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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7年由原来的泸西县农业局、泸西县畜牧局、泸西县乡镇企业局、泸西县科技局合并成立新的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农业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粮食、经济作物、生物创新产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及科学技术发展的办法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承担推进农业改革,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品行业协会、专业行业学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负责全县专利管理工作及科技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 

  3、指导粮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产业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农科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管理列入本部门预算的县级农业、科学事业费。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承担提升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农产品质量行业标准、技术规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负责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5、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膜、种畜禽、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和科技发展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6、负责动植物重大疫病和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和外来物种的监管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7、负责生猪屠宰场资格审核,屠宰环节的监管和无害化处理;负责查处畜禽屠宰企业注水畜禽、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负责县城生猪定点屠宰查证验物工作;负责全县肉类交易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改革与建设。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管,承担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农业生态规划建设,保护和合理开发农业生物特种资源;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10、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科学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措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11、监督管理全县生物资源创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发展生物产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生物资源开发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生物资源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和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等工作,协调生物资源产业招商引资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收集、整理生物资源产业市场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管理县级发展生物产业专项资金。 

  12、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规划布局,推动科学化发展。按照“高起点规划、高科技支撑、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高效益产出”的要求 和“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理念,切实抓好产业的规划布局工作。一是水果产业围绕“三线三片区一带”进行规划布局。依托泸西高原梨协会、泸西县云露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统一物资采购、统一包装、统一质量、统一品牌”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经营模式。2017年全县有水果专业批发市场3个、果品加工企业1家、冷库45余座库容量达2.7万立方米、种植规模50亩以上种植大户63户。2017年全县水果种植面积24.77万亩,水果挂果面积14.5万亩,水果产量21.8万吨,预计产值7.16亿元。二是蔬菜产业形成了以中枢镇中大河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代表的精细蔬菜产业带,以午街、金马为代表的时鲜蔬菜产业带,以三塘、向阳等东部山区为代表的高山蔬菜产业带,以中枢、永宁、白水等为代表的加工蔬菜产业带。2017年全县建有蔬菜专业批发市场1个种植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龙头企业9户,全县有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13.5万亩。2017年上市蔬菜商品量115.76万吨,预计蔬菜产值达17.01亿元。三是畜牧产业按照 “三带二区一业一基地”的产业布局,狠抓畜牧业十大工程建设。2017年全县“三带二区”共集中了畜禽规模养殖场198户、适度规模养殖户260户,畜禽规模养殖场比重达65%,居全州第一和全省先进行列,实现畜牧业产值22.9亿元。四是花卉产业规划打造集科技研发、良种繁育、示范推广、标准化种植、物流集散、品牌打造和休闲旅游等功能为一体,区域特色明显、产业集聚度高、生产设施先进、配套服务完善、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现代花卉产业园区,将泸西打造成滇、黔、桂花卉产业辐射中心。2017年6月8日云南泸西县现代花卉产业园正式开工建设,引进“云花科技、缤纷园艺”等4家企业和省花卉推广技术培训中心、省农科院花卉研究所2家单位入入驻园区建设发展。目前,园区已完成土地流转8600亩,建成363亩花卉大棚设施,其它配套设施正在紧张有序推进。2017年全县种植花卉7660亩,生产鲜切花3.1亿支,预计年销售达1.95亿元。五是生物产业按照“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发展理念,瞄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大力引进生物药业等重点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品牌效应好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人才与产业、企业、项目、资本有机结合,2017年全县银杏、灯盏花、万寿菊、除虫菊、三七、草乌等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种植面积达7.65万亩次,预计实现特色生物产业总产值19.23亿元。 

  2、抓资金投入,推动快速化发展。紧紧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十三五”规划,瞄准国家和省州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切实加大项目储备和协调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龙头企业培育、产品基地建设、品种结构调整、产品标准生产、产品品牌创建、流通体系建设。2017年先后争取到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态保护、农业品牌创建、生猪调出大县、产业培植、粮改饲、新型职业农业培育等项目和良种、农机购置、草原生态、地力保护补贴等一批项目资金7510万元,着力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2017年完成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1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6亿元。以建设18.1万亩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契机,紧紧围绕水、田、路等基础设施,整合水利、林业、财政、发改、交通、国土、扶贫等部门资金累计达近3亿元、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资金10亿元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产业扶贫工作,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全县农业示范区水利化程度达96%,全县水利化程度达65.5%;建成核心干道、主干道、次干道总里程达191.3公里,形成快速、便捷、高效的交通网络;建成高稳产农田建设累计达15.56万亩;建成了滇东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和5个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系统,夯实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五大农业产业发展动力明显增强。 

  3、抓土地流转,推动规模化发展。依托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力做好宣传引导、流转审查、合同备案、监督管理、确权登记等工作,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搭建了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链接平台,确保了土地流转价格的稳定性(每年每亩1500元,三年涨100元),保障了农户和企业的利益,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民通过与企业合作种植、土地出租、务工等渠道获得收入,实现企业、农户双赢。2017年来,全县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共为流转双方提供流转信息40余条,提供流转合同示范文本7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咨询130余人次,指导合同签订30余件,调处流转纠纷9起。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流转面积5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实行重点监测,切实做好防控流转风险。目前,全县土地经营权流转达15万亩,占全县总承包耕地面积的46.41%,群众实现租金收入达1.8亿元,5450户贫困户流转土地1.6万亩,实现土地租金收入2453万余元,农民在农业生产基地实现务工收入3.5亿元。 

  4、抓龙头带动,推动市场化发展。坚持开放发展、内培外引,把农业产业招商作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营造高效、优质、便捷的招商环境,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先后引进了浙江海亮、广东宏升、云南天露、云南牛牛、正大集团、云花科技、缤纷园艺、云南红灵、泸西博浩、云南云杏、希康银杏等农业龙头企业,解决了农业产业发展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引进和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78个,其中有省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9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38家,种养大户168户,家庭农场5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3.4万户、17.2万人直接参与产业化经营,其中带动2552户贫困户户均年增收1.6万元。大宗蔬菜、水果、生猪、生物药业已进入广州江南市场,并远销长三角、珠三角和东南亚部分国家和地区。 

  5、抓生产标准,推动品牌化发展。立足独特的气候等资源优势,深入推进全国低纬度高原特色知名品牌示范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工作。全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已顺利通过省级考评验收,全面实施农业产业品牌化战略。一是2017年在全县8个乡镇成立了安全监督管理站,在81个村委会聘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方位监督管理,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二是制定了《泸西县出口香葱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泸西高原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泸西桃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泸西县出口白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生产操作规程13项,覆盖90%以上产品。三是引导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的质量要求,实行质量安全“二维码”追溯制。目前全县21家企业录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农药残留抽检5806个,检测合格率达99.7%。四是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商标注册。目前,全县认证农产品35个,其中绿色农产品23个、无公害农产品5个、地理标志产品4个,有机产品3个,注册涉农商标62个。保护面积19.48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60.07万亩,水产养殖面积2.3万亩、泸西苦荞、泸西高原梨、泸西灯盏花、泸西除虫菊4个农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广东宏升、云南天露1.3万亩蔬菜基地通过供港澳蔬菜基地备案和农产品进出口原料基地备案。 

  6、抓科技推广,推动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着力做好新科技的试验、示范、推广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一是按照“稳定面积、主攻单产、提高品质、增加总产”的粮食发展思路,2017年全县实现粮食总产21.4万吨,亩均单产367.15公斤,创建3片3.2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10.09%;全年推广“两杂”良种12万公斤,占任务的100.67%。全县良种推广率、技术普及率、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率达95%以上。二是围绕我县的肉牛、生猪、肉(奶)羊、禽蛋优势产业和核心区建设,突出抓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繁育和引进推广,加大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推广,走“畜—沼—果—草—畜”等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2017年全县完成牛品种改良2.91万头,猪杂交改良10.07万胎(次),仔猪培育77.2万头,牧草种植12.12万亩,其中果园种草2.5万亩。三是全面加强清洁田园的技术指导。普及和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绿肥种植。2017年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年均在38.2万亩,覆盖率达到64%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30%以上。病虫害防治面积40.77万亩次,其中统防统治面积2.2万亩次,推广绿色防控面积14.99万亩次。建设农田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推广加厚地膜,开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示范推广和回收利用,逐步推广可降解地膜。目前,全县建成喷滴灌6.8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5.1万亩,高效节水农业面积7.9万亩,农业灌溉节水量1250万吨;土配方施肥面积41.9万亩覆盖率已达90%以上,化肥使用量1.36万吨,有机肥施用量17.11万吨,化肥综合利用率达35%,化肥使用量减少0.02068万吨;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19.5万亩次,农药绿色防控率达30%,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59万亩,农药利用率达42%,回收地膜421吨回收率50.3%;农作物秸秆回收19.62万吨,利用量为15.44万吨,综合利用率达78%。四是积极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提高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水平,认真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圈舍改造,全面完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禁养区内关闭和搬迁养殖场1个,限养区内关闭和搬迁养殖场3个;落实猪舍改扩建264户,建沼气池420立方米,4个800立方米的大型沼气正在建设中,牲畜粪便源利用率89.5%,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85.3%。五是扎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2017年全县开展牲畜口蹄疫免疫219.9万头(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免疫80.6万头,羊小反刍兽疫免疫3.9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619万羽,鸡新城疫免疫303万羽,综合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70%以上。六是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全县农机总动力51万千瓦,完成机耕面积33.8万亩,机播面积1.54万亩,机收面积17.2万亩,机电灌溉15.7万亩,机械植保17.68万亩,综合机械化水平为47.42%。七是扎实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7年完成新型职业农民果树园艺、蔬菜园艺、农机服务专业及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250人,其中120名青年农民进入培育对象库。全年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9647人次,其中,专项培训2329人次、技能培训5638人次、专项服务培训240人次、经营主培训1440人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2743人次。所有参加培训的群众都实现创业或就近就地转移就业。2017年计划培训9000人次,已超额完成任务。八是深入开展科技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开展“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科普宣传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为契机,2017年累计展出展板60块,印发科普宣传资料3万余份,开展科技咨询5000人次,展出专利产品20个,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培训120期3000人次。组织科技人员和群众自主创新成效显著,目前,获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成果22项,申请专利36项。泸西县农业信息网2016年访问数量为60094次,2017年为70984次,同比增长18%以上。 

  7、抓执法监管,推动规范化发展。认真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生态优先、绿色安全”的要求,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快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着力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加强标准体系建设。2017年全县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94批次,检测样品17749个,检测合格率达99.57%。二是加大农药监管力度。2017年检查农药门市部471次,检查农药品种480个,送检可疑农药样品25个, 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28起。三是加强肥料市场的巡查监管工作。一年来共出动执法车辆50辆次、180人次,对全县肥料销售企业和网点进行定期检查。四是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2017年完成动物产地检疫68.79万头(只),监督检查畜禽59.34万头(只),动物产品1463.3吨,动物屠宰检疫55.11万头(只);开展“瘦肉精”抽检818份,抽检合格率达100%。五是加大兽药饲料监管力度,2017年清查兽药、饲料经营户2072户(次),办理饲料承诺品种987个,兽药承诺品种373个,158户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户建设管理动态库。六是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2017年共签订《种子经营质量责任书》75份,出动车辆100辆次执法人员190余人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店(企业)420个次,种子案件查处率、结案率96%以上,办理“两杂”种子备案登记证65余份。七是加强依法行政监督管理工作,2017年我局共实施行政许可68件,其中: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8件、《拖拉机注册登记》44件、《农药经营许可证》6件。行政处罚50件,完成州下达50件的100%。八是启动“两法”衔接及“两法”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录入28件案件。 抓好系统普法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7年我局干部职工参学率100%,积分达3000分以上257人,积分达标率100%,参加考试257人,参考率100%,及格257人,及格率100%。 

  8、抓改革创新,推进活力化发展。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继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为农民提供多种有效服务。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我县第一阶段2015年启动开展确权工作的中枢镇、午街铺镇、金马镇、白水镇4个乡镇,农户实地指认地块、实地补测、审核公示、修正完善等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第二阶段2017年启动开展确权工作的向阳乡、三塘乡、永宁乡、旧城镇4个乡镇,均已完成农户实地指认地块工作,实地补测、审核公示、修正完善等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已转入第一榜公示阶段。截至12底,全县共到位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664万元。提高保密意识,加强档案管理,全年无失泄密事件发生。依法调处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开展水果权登记及泸果通抵押贷款。通过与县邮政储蓄银行协调,目前,全县已有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两家金融机构参与泸果通抵押贷款工作,为果农解决了“贷款难”的难题。截至目前,共核发水果权证536本,涉及水果种植面积10079.12亩,金融机构向果农发放了“泸果通”抵押贷款379.5万元。三是有效推进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2017年,我县实施休耕面积1.5万亩(其中:三塘乡0.8万亩、向阳乡0.7万亩),初步建立我县耕地休耕组织方式和评价体系,集成推广种地养地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生产技术模式,探索形成耕地休耕与调节粮食等主要农作产品供求余缺的互动关系。四是积极推进”粮改饲”试点工作。2017年全县完成青贮玉米种植6.61万亩,其中,“粮改饲”试点项目玉米种植2.35万亩,收贮6.31万吨。五是扎实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农户全覆盖试点工作。2017年以来,以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推广“村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的“村社合一、社企互融”模式,把分散的贫困户组织起来,入股各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在参与产业发展各个环节中分享收益。目前,全县8个乡镇81个村委会村级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注册和农户入社工作全部完成,其它工作正在有力推进。2017年底实现13203户贫困户入社全覆盖,带动2552户贫困户户均年增收1.6万元。六是抓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实施。2017年项目实施以来,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基本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完成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合计240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8.61万元,占总收入的98.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83万元,占总收入的1.2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8.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整合涉农资金;其他收入减少85.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县旅游重点项目指挥部划拨果树站基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支出合计242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66万元,占总支出的24.54%;项目支出1828.08万元,占总支出的75.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合并和增资,基本支出增加174.65万元;财政整合涉及资金,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4.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工资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8.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3.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2.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3%。与上年对比减少3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财政整合涉及资金,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6%。主要用于全省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的召开、花卉产业的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以车扶贫补助; 

  2.科学技术(类)支出5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用技术和产业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及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扩散;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的工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138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5%。主要用于重大农业技术的推广、基层农业技术体系的推广与建设、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带动贫困户全覆盖的发展、动物疫病的防控、草原生态的保护等。 

  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1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各生猪养殖厂猪舍的改造与扩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03万元,支出决算为18.73万元,完成预算的3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3万元,完成预算的47.9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今年行政单位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58万元,增长1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38万元,增长65.0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7年全省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由我单位主办;2.云南泸西县现代花卉产业园开工建设以及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8.7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0人)。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及花卉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由原来的泸西县农业局、泸西县畜牧局、泸西县乡镇企业局、泸西县科技局合并成立新的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人员增加,事务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1.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货物采购一般公共预算7.05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房屋有912平方米,全部为办公用房。车辆3辆,其中:轿车1辆、其他车型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3.绩效管理信息: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306.42%,非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6.8%,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69.78% 差异率较大。我部门认真完成预决算编制,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合理预计部门预算中的各项收入、支出,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收支。 

  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30.4%,“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60.18%,差异率较大。 

  2017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44.6%,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104.39%,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为-9.06%,比率较大。 

  2017年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没有占比。我单位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细化预算编制,严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为-14.25%,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为-2.89%,减幅较大。我单位认真分析往来款结构及形成原因,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及时清理各类往来款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2017年在职人员控制率为281.82%,其他人员增减率为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人员增减率为93.75%,增幅较大。经核实主要是农科局2016年10月4个局并为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款、财政专户款共计0元,没有应缴未缴余额。我单位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做到应缴尽缴、不留余额。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附件【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