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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负责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负责领取人员的待遇核定与支付;负责参保人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组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乡镇农保所的业务办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更大力度筑牢民生网底,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无缝隙对接,加快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1.扩面续保,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常态化。截止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人数达到226927万人,完成州上参保任务101.94%;参保缴费人数179298人,完成州目标任务179298人的100%,征收保费2380.91万元。1-12月份全县享受待遇人员584531人次数,共放养老金5037.12万元,发放率达100%。全县共有1242人退保,支付金额123.28万元;有 16136人领取丧葬补贴,共支付丧葬补贴96.78万元;办理转入手续34人,共转入金额2.91万元;办理转出35人,转出金额2.74万元。完成老农保核对信息16422人,封存账户(找不到参保人员)1406人,退保3121人,转入新农保11895人;2017年1至10月发入待遇32860人次数,发放金额16.72万元。采取批量发卡、零星发卡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先批量发卡,再由卡服务网点零星发卡的顺序,激活发放社会保障卡171995万张。

  2.试点推进,拓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我县被列为全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试点县。泸西县以中枢镇为试点,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经审核,2017年符合条件的有251户709人。全年共兑现征地农民参保补助2557898.3元,其中缴费补助908人2128000元,养老补助2524人(次)418984元,缴费补助剩余资金176人(次)10914.3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33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81万元,占总收入的96.99%;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3.01%;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2.6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职工工资及人员晋升工资;二是相关工作增加,故相关业务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32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8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职工工资及人员晋升工资;二是相关工作增加,故相关业务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职工工资及人员晋升工资;二是相关工作增加,故相关业务支出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91%。(人均为每年0.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中心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7%。与上年对比增加13.1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职工工资及人员晋升工资;二是相关工作增加,故相关业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1%。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支出情况为:行政运行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均为基本支出,主要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7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6.1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中心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03万元,增加2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加27.2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关工作业务量增加,故“三公”经费于上年对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中心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3个,人次1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相同。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由人社局机关执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我中心资产总数为40.83万元,较上年增加30.48%,增加主要原因为职工代扣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此项费用需至2018年1月考核合格后发放,所以导致银行存款增加,故资产总数增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情况说明里未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