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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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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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泸西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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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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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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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泸西县委编办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55501000
中共泸西县委编办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与调整,以及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承担泸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中共泸西县委、泸西县人民政府和泸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认真执行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全省控编减编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泸西县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从严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2.推进落实“放管服”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红河州县(市)、乡(镇)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结合泸西实际,编订形成《泸西县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各乡镇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全县25家县级部门共保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42项(其中:子项89项),全县8个乡镇各有行政许可事项4项。
3.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度报告提交工作
根据《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的通知》(泸编办〔2017〕27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提交工作,于2018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我县365家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提交工作,并通过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设立登记12家、变更登记101家、注销登记3家、补发证书1家。
4.继续做好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及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云编办〔2016〕54号)要求,继续做好全县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新赋码1家,变更登记2家。
5.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工作
为切实抓好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县及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成立了泸西县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方案审定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印发了《泸西县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职责、明确完成时限,积极稳妥地组织推进我县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经清理,我县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共办有企业31家(融资平台企业12家,各机关部门举办的企业19家),其中:县人民政府直属企业2家,4个乡镇、11家县属部门举办的企业29家。划转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县财政局)进行监管的企业22家,改制退出的企业4家,关闭注销的企业5家。我县需移交划转国资部门监管的企业已全部完成移交划转工作,需关闭注销的企业将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关闭注销工作,在企业兼职的11名公务员已全部与企业脱钩。
6.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一是以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帮扶走访工作,按照“四大活动”“7天一入户,15天一打扫”要求,认真做好入户走访、政策宣传、“四洁六净”和各项帮扶政策的落实工作,个人出资1400元为挂包的14户贫困户购买人身综合保险。二是选派了一名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能力较强的年轻干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三是认真做好疑似问题户的摸排和整改工作。我办3名科级领导干部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负责的3个村逐户进行摸排疑似问题户,同时做好6户疑似问题户整改的督促落实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泸西县委编办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编办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编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4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9万元,占总收入的66.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12万元,占总收入的33.5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编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4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7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类)支出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3.医疗卫生(类)支出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XX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办公费,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泸西县委编办国有资产总额0.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2万元,固定资产0.06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编办无政府采购决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编办无决算增加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55501111
附件【泸西县机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0250114001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