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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营林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营林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营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营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工作,开展林业资源、森林灾害、林业生态工程、林业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做好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引进与开发示范推广、林业资源调查监测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编制。

  2、负责全县林业项目的总体规划编制、林业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山区与沙区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编制、林业多种经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规划编制。

  3、负责林业建设项目勘查与设计、林业项目建设监理、林业项目工程承包、林业项目设备招标与设备成套。

  4、负责全县林业建设标准编制:林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编制、林业建设工程定额指标制定。

  5、组织做好林业技术开发、林业信息采集发布、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工作。

  6、组织开展乡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防护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4000亩。

  2.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完成人工造林10000亩,其中:第一批5000亩,第二批5000亩。

  3.云南省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4000亩,其中:公路沿线1633亩,湖库周围1115亩,城镇面山1252亩:

  4.政策兑现:做好政策兑现工作。把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49025.7亩,计612.82125万元资金,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把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000亩,计30万元资金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把云南省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4000亩计200万元资金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营林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营林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调整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营林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17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1万元,占总支出的96.3%;项目支出6.33万元,占总支出的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营林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教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1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

  1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它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省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66万元,增长3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3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3万元,增长47.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用于造林(珠江防护林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云南省陡坡地冶理工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珠江防护林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云南省陡坡地冶理工程等地块落实、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万元,占67.6%;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占3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造林(珠江防护林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云南省陡坡地冶理工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造林(珠江防护林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云南省陡坡地冶理工程等地块落实、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