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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3501000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全县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3.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相关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4.承担县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和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及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决定的事项。

  5.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6.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上州、赴昆、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7.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8.承担县委书记、县长信箱“网上信访”受理工作。

  9.承办中共泸西县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0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62万元,占总收入的90.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9.63%。与上年对比增长34.12%,主要原因为本年增资及上级专款增加所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1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1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13万元。与上年190.31万对比增加26.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因上年项目上年实施完成,本年没有新增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99%。与上年158.77万元对比减少11.1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商品服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类)支出1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类)支出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7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23万元,下降9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93.9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上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95.05%,减少的原因:一是提倡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2018年部分三公经费从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往来接待及兄弟县对口单位往来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93.07%,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从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3501111



附件【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