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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2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分批征用及收购中的协商洽谈,费用测算;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包括土地平整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并按计划供应;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收储土地出租、抵押、临时使用、出让使用手续;负责收购储备土地的登记造册和信息发布;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日常管理及供后监管,负责筹集、运作和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化解“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压力

  一是截止2019年10月底,组织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土地39宗,面积119.6823公顷,其中出让29宗(含正在公告的12宗),面积35.727公顷(含正在公告的29.0505公顷),预收出让金41642万元;划拨土地10宗,面积83.9526公顷。

  二是加大对土地供后用途管控,对用途变更2宗,用地面积0.4033公顷用地,组织地价评估,追缴土地出让金75.3539万元。容积率变更4宗,用地面积10.3334公顷,应缴土地出让金1448.9512万元。

  三是组织对“多多幼儿园、官井街片区、小村片区、金马集镇小宗地(1宗)、白水集镇小宗地(59宗)”等71宗拟挂牌、公开拍卖出让的用地,面积为21.9022公顷土地开展了供应前的勘测定界。

  2.依法依规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攻坚行动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州关于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法加快查清整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深化落实“增存挂钩”政策,根据省、州安排部署,结合2018年11月23日省厅数据库核查结果,对梳理,排查出涉及批而未供报件33件(不涉及批而未征),批而未供总面积:161.9553公顷(2429.33亩),在2018年处置的基础上(14宗,处置总面积为576.88亩),按月量化处置,我们找准重点、集中发力,优先处置问题相对单纯易解决的项目,以尽快取得成效;首先是1-2月份,州级下达我县批而未供处置任务176.36亩,2月份我局对获得批准的2013、2014、2015年度“城镇批次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中批而未供部分地块,采取划拨方式组件上报审批,完善用地手续,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54.83亩;其次是3-4月份,州级下达我县批而未供处置任务352.72亩,4月份我局对获得批准的2002、2013、2015、2016、2017年度“城镇批次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中批而未供部分地块,采取划拨方式组件上报审批,完善了用地手续,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12.2亩;第三是5-6月份,州级下达我县批而未供处置任务352.72亩,6月份对获得批准的2016年度“城镇批次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中批而未供的部分地块,采取划拨方式组件上报审批,完善了用地手续,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7亩;上述截止2019年6月底批而未供共处置土地17宗,处置面积为1230.9亩,处置率达50.6%;第四是正在公告公开挂牌、拍卖的有6宗,面积204.94亩,预计年底批而未供处置面积达1435.84亩,处置率达59.1%;

  (2)国家土地督查成都局2017年认定全州108宗闲置土地,我县涉及7宗,已全部处置到位。

  3.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工作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政发〔2018〕26号)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到降低工业用地地价,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7月份组织开展了泸西县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金马镇、向阳乡等4镇3乡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工作,成果于9月27日最终通过了省级专家组验收,10月30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修订后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自11月1日起公布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注:本单位编报的是经费差额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注:本单位编报的是经费差额表,财政没有核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70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9年收入比2018年收入数26,116,449.69元减少,主要是财政安排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7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5,7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支出比2018年支出数26,116,449.69元减少,主要是财政安排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00,000.00元。比上年支出数26,116,449.69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安排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02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财政拨款科目与上年相比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变化。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增减,其中:流动资产无增减,固定资产无增减,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无增减,无形资产无增减,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