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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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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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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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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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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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现有在职人员5人,均为财政供养人员。现有职能主要为:楼盘表管理、商品房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存量房(二手房)转让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房产信息查核、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直管公房管理、住房维修基金归集管理、物业管理等业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主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二手房)转让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房产信息查核、房屋交易与交权服务窗口建设、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其他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面积测绘管理、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直管公房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住房维修基金归集管理等业务,是一家批准成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7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抵押登记:办理149件,建筑面积2681837.84平方米;权利价值34960.08万元;
(2)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家,批准预售面积49253.36平方米,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6份,实现预售资金监管率100%。
(3)房屋安全鉴定:受理房屋安全鉴定5件,建筑面积4367.2平方米。
(4)房屋交易审查:办理房屋交易审查87件,建筑面积16870.48平方米,总成交金额942.03万元。
(5)住房维修资金归集:共归集住房维修基金4916.76万元,归集率100%。
(6)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709宗,建筑面积90753.11平方米,合同金额29105.07万元。
(7)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5098万元。
(8)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完成直管公房安全检查12次,完成率100%。
2018年,我处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按时按质的完成各类房地产统计报表上报工作;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业支持性政策,切实做好商品房去库存的各项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进一步抓好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履行好房地产行业监督检查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抓好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房地产管理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300435.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839.14元,占总收入的8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4634.81元,占总收入的10.7%,年初结转结余40961.53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0%,主要原因是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1月1日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度支出合计1300435.48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24.56元,占总支出的90%;结转结余支出117524.56元,占总支出的1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了0%,主要原因是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1月1日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支出1182910.92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5581.19元,占基本支出的68%;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7530.78元占基本支出的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147.40元占基本支出的1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80.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970.85元占基本支出的2%。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282.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0%,主要原因是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1月1日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用于2017年公产房维修。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2910.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与上年对比增长了0%,主要原因是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1月1日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5581.1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2678.1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51.55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无“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没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的主要原因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没有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17524.56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0%,主要原因是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1月1日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名词解释。
附件【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