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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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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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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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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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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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2401000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制度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开展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我县编制了永宁乡、白水镇、中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经红政复〔2019〕15、22、23号文件批复;旧城镇、金马镇、三塘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0月29日申请上报州人民政府待审批;午街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正在修改中;向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正在开展中。
2.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执行规划方案公示制、重大规划方案听证制、乡镇相关规划备案制、规划审批管理制度、证后管理跟踪督查制,竣工规划验收制等一系列制度。完成重大方案公示5次,重大项目听证5次。规划许可发证前公示163宗。执行《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办法》,对 163个项目开展了批后跟踪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制度,共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3份,建筑面积87.02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9份,用地面积0.6万平方米;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4份,用地面积9.39万平方米;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2份,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规划核实101宗,96.05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延期1宗,0.197万平方米,提供了32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3.用地保障更加精准有力。认真履行工业用地政策,为切实做到降低工业用地地价,组织开展了泸西县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金马镇、向阳乡等4镇3乡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工作,修订后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2019年11月1日公布实施。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化解“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压力。截止2019年12月底,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45宗(流拍4宗),41宗供应面积131.3347公顷,应收土地出让金60803.8268万元(含12月26日已发出让公告的7宗,面积13.4488公顷,预收出让金20845.01万元)。其中,公开拍卖、挂牌出让35宗,面积47.3821公顷;划拨供地10宗,面积83.9526公顷。加大对土地供后用途管控,对8宗申请用途及容积率变更,用地面积20.7317公顷用地,组织地价评估,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追缴土地出让金4164.6151万元。
4.国土资源改革取得新突破。2019年1月24日,州局对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黑龙等2个村、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和泸西县向阳乡南盘江云鹏水电站废弃场地城乡建设用地、泸西县向阳乡小横箐空心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完成建设规模975.7635公顷,新增耕地17.2429公顷,完成投资3252.14万元。
5.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助推脱贫攻坚。2019年组织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方案3个,即泸西县旧城镇督布府等2个村、泸西县旧城镇矿厂等2个村、泸西县旧城镇秧田坝等2个村等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方案。三个方案拆旧区合计面积110.2356公顷(全部为工矿废弃建设用地),通过整治,预计复垦新增农用地109.4274公顷,复垦新增耕地53.3260公顷,2019年12月初通过省自然资源批准实施。
6.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一是开展泸西县白水镇红杏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区总面积为400.6751公顷,建设规模390.2291公顷。二是开展泸西县中枢镇挨来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区总面积为410.9618公顷,建设规模为387.7697公顷。项目实施后,通过对项目区田(地)、水、路、林等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建设、综合治理,将进一步提高耕地数量、质量、产能占补平衡。
7.营商环境工作大幅度提升。努力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录入行政审批事项77项、行政许可事项20项、办事项19项、行政确认49项,行政征收4项、公共服务3项、内部审批1项。切实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完成县中心城区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6966条。制定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和标准,完善不动产登记大厅硬件设施,设立不动产登记助企窗口,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工作流程,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2个工作日以内,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即时办理,增设银行抵押登记前置窗口。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536本,面积约142.10万平方米,不动产登记证明617份,评估金额约14亿元,抵押贷款金额约7.77亿元。收取不动产登记各项费用约636万元(其中补缴出让金约591.44万元)。
8.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开展巡查412次,出动1688人次,发现违法占地行为185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85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185起,立案查处违法占地行为719件,面积6198.75亩,收缴罚款286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3件。
9.生态国土空间建设取得新进展。局党组会上讨论矿山恢复治理工作6次。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审查会8次。泸西县周东华石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完成;泸西县正南哨砂场、泸西县红山煤矿、泸西县小鲁克石场正在按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泸西县龙爪山砂场正在按方案消除高陡边坡安全隐患。编制的《红河州泸西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中,泸西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总投资估算为约40亿元。
10.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完成1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基础数据入库工作,共录入数据库1058户;采用农村居民建房安置930户,不动产权证已完成登记;采用国有建设用地安置的有128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注: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编报的是经费差额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人。这两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其他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离退休人员1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2,807,030.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02,129.20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900.9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收入合计57,344,970.13元,财政拨款收入57,046,903.34元,其他收入298,066.79元对比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财政紧张,拨入经费减少;省厅、州局拨入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8,889,188.25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2,993.48元,占总支出的53.21%;项目支出18,196,194.77元,占总支出的46.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67,558,666.53元,基本支出22,713,575.55元,项目支出44,845,090.98元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拨入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92,993.48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2,713,575.55元对比减少2,020,582.07,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财政紧张,财政安排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96,194.77元。与上年44,845,090.98元对比减少26,648,896.21元,主要原因分析局本级本年新增项目少,部分为上年未完工项目。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拨款减少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估费106,849元,国土资源综合监管系统建设经费1,080,000元,土地整治经费5,169,796.68元,办公设备购置161,400元,不动产登记大厅改扩建项目尾款173,239.94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2,355,000元,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96,800元,阿庐古洞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资金2,172,009.15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1,181,100元,土地收储项目5,7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98,638.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97%。与上年支出数42,160,049.65元对比减少11,061,411.30元,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39,80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3%。主要用于生育、工伤保险114,074.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55,183.99元,驻村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78,350元,办公设备购置215,980元,不动产登记大厅改扩建项目工程尾款173,239.94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7,09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主要用于离退休费825,219.3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0,891.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05,703.92元,抚恤金145,28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9,13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6,633.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2,502.3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劳务费1,550,000元,委托业务费788,633.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446.5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046,39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551,295元,付10个土地整治项目耕地复核技术服务费380,000元,勘测定界测绘服务费29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5,000元,阿庐古洞地质遗迹保护项目2,172,009.15元,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1,110,000元,白水镇黑龙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4,059,796.68元等。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56,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中枢镇羊格黑地灾搬迁补助资金1,400,000元,部分地灾监测员工资56,200元。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6,500元,支出决算为288,518.29元,完成预算的35.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821.29元,完成预算的7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97.00元,完成预算的5.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64,209.26元,增长1,08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8,506.26元,增长4,09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703.00元,增长31.6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数只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821.29元,占91.79%;公务接待费支出23,697.00元,占8.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821.2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821.2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6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导迎检工作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5,610.63元,与上年3,360,841.04元对比增加4,704,769.59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数只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85,599,792.75元,其中,流动资产172,271,043.60元,固定资产10,053,258.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275,489.79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392,714.4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3,154,745.61元,固定资产减少427,011.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增加1,664,979.79元,无形资产增加1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2,690元;报废报损资产52项,账面原值131,294元,捐赠资产6项,账面原值2,2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7,544.64元;出租房屋738平方米,账面原值1,206,359.8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02,380.6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2,038.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0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9,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98.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2,038.8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2401111
附件【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表202008280903527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