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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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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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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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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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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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泸西县2017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项目
泸西县2017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泸西分所绩效评价业务工作小组本着客观、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泸西县2017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在项目单位自评与绩效评价业务工作小组评价相结合的基础上,综合形成泸西县2017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县城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站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泸西县实际开展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力求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规范县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城区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泸西县环境卫生质量,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完成县城环境卫生清扫、清运工作,提高环卫作业效率,保障城区环境卫生的整洁、干净。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7年度预期投入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费用9,765,607元,实际支出9,765,607元,支出明细如下:
1.2017年1-5月份支出3,285,607元,其中:临时工工资2,301,325元,车辆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984,282元。
2.2017年6-12月,泸西县城(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交由泸西县洁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开始对县城环境卫生进行试运营管理,支出6,480,000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泸西县2017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指导项目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依据主要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财绩〔2011〕95号);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泸政发〔2016〕100号);
6.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财〔2013〕299号);
7.《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对2017年度部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泸财〔2018〕215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财政财务法律、制度、规定和行业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下达文件。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和专家评议法、公众评议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的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泸西县财政局预算二科牵头,县财政局领导及相关科室成员组成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泸西分所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价业务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前期准备。一是印发绩效评价工作文件。县财政局印发《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对2017年度部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泸财〔2018〕215号);二是研究设计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成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二是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2017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三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查和自评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到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到项目实施地进行现场抽查。
3.分析评价。收集、整理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抽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根据泸西县财政局泸财[2017]16号文件, 2017年1-5月共拨付临时人员工资1,755,450.00元。
根据泸西县财政局泸财预[2017]791号文件,2017年下达县住建局6-12月份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专项资金6,4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4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明细如下表:
项目名称 |
财政资金(元) |
资金文号 |
泸西县2017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项目 |
6,480,000.00 |
泸财预[2017]791号 |
合计 |
6,480,000.00 |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6-12月份项目资金共支出6,480,000.00元,支出项目明细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
明细 |
金额 (元) |
泸西县2017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项目(6-12月份) |
支付泸西县洁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6-12月份环卫清扫市场化专项资金 |
6,480,000.00 |
合计 |
6,480,000.00 |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2017年1-5月份,泸西县城(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由县环卫站实施,下辖清扫保洁组,垃圾清运组,有环卫工人326人,垃圾清运车40辆,主要工作是对泸西县城区50余条主次干道,104.3万平方米的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工作。
2.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实施环境卫生市场化改革”,从2017年6月份开始委托泸西县洁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对县城环境卫生进行试运营管理。
泸西县洁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接管泸西环卫站及中枢镇下辖的几个办事处、村委会(新华、民主、胜利、小村、王家村、瓦窑、庐源洞)等城中村现有的作业区域,总面积263.8万㎡。承包内容:包括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填埋处理及垃圾渗滤液处理;中转站管护、垃圾处理费的收取等工作。垃圾清运范围:东至复烤厂、大龙甸村小组;南至太阳坡;西至职业中学;北至九中片区。道路清扫范围:东至复烤厂、南至太阳坡、西至云鹏大道、北至环城北路。
2017年6-12月份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48万元,支出648万元。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达到《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承包合同》及附件约定的质量及要求,县城卫生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认可。
在卫生质量及要求的监管上,依据《泸西县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由县住建局环卫站负责组织人员对承包单位工作质量进行督查、考核,考核实行日评月考百分制,年终汇总后进行奖惩。具体如下:
1.日常考核。由县住建局环卫站督查人员不定期对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核和记分,考核记分采用“当面扣分,现场整改,一步到位”的方式。每月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当月累计扣罚金额在次月5日前交到环卫站财务室。年考核扣罚金额在100000元以上或累计三个月未将扣罚金额交到环卫站财务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每月考核。由县住建局环卫站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每月对承包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考核,现场打分。每月根据督查员日常考核扣分和检查组打分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分值在79分以下为不合格。
3.年终综合考核。结合月综合考评结果年终汇总进行综合评定,以平均分确定全年考核分数,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发挥了政府资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提升了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了环卫作业效率,对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评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经实地调查,项目已完成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申报、拨付程序依法依规,资金全部到位,未发现截留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按指标体系标准量化打分,综合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指标及分值明细如下:
1.投入:标准分15分,得分15分;
2.过程:标准分48分,得分45分, 扣分说明:①2017年6-12月份属于试运营期间,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②无现场考核及打分考核记录,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3.产出:标准分15分,得分15分;
4.效果:标准分22分,得分22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
泸西县2017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项目的实施,县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得到规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环卫作业效率,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精神,泸西县2017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绩效突出,建议泸西县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继续加大对项目的投入。
(二)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实施环境卫生市场化改革”的文件精神,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实施。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日查、月评、轮换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注重实效原则,不定时、不定路段、随时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二)存在的问题
1.2017年6-12月,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由泸西县洁诚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市场化运作试运行,未进行招投标程序。资料显示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咨询合同时间为2018年6月4日。中标通知书承包期限为2018年7月11日-2021年7月11日。签订合同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
2.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县财政经费困难,随着县城市政道路建设、黄草洲湿地公园等市政设施的逐年扩大,我县在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配套设施等建设的投入和重建轻管上存在不足。
3.部分群众的环卫意识仍然淡薄,推进全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开展有待提高。
(三)建议
1.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对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做到公开、公正、透明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2.加强县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与要求的日常和长效机制考核、监督管理,提高县城环卫质量。
3. 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工作、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市民环境意识,积极引导市民参与环境管理,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减少对环境污染,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公德”的良好社会风尚,从而从源头降低环卫作业强度。只有通过全民参与,泸西县城环境面貌才能得到全面彻底改观。
4.针对环卫工人反映强烈的车窗抛物情形,建议环卫所向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牵头联合交警部门对车窗抛物现象(特别是城市主干道红绿灯路口处)开展联合执法,参照周边城市的成功经验,对这一现象进行有效扼制,维护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成果,有效保障安全作业。
5.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探索多渠道筹集、运营县城环卫管理机制,提高县城环卫综合管理水平,为建设高原花园城市筑窂基础保障。
6.认真执行合同条款,监督第三方项目实施的内容。
附件:泸西县2017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绩效评价组织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绩效评价机构: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泸西分所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