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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553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轮训地轮训全县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农村基层、企事业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及理论骨干;并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考察。

  2、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定,对实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的理论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并将重要成果提供县委决策参考。

  3、根据有关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培训计划,开展县属各级公务员的任职资格培训和岗位培训。

  4、紧紧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参加社会调查和实践,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不同历史时期干部培训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5、负责对各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

  6、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委党校的指导下,县委党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全面推进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较好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委党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抓好主业,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地位有力彰显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县委党校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积极创新办学模式,探索现代培训方法,采用互动式、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交流座谈、现场教学等形式,培训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一)举办主体培训班。2017年分别举办了青年干部暨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专题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培训班等。同时,积极开展送教下乡,深入县属部门、乡镇、村委会、社区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广大干部的素质和水平,把思想统一到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泸西高原花园城市建设,实现泸西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的行动上来。截至2017年11月底,共完成培训70余场次,9000余人。

  (二)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教育培训工作。2017年3月,县委成立县乡村三级教育培训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党校。县教育培训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在农民群众中培养明白人、带头人,在明白人、带头人中培养基层干部”的目标,打造一支既懂技术善经营,又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为打赢脱贫攻坚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力资源保障。通过开展宣传发动、摸底调查,收集整理培训项目内容、培训规模、对象和时间要求、培训需求状况等资料,初步建立起师资库、实训基地库、县内生源库,重点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并在培训中融入以“自强、诚信、感党恩”为主题的微党课,让贫困户坚定理想信念,自立自强,艰苦奋斗,懂得知党恩、感党恩。到目前为止,共开展基层干部、贫困群众培训90余场,培训5000余人。

  二、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提升科研资政水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对策性课题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2017年,完成红河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个:《在城镇化背景下如何进行古村落保护——以泸西县城子古村为例》;县情调研报告2个:《泸西县干部教育情况报告》、《泸西县县乡村三级教育培训调研报告》;发表州级及以上科研论文20余篇;2017年红河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2个:《泸西县“党校+公安”干部教育平台建设的实践与探索》、《泸西县打造高原足球城路径和策略研究》;州委党校规划课题立项2个:《泸西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考》、《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路径优化》。

  三、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严格政治要求。教育引导教师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坚持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着力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教师。严格标准,拓宽渠道,注重引进符合党校教学要求的优秀人才。二是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制定教师外出培训计划,安排县委党校专职教师到州级以上党校、干部学院、知名高校轮训。2017年,共派出教师11人次到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云南省委党校参加学习培训。三是安排党校教师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使党校教师深入了解掌握我县发展思路及领导思维,切实提高党校教师自身素质和培训能力。

  四、倾力服务群众,推进脱贫攻坚

  (一)加大干部入户走访,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党校干部职工挂钩中枢镇龙甸村委会贫困户33户,贫困人口116人。成立了挂联小分队,做到每周一次到龙甸村委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今年共走访贫困户231人次,工作中做到认真开展进村入户、精准核查工作,确保贫困户信息精准,高标准完成贫困户基础数据收集核查工作,高质量完成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为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录入提供可靠数据。

  (二)突出帮扶重点,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积极推进素质帮扶,增强贫困户就业能力,帮助贫困户协调外出务工,直接增加劳务收入。同时,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络和交流,共同与其研究探讨发展对策,确保帮扶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与贫困户多次进行思想上、意识上的交流和沟通,鼓励他们树立克服困难、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三)结合县委党校工作实际,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推送微党课。为基层干部推送《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微党课,进一步加深基层干部对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和把握,增强勇于担当、决胜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为贫困户推送《自强诚信、感恩》和《知党史 感党恩 跟党走》为主题的微党课,让贫困户坚定理想信念,自立自强,艰苦奋斗,懂得知党恩、感党恩。到目前为止,共开展基层干部、贫困群众培训30余场次,培训3600余人。

  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县委党校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今年党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活动,征求意见,帮助全体党员群众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对照标准抓实服务,教育引导党员对照标准,按照“四讲四有”要求,主动投身推动党校发展、脱贫攻坚等工作,在干事创业中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方面、发挥作用合格。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和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廉政谈话、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深入开展。坚持领导带头、从严从实、常抓不懈,完善内控机制,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办公用房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得到严格执行,财物管理更加规范,清廉风尚更趋浓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全面性、严肃性、严密性进一步增强。

  六、积极争取党委领导重视,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争取党委领导重视,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经常过问党校工作,研究党校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切实解决了党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校工作情况汇报,每年专题研究党校工作不少于一次,重点研究解决党校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2017年5月,乡镇党校成立并挂牌。并从县财政安排每家乡镇党校5万元经费启动标准化阵地建设和干部培训。三是调整现有编制结构。泸西县委党校有编制17名,为满足党校教学需要,将2个公务员编制、2个事业管理岗编制和1个事业工勤岗编制调整为5个事业专技岗编制,结构调整后空公务员编制1个,空事业专技岗编制4个。四是加强党校领导班子建设。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了一名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五是为满足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需要,泸西新党校建设列入县委议事日程。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用地近200亩,并安排了120万元的前期工作经费。经过多次修改,11月底已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

  2017年,泸西县委党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一是党校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特色、优势和主阵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二是培训任务不足,主业主课不突出,学制学时达不到中央和省委、州、县委要求;三是办学基础薄弱,投入不足、配套不全、师资匮乏。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县委党校事业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党校事业健康发展。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泸西县委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党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含事业管理编制3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党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26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48万元,占总收入的95.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71万元,占总收入的4.0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3.9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的工资上调,培训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党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29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1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23.4万元,占总支出的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81.1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的工资上调,培训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委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9.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上调,培训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为满足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需要,泸西新党校建设列入县委议事日程,规划设计费用支出14万元。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用地近200亩。完成县级安排的培训任务,支出培训经费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党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的工资上调,培训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干部教育(类)支出1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支出;

  2.教育费附加(类)支出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新党校规划设计;

  3.其他教育(类)支出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日常支出;

  4.社会保障(类)支出3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生活补贴和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6.医疗卫生(类)支出11.1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党校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车改革,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77万元,下降7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3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5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层人员因工作原因确需在本单位就餐,外地单位来我校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党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党校增加了培训任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党校2017年底,资产总额为902743.06元,其中流动资产117628.06元,固定资产7851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车辆1辆,金额250850,报废且增加部分办公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党校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55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