加39.76万元,增长3.70%,增长的原因是2019年物价上涨,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1.71万元,与上年812.87万元减少181.16万元,减少22.29%,减少的原因是医疗费补助和奖励金减少。
4.310资本性支出220万元,与上年250万元减少30万元,减少12%,减少的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减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985.1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8985.13万元,与上年9034.32万元相比减少49.1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离休人员死亡。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85.1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98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5.37万元,项目支出749.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76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5人,离休死亡1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人员支出增加 122.22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8235.37万元,减少88.94万元,减少1.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离休人员死亡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749.76万元,增加39.76万元,增长5.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33.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46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8.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泸西县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泸西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80.1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相同;运行维护费280.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8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泸西县公安局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执法办案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泸西县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3.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3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全州公安会在泸西召开,2018年接待费增多。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9.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报刊费、工会经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等。与上年613.68万元相比减少23.8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调出,导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17401.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1.44万元,固定资产11119.50万元,在建工程3959.43万元,无形资产1271.45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纳入《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储备上报项目(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7个,2019年项目预算总投资1412.76万元。至目前,其中:县本级共审核批复下达预算项目4个,预算金额合计749.76万元,分别为:公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金额692万元;司法救助补助经费项目,金额9万元; 禁毒专项经费项目,金额40.76万元;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项目,金额8万元。我单位对预算批复项目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按上级要求实施绩效评价,保障项目实施精准、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公安局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749.76万元,其中:公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692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692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州局对县局“1151”实施方案考核; 司法救助补助经费项目安排9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9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司法救助工作任务; 禁毒专项经费项目安排40.76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40.76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按照州局下达禁毒工作方案;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项目安排8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8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完成打击油气三电违法任务。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公安局2019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200111
附件【预算公开报表201904010905218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