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23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8-28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是泸西县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是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县农村公路1999.683公里(其中:县管国道2条72.258公里,县道28条587.877公里,乡道317条1171.39公里,村道168条168.158公里)养护管理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
继续深化县道公司化养护、乡村道“群专结合”养护模式,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管理及督查力度。一是养护管理常态化。将辖区内的管养公路划分片区,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技术人员分组按月进行巡查、管理,每月定期开展公路养护质量巡查,一年来共开展道路巡查68次,巡查率达100%以上,实现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全覆盖,推动了管理水平和路况质量逐年提升。二是养护督促考评制度化。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交通运输局抽调人员组成的农村公路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度对全县8个乡镇的乡道进行养护督查,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目前,已开展季度养护督查考评4次,下发督查通报4期。三是加强冬前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在冬季雨雪雾天气来临之前,为保障我县广大群众冬季行车安全和行道树安全过冬,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加强县乡道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养护人员对全县农村公路行道树和路沿刷白工作。目前,县乡公路行道树刷白及山区道路路沿刷白已全部完成。
2.加快推进2019年养护工程实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019年第三批安防工程(中央资金),处治隐患里程347公里,主要对卫逸线、三向线等47条县乡农村公路实施安防工程,投入资金2429.30万元,项目于2019年1月30日开工建设,6月30日完工,11月25日完成验收。2019年农村公路第一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省补资金)处治隐患里程107公里,完成投资751.56万元,于2019年5月15日开工建设,6月30日完工,于11月25日验收。2019年第二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省补资金)投入资金 595万元,隐患里程为85公里,共涉及30条农村公路项目,主要对危险路段增设墙式护栏、波形梁护栏,高填方路段增设警示护栏桩,路基崩塌地段增做挡土墙,边坡坍塌地段增做上挡带沟,公路沿线设置必要标志牌等,于2019年11月21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2019年养护中修工程施工里程30.46公里,预计投资 396.19万元,主要对龙弯线破损混凝土路面进行修复,对卫逸线、海午线进行预防性养护裂纹处治,对所得村桥、雨洒桥设置安全护栏。项目于2019年9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正在进行工程量结算,下步将开展质量检测及工程验收。
3.抓好农村公路路域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路域环境整治,有效促进县乡村道养护管理工作良性有序发展,有效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和生态文明建设。
建立完善农村公路沿线标识标牌。投入资金45万余元对中果线等23条农村公路完成道路安全警示标志、指路标牌等,进一步提高道路行车安全。
投入10余万元,对中白线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填砂,并清理公路沿线“三堆”现象,完成填砂道路5公里,清理公路沿线“三堆”1500余方,确保道路行车安全,提高行车安全系数。
加强行道树补植补造和检查验收,推进“交通+林业+乡镇+村组”护路护树,实现公路养护和护林员队伍资源共享、共管共治。
4.抓好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及处治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一是建立健全汛期应急保障制度,建立道路抢险保通应急队伍,建立健全汛期抢险应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应急值班制度,成立汛期安全保通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从5月到9月实行24小时汛期应急值守制度,加大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为确保汛期道路安全畅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好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好全县农村公路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整治排查及整治力度。通过排查,共发现道路安全隐患10处,完成4处整治,6处隐患正在处治中,县道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提升改造19座,目前完成2座提升改造,其余17座正在准备进行处治。
5.加快推进“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营造“畅、安、舒、美”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按照省、州上级部门关于创建“美丽公路”示范路的方案要求,我县制定出台了《泸西县“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对县道金向公路24公里 “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目前已完成公路沿线的绿化、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志标碑等工程,已投入资金49.6万元。
6.开展养护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按照中央、省、州、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在全县养护行业中开展了“大走访、大排查和大宣传”活动和线索摸排,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重点打击的交通行业黑恶势力现象,摸清养护行业乱象。至目前,上报问题线索12条,查处解决问题线索9条,有3条已交由县路政大队进行查处。通过开展养护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营造良好的农村公路养护行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属于独立编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独立核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2019年5月调入1人,比2018年末多出1人,现有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15人,遗嘱补助人员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317,547.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17,547.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3,773,320.78元对比,增加了62.03%,主要原因分析是省州补助农村公路养路费专项资金拔入,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863,421.53元。其中:基本支出2,455,722.28元,占总支出的22.61%;项目支出8,407,699.25元,占总支出的77.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0,659,962.78元对比,增加支出1.91%,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农村公路养路费专项资金的投入。
1.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本年减少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数。
(2)差异原因分析:因本年度有在职人员1人调入,有退休人员2人减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序号 |
科目名称 |
收入(元) |
支出(元) |
||
财政拨款收入 |
其中:项目收入 |
财政拨款支出 |
其中:项目支出 |
||
1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607,074.27 |
607,074.27 |
||
2 |
事业单位医疗 |
74,388.80 |
74,388.80 |
||
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80,012.80 |
80,012.80 |
||
4 |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
155,201.28 |
155,201.28 |
||
5 |
公路养护 |
21,400,870.38 |
19,861,825.25 |
9,946,744.38 |
8,407,699.25 |
小计 |
1180816.94 |
1180816.94 |
19,861,825.25 |
||
上年财政拨款结余 |
6,249,274.00 |
||||
总计 |
收支结余:17,703,400.00 |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无会议费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55,722.2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23%。2019年度工资和福利支出1,836,152.41元,占基本支出的74.77%;商品和服务支出5,740元,占基本支出的0.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3,829.87元,占基本支出的25.00%;事业单位医疗154,401.60元,占基本支出的6.29%,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55,201.28元, 占基本支出的6.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农村公路养护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8,407,699.25元。包括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5,667,074.00元,占项目支出的67.40%;2018年农村公路州级配套资金572,2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6.81%;2019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8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9.52%;2018年农村公路县级配套资金1,358,425.25元,占项目支出的16.16%;2018年省补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资金1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3,421.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9,962.78元对比,支出增加了203,458.7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结余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2,27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525,774.6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201.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84.40元;死亡抚恤支出74,615.22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54,40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4,388.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012.80元。
3.交通运输(类)支出9,946,74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6%。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9,936,744.38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10,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为零的主要原因行政成本控制。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同的主要原因行政成本控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相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资产总额19,734,230.62元,其中,流动资产18,102,424.57元,固定资产1,631,806.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22,703.4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53,674.49元,固定资产减少-3,330,971.01元。处置车辆五辆,账面原值446,545.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734230.62 |
18102424.57 |
1631806.05 |
1282915.15 |
348890.9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9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从目标申报、项目的决策、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各方面开展细致分析,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用其他费用调剂使用或需要追加费用预算的,按照费用预算调整的报批程序,经批准后再使用。
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审核,确保费用核算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和财务列报,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支付程序,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和完整。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9年度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中修工程及日常养护工作、水毁抢险修复等工程由于受政策原因及财政无力追加经费拔入,有部分项目没有完成。项目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规范。通过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工程的实施,使我县的农村公路路容、路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让老百姓走上放心路、致富路,为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开展巡查、考核、评比等,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达到预期目标,为下年度的项目建设施工提供了保障和经验,为我县的路网调整优化起到良好的效果,为老百姓的出行创造了便利条件。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