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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就业中心主要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发就业岗位,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刚失业人员就业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城乡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发布。做好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及企业在职职工、新招聘员工的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管理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更大力度拓展政策空间,实现优质就业创业。就业是民生之基,创业是富民之源。泸西县以提升创业能力为手段、以落实小额贷款为抓手、以创业指导为重点、以维护权益为保障的工作思路,确保了全县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日趋合理。

  1.发放贷款,解决创业“瓶颈”。认真落实各项创业政策,为创业人员解决资金难“瓶颈”。通过推荐发放创业小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等形式,积极鼓励和帮助有创业意向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各类人员成功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2.强化培训,提升就业素质。一是抓技校招生。切实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把宣传动员工作由原来的做到学校、学生进一步做到学生家庭,扩大宣传面,2017年报读技校932人(其中报读红河州技师学院69人)完成州局任务800人的117%。二是开展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全年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人数11098人, 完成年初州级下达任务数2500人的443%。三是职业资格证申报培训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资格申报培训工作,经省评审委员会评审考核通过技师22人(其中企业5人),高级工47人,中级工6人,初级工1人。高级能人才完成州局任务20人的110%。

  3.服务用工,扩宽就业渠道。一是搭建人才招聘平台。以“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招聘会6场次,参加企业205个次,提供岗位3000余个,共吸引了6477名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进城务工等各类求职人员,实现就业人员1000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就业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就业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就业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6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0.1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出人员2人,故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就业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6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本年度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1.97%,主要原因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本单位调出2人,故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就业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7%,主要原因分析: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本单位调出2人,且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1%。(人均为每年0.5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就业中心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我单位本年及上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就业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7%。与上年对比减少21.4%,主要原因分析: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本单位调出2人,且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故较上年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5%。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就业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7.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调出2人,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执行。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因上年度三公经费合并上级部门(人社局机关)支出,本年度由就业中心自行支出,故较上年增加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就业中心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3个,人次1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就业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5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邮电费合并入人社局机关缴纳、人员调出2人导致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相应减少。本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由人社局机关执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我中心资产总数为37.71万元,较上年减少26.73%,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车改革车辆拍卖。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情况说明里未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