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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汇总)

  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和水文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所有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3)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全县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4)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县政府所在地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所在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沙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10)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11)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3)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水电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4)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15)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16)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7)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18)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生水利建设强势推进

  2017年我局以构筑水利保障网络为目标,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水系连通、水源建设、高效节水为主要任务,加快解决直接系关民生的水利问题,高度重视山区五小水利工程,解决水利发展不平衡问题,逐步缩小坝区与山区水利化程度差距,把水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重中之重。一年来,完成水利建设投资4.3亿元。新增供水353.5万立方米(大衣水库、永宁盐井沟水库、核桃冲水库),新增灌溉面积0.6万亩,发展高效节水面积1.2万亩,改造中低田0.6 万亩,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32000人,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02平方公里。

  (2)防汛抗旱蓄水供水工作实现新突破

  (3)水利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

  (4)依法强化水资源和治水有序推进

  (5)水生态环境建设成效卓著

  (6)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7)水务改革发展全面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水务局机关

  2.泸西县水利设计勘测设计队

  3.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

  4.泸西县水产工作站

  5.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

  6.泸西县白水塘水库管理所

  7.泸西县五者水库管理所

  8.泸西县阿味水库管理所

  9.泸西县核桃村水库管理所

  10.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

  11.泸西县工农隧洞管理所

  12.泸西县者红坡隧洞管理所

  13.泸西县茨凹水库管理所

  14.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0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总收入729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273.3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380.55万元,其他收入736.22万元(其中收到向阳乡水利工程款10万元,县财政拨入者红坡防汛应急资金200万元、小直邑异地搬迁水利综合项目资金150万元、泸源洞抗旱应急水源工程117万元、水利工程建设资金75.17万元,五者风景区补助经费180万元,收目标责任奖4.0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总支出8480.07万元,其中:单位基本支出4186.18万元,项目支出4293.8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0.92%,收入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拨入专款、基本建设资金比2016年减少。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减少3.92%,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拨入专款、基本建设资金比2016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86.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9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93.89万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6%,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如下:已完工6件:泸西和乐引水工程、永宁盐井沟水库、泸西县大衣水库扩建、核桃冲水库、向阳乡抗源应急水源工程引水隧洞、金马镇明康汇生态农业基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新开工3件:泸西县杨家寨水库,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向阳片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6件:泸西县白水塘水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所梅乐水库连通工程、平海子水库扩建、三塘谷麦得水库、永宁王家村水库,板桥河水库矣维河、竹箐河阿子田进水口生态湿地建设前期工作稳步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17%。与上年对比减少10.58%,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0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年来县财政未安排我单位公用经费,我单位公用经费均用其他资金列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跟2016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历年来县财政未安排我单位公用经费,我单位三公经费均用其他资金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07%,主要原因是2017年对下属单位补助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公用经费。(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务局(汇总)国有资产总额6665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494.24万元,固定资产23452.2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621.8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40876.9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2017年各项项目资金均已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各工程项目,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