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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汇总)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601000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份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定我县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农村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的政策,拟定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五是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御方、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执行机关、失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荐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是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是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更大力度集聚人才管理渠道,提升人才竞争优势 坚持“以人为本、 

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解放思想、准确定位、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全县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智力支持。2.更大力度拓展政策空间,实现优质就业创业就业是民生之基,创业是富民之源。泸西县以提升创业能力为手段、以落实小额贷款为抓手、以创业指导为重点、以维护权益为保障的工作思路,确保了全县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日趋合理。3.更大力度筑牢民生网底,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无缝隙对接,加快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4.更大力度运用法治思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接访,积极畅通群众诉求;重维权,构建全方位协调机制;重摸排,着力强化劳动保障监察。5.夯实党建,行业扶贫成效显著。以“党建提升”为目标,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不断增强党组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民生服务窗口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我局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教育提素质。共开展集中学习30余场(次),参与人员200余人(次);举办学习培训班、辅导讲座4次,开展专题讨论5次。二是找准载体提服务。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使办事群众进一道门、到一个工作区、找一名工作人员就能办结业务,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以抓党建促脱贫为主线,抓实抓好全县贫困户就业、养老、医疗等民生保障工作,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人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单位名称分别是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其他事业单位1个,名称为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社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14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6.06万元,占总收入的96.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17万元,占总收入的3.18%。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6.14%,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调入、调资、增资;二是再就业专项资金财政专户销户,资金转入我局行政账户,故收入增加;三是医保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原新农合)编制、工资、经费自20171月并入我局机关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83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63万元,占总支出的83.76%;项目支出297.66万元,占总支出的16.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0.4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调资、增资;二是再就业专项资金自2017年起计入经费账户,故导致我局总支出增大;三是医保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人员编制、工资、经费自20171月并入我局机关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0.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9%,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增资、调资;二是医保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编制人员(原新农合)并入我局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14%。(人均为0.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人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7.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07%,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财政专户销户,再就业专项资金转入局机关核算,故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再就业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就业培训费、社会保险补贴费、职业技能鉴定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人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9%。与上年对比增加16.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增资、调资;二是再就业资金自2017转入我局经费核算,三是再就业资金财政专户销户,资金转入我局行政账户核算,故支出金额总体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安置相关工作支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开支、大学生村官社会保险缴纳;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9%,主要用于2080101款项在职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107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支出;2080505款项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109款项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2080711款项大学生就业见习支出、2080799款项再就业培训费;2089901款项自主择业军主干生活困难补助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2101101款项支付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款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118.6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主要用于2120899款项支付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等商品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人社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51万元,支出决算为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2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2.7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三公”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故“三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3万元,减少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万元,增长14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万元,减少18.4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三公”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故“三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占27.53%;公务接待费支出7.21万元,占72.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各个部门职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人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6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51.28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8%,主要原因分析:医保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原新农合人员)10人并入我局核算,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开展产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支出: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临时人员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构成。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7年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级机关及下属部门政府性基金采购预算22.5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5.03万元;执行情况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22.5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5.03万元。 

采购均为购买货物,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程序严格执行。 

绩效信息:我局部门项目支出涉及再就业资金及人力资源社会专项经费。发放贷款,解决创业“瓶颈”。认真落实各项创业政策,为创业人员解决资金难“瓶颈”。通过推荐发放创业小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等形式,积极鼓励和帮助有创业意向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各类人员成功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培训,提升就业素质。一是抓技校招生。服务用工,扩宽就业渠道。一是搭建人才招聘平台。坚持“以人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解放思想、准确定位、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全县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智力支持。 

  2017年项目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2017年,我局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项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各项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均能确保在规定的范围内运作,对资金的使用范围与原则、申报与管理、监督与检查,在具体项目实施中,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思路创新、组织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等,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再就业、人社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人社局(汇总)资产合计1381.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45%。主要原因分析:再就业专项资金财政专户销户资金转入我局行政账户核算,因再就业资金属常态化业务开展,所以此项结转较大;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需等考核合格后发放,故银行存款与上年对比增加,总体使我局资产总额与上年对比增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