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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347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负责辖区内农村流通服务体系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建设;二是负责发展和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并对所属企业、合作社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三是抓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教育培训,负责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四是统筹兼顾,负责供销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中项目的储备和申报;五是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建立健全和进一步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整合资源,规范经营行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取得的资产收益主要用于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社有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42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5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375.79万元)对比减少43.52万元,11.58%,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2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99万元,占总支出的92.57%;项目支出24.47万元,占总支出的7.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76.91万元对比减少了47.45万元,12.59%,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部门用于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9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60.5万元人,占基本支出的19.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13.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万元,占基本支出0.7%;城乡社区支出13.75万元,占基本支出4.5%。与上年307.29万元对比减少了2.3万元,0.7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1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7万元。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6.58万元,占项目支出67.7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89万元,占项目支出32.24%。与上年69.62万元对比减少了45.15万元,64.85%, 主要原因是州社安排的供销社建设专项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与上年375.32万元对比减少了76.19万元,20.3%,主要原因州社安排的供销社建设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16(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1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 216(类)02(款)17(项)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支出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资金。 

3.216(类)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财务挂账资金。 

4.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工资福利。 

5.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金单位部分。 

7.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8.201(类)99(款)99(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6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6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69.2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8万元,下降8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31.3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兄弟部门来局指导检查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日常公共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共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34.82元,其中:流动资产3.9万元,固定资产30.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6.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处置报废车辆1辆。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事项 

 

 

 

  (3)绩效信息      我部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7万元。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6.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89万元,用于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经费5.86万元、乡村流通人才队伍建设1.57万元、财务挂账资金5万元。 这些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和整合供销社经营体系,拓宽供销社经营服务渠道和服务范围,增强供销社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改善和提高供销社的服务手段。促进农副产品的流通和销售,活跃农村农副产品市场,实现农副产品购进和销售“进村入户”,延伸到“田间地头”,解决农民买难、卖难的实际困难,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347501111



附件【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