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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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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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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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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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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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901000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巩固传统产业增效,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稳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稳粮、强烟、旺畜、兴果、扩菜”工作思路,优化产业布局,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千方百计提高农业经济收入。一是烤烟支柱产业持续增效。二是粮食经济作物持续增收提效。三是畜牧业产值持续增长。四是特色产业持续壮大。五是持续加强产业科技培训。
(2)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全力巩固脱贫成效,全面筑牢小康社会根基。一是严肃驻村扶贫管理。严格履行“一线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驻村考勤制度,掌握每一名队员每一天的工作动态,把每一名队员驻村开展工作的次数、天数、工作成效“精准”记录在案。二是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结合白水实际,制定了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计划,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带领镇村组干部扎实开展遍访工作,全年先后走访贫困村9个,走访贫困户2100余户次。组织各村党总支书记、第一书记21名同步及时开展辖区遍访工作,切实压实责任,提高遍访认识,共计走访贫困村9个,贫困户1400余户。三是开展“户户清”动态监测行动。组织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挂联干部等进村入户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抓实“户户清”动态监测工作,围绕贫困户收入、住房、教育、医疗、饮水、产业、就业等方面整改7户。四是开展“雨露计划”帮扶行动。切实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对全镇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资金资助,全镇统计上报资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09人,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资助。五是开展问题数据核准修改。
(3)坚持项目带动发展,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农村承载能力。全力围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脱贫攻坚项目库》,实施了白水镇特色产业种植、综合养殖、果衣村功能服务提升、集镇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等8个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了集镇品味,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加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一是村组活动阵地不断完善。二是做优集镇不断得到巩固。三是道路交通网络不断优化。四是统筹做好产业发展项目投资。
(4)强化环境卫生整治,焕发乡风文明新貌,乡村振兴建设初显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和乡村振兴“24字方针”总要求,围绕“五美村庄”建设目标,大力实施“五大行动”,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人居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通过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整体水平。
(5)不断优化民生保障,稳步推进社会事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全面树牢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理念,始终坚持将教育、卫计、强农惠农、社会保障等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来谋划推进。一是教育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狠抓教师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计生服务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选取3地块作为全镇汉族、回族公益性公墓意向性选址。
(6)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社会稳定持续全面加强。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法制教育宣传形成常态,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向纵深交织引深,宗教场所管理更加严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高。
(7)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
同时,武装、统计、农经、农机、宣传、科协、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残联和老龄等各条战线都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为全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广大人民群众着实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泸西县白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泸西县白水镇党政办公室
(3)泸西县白水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白水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6)泸西县白水镇财政所
(7)泸西县白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泸西县白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泸西县白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泸西县白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泸西县白水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2)泸西县白水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36,156,044.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94,767.90元,占总收入的82.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261,276.39元,占总收入的17.32%。与上年总收入对比增加301.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职工工资变动)及本年度项目收入增加;二是其他收入资金增加,原因是今年收州农环站划农村能源项目资金1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35,939,829.83元。其中:基本支出23,905,463.28元,占总支出的66.52%;项目支出12,034,366.55元,占总支出的33.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总支出对比增加4,449,090.93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度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小红杏传统村落项目300万元在本年度完工在本年列支;二是人员经费增加(职工工资变动)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905,463.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71,159.12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节约会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34,366.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4,520,550.0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度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小红杏传统村落项目3,000,000元在本年度完工并在本年度列支;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土地补偿项目资金支出2,461,254.2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07,087.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87%。与上年对比减少3,506,148.48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节约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84,10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9%。主要用于白水镇集镇建设154,000.00元、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建设资金1,998,680.32元及烟叶种植农户补助1,420,97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4,85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村级活动室建设100,000.00元及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人员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7,07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1%。主要用于民政临时救助资金支出及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6,71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医疗补助及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44,8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3%。主要用于泸财建经费〔2019〕10号白水镇红杏村传统村落环境整治中央资金3,0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30,10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62,422.34元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61,1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559,36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6%。主要用于防灾救灾205,0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泸财外经费白水镇农村集贸市场建设补助支出200,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支付资金10,000.00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7,100.00元,支出决算为339,122.24元,完成预算的2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6,906.87元,完成预算的2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215.37元,完成预算的27.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节约会议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6,581.27元,下降27.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7,573.90元,下降4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007.37元,下降14.9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节约会议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906.87元,占34.47%;公务接待费支出222,215.37元,占65.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906.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6,906.8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215.3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2,215.3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正常工作运转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5,300.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6,272.20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办公经费及补助村委会工作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资产总额25,959,550.83元,其中,流动资产13,208,735.81元,固定资产11,011,893.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12,422.34元,无形资产126,499.3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25,015.8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57,053.55元,固定资产减少6,106,884.02元,在建工程增加1,612,422.34元,无形资产增加126,499.39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6,403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4,45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91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9,292.3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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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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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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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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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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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5,959,550.83 | 13,208,735.81 | 11,011,89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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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2,422.34 | 126,49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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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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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1,155.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67,1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735.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51,155.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度,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用财政转拨资金兑付桃园、红杏、巨木村烟农烤烟生产种植补贴资金1420970元;补贴农户抗旱救灾补贴资金90000元;生态服务中心用财政资金转拨给希康银杏公司、红杏开发服务社陡坡治理工作经费71万元;党政办用其他资金转付给村委会补助款及工作经费12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901111
附件【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