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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0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7年度泸西县环境保护局整体支出

  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泸西分所绩效评价业务工作小组本着客观、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2017年度泸西县环境保护局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在单位自评与绩效评价业务工作小组评价相结合的基础上综合形成2017年度泸西县环境保护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为泸西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泸西县环境监测站和泸西县环境监察大队;内设科室4个: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环境影响评价科。2017年末有编制数24个,其中行政编制4个,事业编制20个;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23人(公务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3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组织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做好本县区域内环境保护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3.宣传国家及省、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

  4.负责本县区域内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及其他公害防治工作。

  5.对本县区域内自然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7.调查处理区域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和环境纠纷。

  8.受理单位或个人对污染与破坏环境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9.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受理环境保护行政复议案件。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

  1.2017年工作计划

  一是精准开展污染防治、二是切实加大环境监管执法、三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努力加快生态示范创建、五是不断提升宣教和信息化水平、六是持续夯实基层能力建设、七是持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八是统筹开展各项工作。

  2.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着力抓好污染减排、三着力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四是着力加快生态创建步伐、五是着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六是着力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四)单位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合计5,374,755.66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122,340.46元,其他收入252,415.2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2,527.86元。2017年度支出合计4,951,956.32元,其中基本支出3,979,428.46元,项目支出972,527.86元。2017年末结转和结余705,327.20元。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简表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4,649,444.58

  5,122,340.46

  支出性质分类

   

  其中:政府性基金

  1,200,000.00

  1,200,000.00

  一、基本支出

  4,059,444.58

  3,979,428.46

  二、上级补助收入

   

  其中:人员经费

  3,257,711.82

  3,264,727.82

  三、事业收入

   

  其中:日常公用经费

  801,732.76

  714,700.64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项目支出

  590,000.00

  972,527.86

  四、经营收入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

  590,000.00

  972,527.86

  六、其他收入

 

  252,415.20

  三、上缴上级支出

   
     

  四、经营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4,649,444.58

  4,951,956.32

     

  工资福利支出

  2,711,995.82

  2,973,901.2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01,732.76

  1,654,129.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45,716.00

  290,826.6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

   

  本年收入合计

  4,649,444.58

  5,374,755.66

  本年支出合计

  4,649,444.58

  4,951,956.32

  上年结转和结余

 

  282,527.86

  年末结转和结余

 

  705,327.20

  合计

  4,649,444.58

  5,657,283.52

  合计

  4,649,444.58

  5,657,283.52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为2,308,821.70元,包括流动资产707,989.20元,固定资产1,600,832.50元。固定资产中,房屋价值为312,225.50元,汽车价值为457,370元,当年无新增车辆及房屋,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31,237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报告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泸西县环境保护局上报了绩效自查报告,报告表明:2017年初部门结转结余282,527.86元,本年实际收入5,374,755.66元,总支出合计4,951,956.3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5,327.20元。年内实施行政事业类项目9个,其中:已经完成的项目8个,正在建设的项目1个。部门预决算信息通过县政务信息网站公开。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的规范、合法、完整性,做到依法做账,依法核算。2017年履职情况良好,年度工作任务基本顺利完成。通过严格环评审批、严格监管执法、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强生态创建步伐、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等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注重污染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注重以环保优化发展,注重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的新期待,全面实施各项污染防治举措,推动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繁重,二是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压力大,三是环境保护基础能力滞后。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2017年度泸西县环境保护局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财绩〔2011〕95号);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100号);

  6.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财〔2013〕29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省、州相关财政财务法律、制度、规定和行业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下达文件等。

  (三)绩效评价的原则、评价指标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原则,应用比较法和专家评议法、公众评议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泸西县财政局预算二科牵头,泸西县财政局领导及相关科室成员组成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泸西分所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价业务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根据评价要求,评价机构经过认真研究,收集了大量泸西县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部门整体、项目收支及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评价机构按照宏观目标与具体目标相结合,整体支出与各项支出相结合的原则,以“共性体系+业务体系+项目体系”的形式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2.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一是泸西县环境保护局根据评价要求,填报《信息采集表》、《调查问卷》和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报告》。同时,负责发放和回收不少于12个人的员工问卷调查表,发放和回收抽评项目每个不少于6份的《部门行政效能问卷调查表》,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汇总。二是根据泸西县环境保护局项目特点,评价组抽取其中6个项目,由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对所辖的专项项目开展自评,并填报《信息采集表》、《调查问卷》,按照每个项目不低于6份有效问卷的要求,发放和回收项目调查问卷,并对项目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汇总。三是评价机构组成抽查小组对泸西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的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3.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根据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填报的资料及实地抽查了解的情况,对泸西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泸西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1.在职人员控制情况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核定的人员编制为24人,截至2017年底,共有在职人员2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5.83%,较2016年底无变动。

  2.经费年初预算及实际下达情况

  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批复泸西县环境保护局部门财政收入4,649,444.58元,其中基本支出4,059,444.58元,项目支出590,000元。

  2017年县级财政共下达泸西县环境保护局财政经费合计5,122,340.4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2,527.86元,其中基本支出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减少80,016.12元,基本支出合计3,979,428.46元;项目经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增加382,527.86元,项目经费合计972,527.86元。

  表4-1 2017年县级财政下达中央、省、州项目资金情况表

  单位:元

  序号

  专项名称

  下达或转拨文号

  金额

  1

  环境监测修缮费

  泸财预[2017]863号

  500,000.00

  2

  省级环境保护监测与信息

  红财建发 [2017]55号

  100,000.00

  3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工作经费

  泸财[2017]16号

  200,000.00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审

  泸财预[2017]16号

  50,000.00

  5

  开展土壤环境调查、监测经费

  泸财预[2017]16号

  100,000.00

  6

  开展全县范围核辐射监管

  泸财预[2017]16号

  20,000.00

  7

  六五环境保护宣传

  泸财预[2017]16号

  70,000.00

  8

  法律法规执行检查、突发事件经费

  泸财预[2017]16号

  150,000.00

  合计

   

  1,190,000.00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泸西县环境保护局“三公经费”经批准的预算数为14.14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03万元,增加1.1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为8.52%。具体如下表:

  2016年度泸西县环境保护局“三公经费”预算变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预算数

  2017年

  预算数

  “三公经费”变动率

  公出国(境)预算

  0

  0

  0

  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

  50,300

  61,400

  8.52%

  公务招待费

  80,000

  80,000

  0

  合计

  130,300

  141,400

  8.52%

  (二)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情况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82,527.86元,本年收入合计5,374,755.66元,年度支出合计4,951,956.32元,预算执行率为92.13%。其中:

  基本支出年度下达364.98万元,年度支出共计397.9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9.03%。其中:人员经费年度下达329.73万元,年度支出326.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01%;日常公用经费年度下达66.76万元,年度支出71.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7.06%。

  项目支出年度下达1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25万元,年度支出共计97.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72%。项目结余50万元。

  (2)公用经费控制情况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80.17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71.47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89.15%。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17年度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年初预算批准的“三公经费”支出为14.14万元,实际支出的“三公经费”为11.62万元,“三公经费”的控制率为82.18%。具体为:

  ——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辆运行费控制情况。2017年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批准数为0,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77万元,控制率为0。

  ——公务接待费控制情况。2017年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批准数为6.14万元,实际支出6.86元,预算控制率为111.73%。但比去年减少12,435元,下降15.35 %。2017年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去年有少许降幅。

  (4)年末结余结转情况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资金结转结余705,327.20元,其中:项目资金结转结余500,000元,所涉资金项目1个,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05,327.20元,年度结转结余率为13.12%。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422,799.34元,说明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比上年有所下降。

  (5)政府采购执行率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年初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数为33,099元,其中:设备类33,099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33,099元,其中:设备类33,099元,2017年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局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2.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已制定单位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的岗位责任制、财务审核报批、财产物资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务审计及相关项目管理审批等方面做出了规定。经实地抽查,相关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制度建立比较完善。

  (2)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实地抽查,泸西县环境保护局的资金支付按照审批权限进行了相关审核、审批,相关的发票、单据基本完整。审批流程完备,支出内容总体合规、符合批复用途,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等虚假支出。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经查验,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在预决算编制完成后,均按照财政预决算统一规定时间,对本部门的财政预决算资金通过泸西县政府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4)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及基础信息完善性

  经实地抽查,泸西县环境保护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上报会计资料和信息及时。

  3.资产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结合单位自身情况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加强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资产购置严格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的安全性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资产保存完整,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资产管理运行基本安全。

  (3)固定资产利用情况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年初固定资产总额2,245,142.50元,本年经县财政局相关部门的合法审批处置报废固定资产677,409元,新增办公用品33,099元,年末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1,600,832.50元,固定资产全部在用,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1)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大气环境方面,截至2017年11月底,城区空气优良天数309天,空气优良率达97.2%。水环境方面,全县监测断面地表水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方面,全县土壤状况良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泸西种植基地成为杭州G20峰会蔬菜主供基地。

  (2)严格环评审批

  严格遵守环境准入条件和标准,截至2017年11月底,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8个,备案69个;完成国土局地块出让前环保预审4个,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前环保预审13个;办结竣工验收项目4个;项目环评执行率、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和重大项目办结率均达100%。

  (3)严格监管执法

  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有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017年11月底,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等各类专项行动5次,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280余家(次),下发环境现场监察笔录250余份,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款金额20万元;妥善调处合理环境信访投诉53件,结案率、回访率均达100%。

  (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泸西县的泸西工业园区等6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水十条”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县级及以上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执行情况;加快推进注册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淘汰计划及2017年1月至今的淘汰进度、数量);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建制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工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环境监测、监察机构、人员、基础设施等能力建设及执法执勤用车问题;全省城乡规划总体落后,建设管理水平较低,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城乡规划编制、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完成情况)。8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毕,6个问题正按时序推进整改。

  (5)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

  工程污染及工业污染方面,对泸西大为、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红河天宝等重点污染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做好污染物的存量削减、变量管理和增量管控工作。截至2017年11月底,泸西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控制在8660吨、1719吨、3382吨、506吨以内。

  (6)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大气环境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泸西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执行情况调度工作;印发了《泸西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方案》(泸政办发〔2017〕109号),启动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水环境方面,全面落实《泸西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板桥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核心,制定了《泸西县板桥河水库水体达标方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申报、评估工作。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开展了保护区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土壤环境方面,印发了《泸西县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泸政办发〔2017〕112号),正在开展土壤详查点位确认工作。噪声环境方面,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城区及周边工业、商业等噪声监管。固体废物方面,组织全县50余家单位80余人参加的危险废物专题培训,督促危废产生单位认真编制危废管理计划并进行备案。同时,督促全县29家医疗卫生单位按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核技术利用方面,以县域辖区内洗煤企业、医疗卫生单位等2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为监管重点,检审换证率、废旧放射源送贮率、废旧医疗放射装置安全处置率均达100%。应急管理方面,编制并发布了《泸西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泸西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预案;督促全县46家单位依规编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逐步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预报预警体系和信息数据库。

  (7)加强生态创建

  争取中央“以奖促治”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00万元,组织实施了永宁乡城子村,白水镇直邑、果衣和旧城镇黑舍村4个农村环境和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绿色学校3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州级生态村(社区)73个,其余7个乡镇通过省州评审并成功申报。

  (8)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泸西县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站建成投入运行以来,有效监测了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项因子及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等项目,确保了泸西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并及时、准确地反映泸西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同时,按计量认证规范要求加快推进环境监测实验室改造施工,确保年底前完成实验工作台及相关设施建设,城区空气自动站顺利完成搬迁运行。

  (9)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以世界环境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维稳月、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节为契机,大力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努力提高泸西县广大群众及企业的环保主体意识。2017年先后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环保知识读本2000余本、宣传画1000余张、环保袋1500余只、环保宣传物品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组织培训全县科级及以上干部培训1次,撰写环保各项信息100余篇。

  2.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目标责任的履职情况良好。

  3.项目完成情况

  (1)年度实施项目9个,已完成的项目为:①法律法规执行检查、突发事件;②州级排污费;③省级环境保护监测与信息;④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工作;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审;⑥开展土壤环境调查、监测;⑦开展全县范围核辐射监管;⑧六五环境保护宣传。正在建设的项目为环境监测修缮,未完成原因为项目跨年度实施。

  (2)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抽选项目为6个,分别是:

  ①环境监测站修缮费50万元。资金用于对环境监测站办公楼4楼进行墙面翻新、安装LED显示屏、加盖新办公室以及购买新办公室办公用品。

  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万元。支付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空气自动站网费、空气自动站搬迁工程款及监测费。

  ③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经费20万元。组织实施永宁乡城子村,白水镇直邑村、果衣村,旧城镇黑舍村4个农村环境和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绿色学校3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州级生态村(社区)73个,7个乡镇省州评审通过。

  ④板桥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10万元。定期监测及监测信息发布,强化饮用水源地应急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监测城市集中式生活用水水源达标,达标率100%。

  ⑤环保执法检查监督、突发污染事件预防经费15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15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完。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等各类专项行动5次,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280余家(次),下发环境现场监察笔录250余份,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款金额20万元;妥善调处合理环境信访投诉53件,结案率、回访率均达100%。

  ⑥开展土壤环境调查、监测经费10万元。项目正在开展土壤详查点位确认工作。

  (四)效益情况分析

  1.履职效益情况

  2017年,泸西县环境保护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注重污染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注重以环保优化发展,注重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的新期待,全面实施各项污染防治举措,推动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风廉政考核合格,目标责任考核合格。有力的助推了高原花园城市的建设,促进环境美化、绿化,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具有长期的促进作用。

  2.群众满意度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从日常行政管理情况、党风廉政情况和领导班子情况等方面,发出《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12份、收回12份、有效12份,经统计汇总,满意度为87.5%。从项目管理、组织实施、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及效率等方面,发出《泸西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效能满意度调查问卷》36份、收回36份、有效36份,经统计汇总,满意度为66.67%。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责任的履职情况良好。2017年泸西县环境保护局主要在重点项目建设、污染减排、污染防治、加快生态创建等方面有序开展工作。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根据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填报的资料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泸西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打分,最终泸西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16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投入情况得分19.33分,过程管理情况得分 22.05分,产出情况得分24.24分,效果情况得分24.54分。评价结果见下表:

  评价结果表

  评价内容

  投入情况

  过程管理情况

 产出情况(职责履行情况)

效果情况

绩效评价总体得分

资料报送情况

评价结果

  标准分

  20

  25

  30

  25

  100

 

  ——

  实际得分

  19.33

  22.05

  24.24

  24.54

  90.16

 

  良

  扣分说明如下:

  1.投入指标合计扣0.67分。其中:项目投入情况平均分得分为16.67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67分。

  2.过程指标合计扣2.95分。其中:(1)预算调整率为3%,根据评分标准扣0.45分;(2)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50%,根据评分标准扣1.5分;(3)年度项目经费结余率42%,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3.产出指标合计扣5.76分。其中:(1)项目工作完成率为88.88%,根据评分标准扣0.33分;(2)工作完成及时率88.88%,根据评分标准扣0.33分;(3)项目完成及时率为88.88%,根据评分标准扣0.33分;(4)执行项目完成率88.88%,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5)执行项目完成及时率为88.88%,根据评分标准扣0.33分;(6)年度工作完成率88.88%,根据评分标准扣3分;(7)项目产出情况平均分得分为26.67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44分。

  4.效益指标合计扣0.46分。其中:泸西县环境保护局职工满意度87.50%,泸西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效能满意度66.67%,根据评分标准扣0.46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建议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精神,泸西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果为“良”,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议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安排预算资金。

  (二)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1.严格环评审批。严格遵守环境准入条件和标准,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

  2.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行业专项巡查、网格化监管等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有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突出目标指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时限,整合泸西县各级各部门力量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4.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为抓手,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日常监管,做好污染物的存量削减、变量管理和增量管控工作。

  5.全面推进污染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执行情况调度工作,启动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申报、评估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力度,采取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工业、商业等噪声监管,组织危险废物专题培训,督促危废产生单位认真编制危废管理计划并进行备案。

  6.加强生态创建步伐。以国家政策“以奖促治”,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通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开展生态文明创建。

  7.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项因子及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等项目监测,按计量认证规范要求加快推进环境监测实验室改造施工,确保年底前完成实验工作台及相关设施建设,城区空气自动站顺利完成搬迁运行。

  8.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以世界环境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维稳月、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节为契机,大力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努力提高全县广大群众及企业的环保主体意识。

  (二)存在问题

  1.基层环保人员培训力度不够,环保人员多数没有参加过专业培训,环保基本知识不足。

  2.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薄弱,农民对环境保护意识相对差很多,日常生活垃圾及废水没有适当的处理,随意丢弃。

  3.环境保护基础能力滞后。环保队伍中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装备配置不足。

  (三)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基层环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对乡镇、企业及职工基础教育,促进环境意识不断增强。

  2.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化对泸西辖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以板桥河水库为核心,加大日常巡查整治,加强水质监督监测,确保水质达标,保障泸西县人民的饮水安全。

  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环境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完成环境监测设备配置,加快实施环境监测站达标建设,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建设。

  5.积极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申报、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树立绩效理念,加强资金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加大项目资金的规划、统筹、整合;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支付管理,健全完善项目台账及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真实、全面、完整、及时反映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更好的履行部门职能职责。

  7.项目单位要加强在实施和未实施项目的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有效的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泸西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表

  绩效评价组织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绩效评价机构: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泸西分所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