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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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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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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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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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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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擅自挖掘、损坏、危害城市公用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涉及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管理。对户外广告设置、新开车辆通道、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等方面进行收费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监察大队在县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以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通过不断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规范渣土运输秩序、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加强路灯维护管理等措施,全力推进市容秩序治理、违法建设管控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无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6人。
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47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9.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内预算追加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薪级工资、基本工资、换装经费等追加支出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47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69万元,占总支出的97%;项目支出15.55万元,占总支出的3%。与上年对比增加107.74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内预算追加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薪级工资、基本工资、换装经费等追加支出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6.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内预算追加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薪级工资、基本工资、换装经费等追加支出较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按年末实有16人计算,人均支出为28.5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队为完成特定城管执法的行政工作业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车辆购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2.21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劳务费1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与上年对比增加65.9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1.预算追加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薪级工资、基本工资;2.按全国城管统一换装要求购置服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4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2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34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348.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日常办公节能减排。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55万元,下降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1万元,下降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万元,下降9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日常办公节能减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7人。主要用于行政执法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