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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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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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逸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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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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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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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逸圃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逸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3、其他
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
业务范围:
1、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2、常见病多发病护理
3、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
4、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辖区城乡居民实现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人28412份,完成率为96.24%。
(2)、健康教育活动完成指数
卫生院共制作健康宣传资料18种36000份,通过各种形式发放了12760份到农户手中;播放健康教育影音资料6期302小时;健康教育宣传栏共有8块,共出宣传栏58期;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共开展9次2820人;进行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48次;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6个卫生室共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25130人。
(3)、0-6岁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
2017年1-12月我县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数2576人,实建卡证数2576人,建卡率100%,0-6岁儿童应种2576人,实种2576人,接种率100%。
(4)、0-6岁儿童疫苗接种率
2017年1-12月各苗接种率为:乙肝疫苗742针次、卡介苗疫苗192针次、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1584丸次、百白破疫苗1509针次、麻疹组份疫苗688针次、A群流脑疫苗806针次、A+C群流脑疫苗886针次、乙脑疫苗675针次、甲肝疫苗311针次,白破疫苗408针次,共累计接种7800针次,各疫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还开展了部份针对性疾病二类疫苗预防接种。
(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任务完成率
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蚕豆病各筛查1人,新生儿疾病遗传代谢病筛查率100%。
(6)、传染病报告及时率
2017年1-12月累计报告传染病卡片15张,及时报告传染病卡片15张,报告及时率100%。
(7)、传染病疫情漏报率
2017年对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漏报、迟报、瞒报,并能按时按质处理相关的疫情,按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并做到月有分析资料,传染病漏报率为零。
(8)、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率
2017年1-12月共报告乙类传染病4种13例,丙类传染病1例,其它传染病1例。其中肝炎6例(丙肝6例); 伤寒5例(伤寒5例);感染性腹泻1例;HIV1例,发病率为44.03/十万,比去年同期下升12例。无死亡病例;丙类传染病1种1例,流行性腮腺炎1例;其它传染病1种1例(水痘1例)。
报告发病无上升的病种。
发病病种居首位的是丙肝6例,占总数的40%;伤寒5例,占总数的33.33%;第二位感染性腹泻1例、HIV1例、流行性腮腺炎1例、水痘1例,分别占总数的6.67%。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处置率
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置综合能力,我院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订立目标责任。二是科学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科学应对和处置。为我院的公共卫生应急现场处置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三是加强物资储备,采购储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消杀药品、物资设备,开展人员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疫情暴发时,做到“预案、人员、设备、药品”四到位,并有效应对,提高效率。四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开展应急演练。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及节假日由行政领导轮流值班,开通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五是积极认真做好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
一年来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0)、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2017年全院加强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可疑职业病患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的报告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为100%。
(11)、0-6岁儿童保健管理情况(按3+1报表要求自评)
①、0-6岁儿童保健管理指数。0-36个月儿童1104人,系统管理1016人,系统管理率92.02%。0-6岁健康管理2566人,系统管理2361人,系统管理率92.01%。
②、活产数437人,新生儿访视435人,访视率99.54%。
(1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按3+1报表要求自评)
①、辖区内有活产数437人,产妇434人,孕产妇系统管理414人,系统管理率95.34%;孕早期检查414人,孕早期检查率95.34%。
②、辖区内有孕产妇677人,高危孕产妇386人,高危孕产妇占总产妇数的百分比为57.01%;有高危产妇250人,高危产妇管理率 100%,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13)、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2017年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2555人,一年累计为1932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规范化管理率75.61%。
(14)、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达标率
对经确诊的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进行开展随访服务。辖区内有高血压患者累计1990人,门诊首诊测血压累计8975人,对高血压患者提供4次(每季1次)面对面随访,随访8159人次,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档案。高血压患者1990人,管理1122人,规范化管理率为56.38%。
(15)、35岁以上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达标率
对经确诊的35岁以上Ⅱ型糖尿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开展随访服务。提供4次(每季1次)面对面随访。辖区内累计发现糖尿病病人476人,面对面随访管理1950人次。糖尿病患者476人,管理307人,规范化管理率为64.49%。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档案。
(1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辖区内登记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57人,实际规范化管理132人,规范化管理率84.07%。2017年1-12月符合住院治疗标准建议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22人,实际住院治疗22人次,病情好转出院17人。
(17)、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中医药健康服务,截止12月底共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调养。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1932人,率为72.39%;0-36个月儿童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959人,率为86.86%。目前纸质档案已更新,电子档案还在逐步更新。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辖区内有农村活产数373人,农村住院分娩活产数373人,农村住院分娩率100%。
(2)白内障患者复明任务完成率
今年我辖区内白内障患者复明任务数20例,完成30例,完成率150%。
(3)鼠疫监测任务完成率
按照省州有县关文件精神要求,每月认真做好了疫情“三报和“零”报告,按时按质完成了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
(4)鼠疫防控疫情及时报告及处置率(无鼠疫发生)
(5)不明原因肺炎及时报告及处置率(无报告病例)
(6)艾滋病防治综合考核指数率
根据县防艾办2017年防治艾滋病工作部署、《泸西县2017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要求,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和任务:1-12月VCT咨询检测服务任务数15人,检测完成16人,率为106.66%;全年无新发病例;PITC检测任务数4868人,完成4868人,率为100%;转介治疗(指一线抗病毒治疗)2人,治疗任务完成率100%。应完成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220人,完成320人,任务完成率145.45%;未检出阳性病例。
(7)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完成率
登记管理的结核项目病人8例,实际管理8例,管理率100%。
(8)疟疾病防治工作
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三热病人血检病例数210人,1-12月完成210人,均按各月安排任务数完成。
(9)麻风病工作
1-12月上报皮防月报表12次,开展培训1次,培训乡村医生43人次,开展线索调查1次,覆盖34个自然村,调查228人次,发放麻风病宣传材料100余份,经调查未发现新的麻风病患者。
3、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管理
(1)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2)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
2017年1-12月我院未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4、临床医疗服务业务工作
2017年临床医疗业务工作总诊疗65738人次较上年67400人次减少1662人次;其中门诊64938人次(其中:城乡居民医保门诊59642人次,比上年57730人次多1912人次;城镇职工医保刷卡473人次(4.89万元),比上年369人(3.278万元)增加104人次(1.62万元);自费327人次比2016年8517人次减少了8190人次;门诊业务收入270.58万元,较上年264.84万元增加了5.74万元,增长率2.17%;住院800人次(其中城乡居民医保住院766人次,自费住院34人次)比2016年784人次增加了16人次,住院收入84.21万元比上年80.72万元增加了3.49万元;2017年临床医疗(事业)收入354.79万元比2016年345.56万元比增加了9.23万元,增长了2.67%,增长原因是实行县乡村一体化工作分级管理及城乡居民医保的开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辖区内的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逸圃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逸圃卫生院2017年末实有事业编制人员21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逸圃卫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75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28万元,占总收入的52.03%;与去年同期403.56万元比减少了11.28万元减少了2.80%,减少原因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划拨比上年度少32.15万元。
事业收入354.79万元,占总收入的47.06%;与比去年同期345.56万元比增加了9.22万元,增长了2.67%,增长原因是实行县乡村一体化工作分级管理。
其他收入6.85万元,占总收入的0.91%;与去年同期8.22万元比减少了1.37万元,减收16.66%。减收原因是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上缴财政专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逸圃卫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68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63万元,占总支出的74.28%;项目支出176.08万元,占总支出的25.72%;2017年总支出684.71万元与上年同期的706.66万元减少21.95万元,减支了3.11%。减支原因是2017年度基本支出中退休人员工资支出转社保统发,项目支出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逸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8.63万元。与上年469.79万元对比增加了38.84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增支了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正常晋升了薪级工资和部份职工调升了职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9.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6%;其他资本性支出4.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泸西县逸圃卫生院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08万元。与上年236.87万元对比,减支了60.79万元,减支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7年底绩效考核结算了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年初预拨经费、减少了中医药服务和基本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乡镇卫生院医用专用设备购置3.50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基本药物补助和乡村医生生活补助)57.49万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10.89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中医院县乡对口支援工作)4.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逸圃卫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80%。与上年434.01万元对比,减支了38.23万元,减支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7年底绩效考核结算了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年初预拨经费、减少了中医药服务和基本建设项目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包括基本支出22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7%;项目支出17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基本支出1.92万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36万元、乡镇卫生院支出184.11万元(人员经费基本支出180.61万元和医用专用设备项目购置支出3.50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3.49万元(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基本支出6.00万元和基本药物补助项目支出49.09万元和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8.40万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10.89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8.03万元、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无“三公”经费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泸西县逸圃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