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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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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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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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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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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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汇总)
监督索引号53252700334301000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煤炭工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泸西实际组织制定全县煤炭行业发展战略;编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煤炭资源开发、布局、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负责全县煤炭工作行业管理,统一负责开办煤矿和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的宏观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煤炭深加工,综合发展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综合平衡协调与其它相关行业的配合协作;组织煤矿重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的审查报批;对县内煤炭重大建设项目提出立项建议并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行业信息统计,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对全县煤炭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培育和开发煤炭集约经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制定煤炭生产、销售、调运计划,并对其进行协调服务。依法收取煤炭生产的有关费用,并上解省、州、县各相关部门;组织对全县煤矿企业和行业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抓好本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行业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负责部门权限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平衡协调外部关系,为煤炭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和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贯彻全国、省州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督查组、州委书记姚国华书记对泸西煤矿安全工作提出的“三个强化、一个坚决、一个确保、六个到位”的总体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停产整顿指令,完善防控措施,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要求,通过强有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领导要求,牢牢把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抓紧、抓实,全力维护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落实真停真盯,抓实停产矿井管控。我县有19对长期停产整顿矿井,加强停产矿井的管控是我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执行真停要求。停产整顿矿井按照红煤监发〔2017〕25号文件要求,采取浇筑挡墙、绞车上锁等方式真停到位,只能进行矿井抽风、排水。二是落实真盯要求。停产矿井已派驻安全监管人员盯守,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县级煤矿安全包保部门按照包保要求,积极深入煤矿督导检查,落实盯守责任。三是加大巡查力度。抽调人员成立巡查组,对驻矿盯守、矿井真停开展动态巡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严肃查处。驻矿人员不履行职责的严肃问责。四是严管形成震慑。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停产矿井严厉打击,坚决处罚,今年1至11月,共处罚56起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停产矿井发生安全事故。
3、严守程序要求,开展安全体检和大检查工作。把煤矿安全“体检”、安全大检查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抓好落实。一是按照各级对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体检”工作。此次安全“体检”我县从3月18日起正式启动,按照查大系统、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摸清煤矿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治理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总体要求,以购买专家服务的形式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对由我县牵头组织的15对矿井开展安全“体检”工作(其余7对由省、州监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自检自改、检查审核、全面“体检”三个步骤,22对矿井6月底前完成煤矿安全体检工作,共编制体检报告22份,排查出安全隐患299条。通过“体检”工作,消除了大量煤矿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二是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煤矿按照要求于8月10日前全部完成自检自改阶段的工作,共排查出176条隐患,煤矿自检自改阶段的隐患已整改完毕。县局集中力量,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标对表”检查,督促煤矿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抓好整改。“对标对表”检查已覆盖22对矿井,填写检查表22份,下达执法文书62矿次,发现问题和隐患588条,现场整改580条,整改率达98.6%,大检查期间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行为6起,实施经济处罚45万元。按照延长安全大检查时限的要求,将继续深入推进隐患的排查治理,消除安全威胁。
4、加强服务指导,推进转型升级取得实效。按照批复确认转型升级方案要求,引导煤矿业主把精力集中到落实工作要求上来,转型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一是5对矿井(三金煤矿、红山煤矿、顺鸿煤矿一号井、红升一号井、小松地煤矿一号井)取得开工备案回执,有2对开工建设。二是东源泸西公司4对矿井初步设计已经审查批复,安全设施设计已报审,有1对矿井取得开工备案回执,但因东源公司矿井与圭山煤矿存在重大隐患被省政府挂牌督办,暂未开工建设。三是2对矿井(小团山煤矿二矿二号井、二矿四号井)改造升级初步设计已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已审待批复。四是1对矿井(东瓜箐煤矿)正在开展矿区范围的缩减工作。五是1对矿井(顺达煤矿)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已经审查取得批复,正在办理开工备案回执手续。六是因云南省圭山煤矿列入关闭退出矿井影响东源泸西公司所属矿井采矿权证办理,通过加强协调沟通,泸西县、石林县行业主部门共同组织云南东源泸西煤业有限公司、云南东源石林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矿井投资人于9月21日在石林县安监局召开协调会议,提出由云南东源泸西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的红升一号井、云龙一号井、云龙二号井、兴鑫二号井、奋发一号井5对矿井,云南东源石林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三号井、四号井、八号井3对矿井,共同组建一个实体公司,将云南省圭山煤矿的采矿权变更为该公司的采矿权,所属矿井按转型升级方案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该公司对所属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统一管理的方案。该方案已由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上报,州人民政府已上报省人民政府。若该方案得以批准同意,东源泸西公司所属矿井采矿权证办理有望得到解决,并且东源泸西公司所属矿井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楼上楼下”安全隐患将彻底消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2.泸西县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1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1.4万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4万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合计减少115.67万元,其中:财政拨入收入减少70.39万元,其他收入减少45.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的项目专款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年度支出合计22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1万元,占总支出的62%;项目支出844.3万元,占总支出的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693.7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煤炭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务用车及支付临时工工资(放劳务费中)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煤炭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关闭煤矿的财政奖补资金与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奖补关闭红山煤矿三号井155万元,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奖补四家煤矿480万元,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奖补东升二号井等四家煤矿20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与上年对比减少3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关闭煤矿的财政奖补资金与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7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04.7万元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纳等相关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万元等相关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奖补四家煤矿480万元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3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奖补东升二号井等四家煤矿及本部门的是常支出;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预算的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县煤炭局于2015年1月起停止煤炭规费的征收。停止煤炭规费的征收后,作为以煤炭行政事业收费供养的泸西县煤炭经贸有限总公司94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已无任何收入来源来保障工资和相关待遇的支出。按照《国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4号)第三条的规定:“取消或停征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有关收费基金后,相关部门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1万元,增长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4万元,增长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万元,下降1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占2.8%;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占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煤炭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及省州的煤矿安全的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煤炭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4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万元,差旅费4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7万元等相关支出的使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7年年初资产总额42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1.8万元,固定资产5.8万元,年末资产总额143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1.3万元,固定资20万元。本单位无车辆。其他固定资产年初5.8万元,年末2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计划采购货物34万元,实际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货物33万元。主要是计划价格与实际价格相差。
(四)绩效评价
泸西县煤炭局2017年在泸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和要求,22对矿井6月底前完成煤矿安全体检工作,排查出安全隐患299条。煤矿按照要求于8月10日前全部完成自检自改阶段的工作,共排查出176条隐患,煤矿自检自改阶段的隐患已整改完毕。根据红财产业发[2017]43号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文件要求,对泸西县长青煤矿二号井、泸西县顺达矿产实业有限公司泸西县顺达煤矿二号井、四号井等四家煤矿兑现奖补资金48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2700334301111
附件【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