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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林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泸西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林业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负责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泸西县林业局(行政) 

  2.泸西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工作站 

  3.泸西县大中寨林场 

  4.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 

  5.泸西县营林站 

  6.泸西县种苗站 

  7.泸西县干果站 

  8.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9.泸西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10.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 

  11.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 

  12.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 

  13、泸西县森林公安局(行政)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2017年总收入3536.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13.3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538.39万元,其他收入123.5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2017年总支出4873.66万元,其中:单位基本支出2387.74万元,项目支出2485.9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6.45%,收入减少的原因是部分项目被整合。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增加2.93%,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7.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1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1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被整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6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93万元,完成预算的7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76万元,完成预算的35.2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年来县财政未安排我单位公用经费,我单位公用经费均用其他资金列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跟2016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历年来县财政未安排我单位公用经费,我单位三公经费均用其他资金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3万元,占53.27%;公务接待费支出29.75万元,占46.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9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森林管护、保护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9.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6.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2%,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公用经费。(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局(汇总)国有资产总额5232.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95.15万元,固定资产163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81.5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0.4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度总收入1653.76万元、总支出2366.52万元,支出中基本支出672.46万元、项目支出1694.0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说明:2017年年初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实际收入538.39万元、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520.39万元,年末结转18.00万元。 

  3、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局(汇总)国有资产总额5232.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95.15万元,固定资产163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0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2017年各项项目资金均已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各工程项目,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泸西县林业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