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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201000

  泸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红河州公安机关践行“1151”工作思路收官之年,泸西县公安局按照年初确定的 “州局‘1151 ’工作思路是目标;党的建设是引领;基层基础、智慧警务、执法规范是重点;县局 ‘三个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群众导向)、五项措施(工作目标清单化、工作任务责任化、工作进展时限化、督查指导常态化、奖惩措施具体化)、五个突破(党建工作要有新突破、队伍建设领域要有新突破、基层基础工作要有新突破、工作开拓创新要有新突破、考核评价工作要有新突破)’是抓手”的思路,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党委政府、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局民警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工作亮点纷呈,整体工作取得了新跨越。

  ——党建工作迈出新步伐。贯彻落实“党建引领队伍建设、队伍建设促进作风转变、作风转变达到目标实现”的工作思路。新建重组党支部,统一标准改造党员活动室,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与县委党校合力打造“泸西县干部教育示范基地”,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旗帜引领作用凸显。

  ——考核评价体系开创新局面。形成以目标任务清单为标准,以“精英星”为载体,以“星级量化管理考核办法”为依据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下考一级,日督促、周通报、月考核、季评比等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便民服务窗口前移。集合交警、治安、消防等部门资源打造了便民服务直通车,将窗口业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推行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和“实名宝”APP运用。中枢派出所率先推行社区警务网格化工作模式,将辖区划分为5个网格,调整流动人口协管员、专职消防员充实为网格员,定人、定网格、定责任,将信息采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行业场所管理、公共安全检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有机融合,同步推进开展;在宾馆酒店安装试用“实名宝”APP,效果反馈较好。

  ——“三元地区”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紧紧围绕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的“完全、干净、彻底整治‘三元地区’非法经营烟叶违法犯罪活动”总要求,在省、州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整合全县各级各部门力量切实开展“三元地区”非法经营烟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远赴公安部经侦局直属二总队专题汇报。

  ——“Y-STR DNA”数据库建设在全国做经验交流。以“强人口管理、实治安之基、铸破案之剑”的建设理念,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中率先开展“Y-STR DNA”数据库建设,通过不断探索实践,11月9日,该项工作在全国Y-STR DNA数据库建设应用现场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受到了公安部刑侦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社会共治群众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在全州率先探索创立“平安网格志愿者”工作模式,以“综治牵头、公安主导、社会参与”为工作思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共治,通过建章立制、宣传发动、教育培训一系列工作措施的落实,目前已有300余人的平安网格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共治,开创了“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 的良好格局。

  ——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派出所外观标识实现规范统一。完成全县9个派出所外观标识规范改造,办公用房屋顶统一悬挂“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执法办案场所提档升级。完成中枢、金马两个派出所办案区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其他派出所办案区已完成功能区划分,实现流程再造,为规范执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场所保障。派出所勤务模式进一步优化。按照城区派出所实行队建制勤务模式、农村派出所实行综合勤务模式的要求,对下设机构职能、警力进行整合,各派出所交警中队与消防警组全面整合,充分盘活现有警力,实现有限的警力最大限度服务于公安工作。

  通过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的贯彻落实,泸西公安工作有了质的飞跃,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8人。其中:行政编制27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64辆,在编实有车辆6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402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10.88万元,占总收入的92.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12.31万元,占总收入的7.2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27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6.73万元,占总支出的76.3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在内的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21%。项目支出3135.65万元,占总支出的23.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83.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349.0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7.5万元,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86.36%,6.41%,2.81%,3.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泸西县公安局“三公经费”支出147.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68万元,公务接待费10.37万元。 2017年泸西县公安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7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3.2017年泸西县公安局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1962人次,接待费开支10.37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1.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办公费,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15528.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73.62万元,固定资产10543.5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62.25万元,无形资产1148.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西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决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项,采购决算金额739.52万元,均为货物采购,资金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信息:泸西县公安局2017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5项,均为三级指标,其中反恐工作经费60万元,派出所协管员经费35.8万元,孙波医疗费80万元,协管员服装经费30万元,重大案件奖励费40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201111



附件【公安公开表201810250810437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