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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2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000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政府举办的卫生行政部门,财政拨款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属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推进卫生健康投资项目及健康产业发展。一是按时完成国家和省卫生健康投资发展项目,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竣工;泸西县妇幼保健院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竣工。二是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投资,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付中央资金600万元,支付率100%;泸西县妇幼保健院项目支付中央资金900万元,支付率100%。三是2019年底健康产业新增到位投资金额较上年增长15%以上,新增健康产业110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1个,到位资金5000万元。

  2、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8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3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28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8.30人,均较上年度增长8%以上。二是落实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上报工作,上报2019年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计划23人,完成招录签订就业协议书23人。完成2名毕业生就业安排,完成率100%。2名毕业生全部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训率100%。三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审核上报参加基层卫生机构中专学历提升10人,录取10人;大专学历提升38人,现暂未收到录取通知书,预计录取人数超过11人。

  3、积极推行“三医联动”改革。一是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县中医医院已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活力)。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县中医医院)完成章程制定,2019年将推进县人民医院章程制定工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机构编制统筹管理的通知》(泸编〔2019〕49号),县域内医疗卫生人员编制统筹调配使用。二是开展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全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率达到州级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补偿标准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率为128.21%。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严格省、州要求开展按病种付费,二级以上医院DRGS支付方式改革及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四是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县人民医院达56.54%,县中医医院达73.81%(含中药饮片),县妇幼保健院达82.6%,基层医疗机构达82.4%。五是加快推进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工作,全县医疗机构上报各类短缺药品信息49条,均为清单外药品,上报药品为暂时短缺,已在本级解决。

  4、实施“全民健康提升工程”。一是努力控制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22.04/十万,婴儿死亡率4.41‰。二是100%的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70%以上。三是2014年我县被评审为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2019年顺利通过评审。四是2018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17.82%,完成2019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调查工作,结果有待省级专家分析评估。五是2013年我县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2019年按国家要求接受复审,目前等待国家级暗访组抽查。六是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题讲座11期,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公众宣传咨询8场次。七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80.33%,出生性别比107。辖区内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提供的准确完整信息占该辖区“一部手机办事通”生育登记服务所需支撑信息的比例位列全州前列,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生育服务证209人次,办证及时率100%,投诉率为零。八是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未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九是抓实职业病防治,涉及职业健康“三同时”的非煤矿山4家、加油站7家年内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100%。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67家,监督检查覆盖率84%,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率85%,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85%,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80%以上。十是协助州级完成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5、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基层中医药工作创新发展。一是省级临床重点学科建设达到要求,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心内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学科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县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建设将在整改后接受省级验收。二是在泸西县人民医院开展的泸西县卒中中心建设已于今年5月通过省级验收;在泸西县人民医院开展的泸西县胸痛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已启动,其中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已接受州级现场评审。三是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不低于50%的乡镇卫生院配备DR、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设备,总价值211.36万元的25种设备已配备到相关乡镇卫生院。四是午街铺镇、金马镇卫生院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已通过县级初评及州级复评验收。中枢镇、午街铺镇、金马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县级完成验收工作。五是落实基层绩效工资政策,按要求落实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12元/人/年,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基本公卫承担的12元/人,已在一季度基本公卫资金预拨时拨付65万元,年度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基本公卫承担1644000元已全部足额下拨到各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代缴省级补助资金已下拨261600万元。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补助州级148600元已全部足额下拨医疗卫生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未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六是全面推进乡管村用,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及离岗村医生活补助问题,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州级离岗村医生活补助已划拨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兑现,县级离岗村医生活补助待资金下达后及时兑现。七是县级综合医院按要求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为民惠民活动。按照省级预约挂号平台标准,积极做好接入省级号源池、受理省级预约挂号平台上的挂号服务相关准备工作。八是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县总人口数420600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02857人份,建档率95.78%,建立电子档案402338人份,电子建档率95.61%。18岁及以上首诊测血压90491人,实际管理数24627人,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87.64%;35岁及以上Ⅱ型糖尿病患者实际管理数6892人,规范化管理率90.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际管理数1980人,患病率4.69‰,已达国家考核要求的指标4.0‰,任务指标完成率104.17%。全县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24667人次,完成率:67.21%。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16414人次(全年第一次累计数),完成率:85.42%。巡查总次数5198户次,信息报告92条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区域和专业巡查覆盖率达100%、满意度为100%。完成全人群签约人123499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53741人,剔除无法签约,签约率100%。九是扩大基层药品配备使用范围,实现基层慢性病用药长处方和延续上级医院处方。十是辖区内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十一是组织完成辖区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对4名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进行了公示,待省、州组织考试考核。

  6、抓实健康扶贫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组织县、乡、村三级医疗队,采取入户调查、组织体检等方式,对辖区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进行筛查,借助医保管理系统、医院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实核准患病家庭、人员和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调查核实全覆盖,确保数据精准。我县32种大病患者共1174人,已全部得到救治,救治率达100%。并建立了工作台帐、患者救治信息“一人一档一方案”。二是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出台《关于做实做细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结合《泸西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精准把握履约要求,规范服务,全面提高履约质量,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为确保4种重点慢病规范服务率均达到90%以上。全县家庭医生团队251个,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53741人,签约率100%。

  7、认真落实防治艾滋病工作措施。一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检测发现率到年底达87%以上;存活感染者和病人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比例到年底达87%以上;治疗有效率达93.90%。二是未发生艾滋病母婴传播病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0%以下。三是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完成任务数。累计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相关范围内。县人民医院申请为新增中药治疗艾滋病机构,与开远市人民医院联合开展中西医协同治疗艾滋病工作,协同完成艾滋病中医药治疗任务数。

  8、完成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安全生产、信访以及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相关任务。一是积极报送政务信息,政务信息被红河州卫健信息采用5条、健康红河微信公众号采用8条,云南省医改微信公众号采用2条,在州级主流媒体新闻报道数达95条篇次。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每半年报送1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按要求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或火灾事故。三是落实信访责任,信访件办理率、按期答复率均达100%。未发生到上级机关缠访、闹访,严重影响办公秩序信访事件;未每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舆论负面炒作事件。四是按时、准确报送“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各类报表,年报报送率达100%,季报报送率达100%,月报报送率达100%以上,实时报人力个案数与年报在岗职工数一致率达95%;机构信息与监督系统比较无遗漏;各类报表无缺项;对上级数据审核反馈问题处理率达100%。

  9、积极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切实纠正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收受回扣、红包不正之风,查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采购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和医疗行为;严格规章制度,严密监督管理,防范医疗廉政风险,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完成药品、耗材、回扣、红包等清查任务;建立行风长效管理机制。

  10、建立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机制,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参照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标准,组建紧急医疗救援、传染病防控等专业卫生应急队伍13支,有应急专职人员150人;修订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3个,健全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统一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服装(急救服、鞋子)43套、队徽、队旗。筹集资金182余万元,配置包括消毒、防护、隔离、现场急救等物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设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17个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无增减变动情况(从2019年3月,机构改革由原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更名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人员729人,主要是卫健局共有27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为:公务员24人,机关工人6人,事业人员7人,共37人。年内人员增减情况:本年内减少公务员2人,其中:调出1人、退休1人;调入6人,公务员1人,事业人员1人。

  (2)泸西县向阳卫生院:在职职工16人(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4人、工人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中级人员1人(已聘1人),初级助师7人,初级员级5人,未定级1人,中级工1人,初级工1人,退休职工5人,年未人员16人,新录用1人,调入2人,调出2人。

  (3)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有在职职工21人,其中党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18人中有中级人员5人,初级师4人,初级士9人,有高级工2人,中级工1人。退休职工5人,年未人员21人,新录用0人,调入0人,调出2人,。

  (4)泸西县三塘乡卫生院:年未人员22人,本年度增加1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退休5人。

  (5)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年末在职人员41人,较上年相比增加1人。其中:2月退休1人,8月退休1人,12月调入3人;退休人员年末数19人,较上年相比增加1人,其中:2月退休1人,8月退休1人,11月死亡1人;离休人员0人,较上年未增减;年末遗嘱补助人员0人,较上年未增减。

  (6)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年未在职人员33人,其中编内在职人员19人,临床编外聘用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4人,与上年比增加14人。退休1人转归社保统一管理与上年比无增减。

  (7)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年未人员29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与2018年相比,增加1人,增加原因:根据泸人社发【2019】54号文件聘用事业单位人员1人。

  (8)泸西县妇幼保健院:共有事业编制84人,有在编职工83人,(我单位年初有在编职工85人,年内有2人退休),在职职工共计144人。

  (9)泸西县午街镇中心卫生院:年初人员22人,年未人员21人,调入1人(杨美华),调出2人(王永平、梁红平),退休职工6人。。

  离退休人员1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4人。

  实有车辆编制53辆,在编实有车辆5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56,731,876.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08,233.65元,占总收入的18.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33,485,812.64元,占总收入的81.2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37,829.98元,占总收入的0.52%。

  (1)财政拨款119808233.65元,较预算数161084615.97元,相比较少了41276382.32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调减),增长率为-25.62%。

  (2)事业收入2042837.80元,较上年比增加270098.51元,增长率为15.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及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医保部分兑现)。

  (3)其他收入15465.00元,较上年减少3886.3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艾滋病母婴阻断经费等较上年减少),增长率为-16.3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06,433,230.51元。其中:基本支出551,875,101.43元,占总支出的91.00%;项目支出54,558,129.08元,占总支出的9.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1)基本支出4560577.76元,较上年增加731887.7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乡村医生补助调整至基本支出核算),增长率为19.12%,(2)项目支出1368218.37元,较上年比减少897210.8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基药补助较上年减少、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调整至基本支出核算),增长率为-39.60%。

  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26723.25元,较上年减少264866.9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镇补贴下半年未发放,综合考评绩效工资上年有所减少等),增长率为-14.00%。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743052.88元,较上年增加336473.8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用房维修支出、卫生化验材料支出等较上年有所增加等),增长率为9.88%。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2766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国家调整了退休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基药补助较上年有所减少、特岗医生转正工资纳入工资福利支出核算等),增长率为-41.27%。

  ④资本性支出235020.00元,较上年减少927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资产采购增加,新购入彩超、生化等专用设备)增长率为3.7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1,875,101.43元。基本支出4560577.76元,较上年增加731887.7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乡村医生补助调整至基本支出核算),增长率为19.1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9.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558,129.08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数量指标达到95%以上,按有关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额内管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仍实行编制外管理。本科生5年、专科生3年。订单定向以本科、大专学历教育为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按全科发展方向培养。订单定向以本科、大专学历教育为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按全科发展方向培养。学校根据农村卫生工作需要,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能力培养,适当增加中医学(民族医学)、计划生育技术、疾病预防等相关内容。

  (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资金: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为探索如何加大对“失独”家庭的保障进行了有益探索,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对应享受奖励与扶助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

  (3)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做好艾滋病监测、检测,推广艾滋病快速检测替代确证检测策略。2.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

  3.开展吸毒者、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全面完成2018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免疫规划、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结核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各项任务目标。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居民进行基本健康体格检查,宣传健康知识,提高自我健康意识,提高基层医疗就诊率,实现规范逐级转诊,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302,667.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为泸西县中医医院民族工作专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00,02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6%。主要为退休人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492,64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3%。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9756346340.00元,主要影响变动较大的下属部门单位为:1.泸西县人民医院,工资福利支出9795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加8.5%,主要是新增员工及职称晋升,发放自治州补贴及补资而大幅增加。其占总支出比例为27.3%;2.乡镇卫生院收入减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26723.25元,较上年减少264866.9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镇补贴下半年未发放,综合考评绩效工资上年有所减少等),增长率为-14.00%。。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49800837.90元,主要影响变动较大的下属部门单位为:1.公立医院(泸西县人民医院支出24722万元, 比去年同期降低3.6%。主要是由于医疗技术的提升,药品卫生材料减少。其占总支出比例为68.9%等)2.各级乡镇卫生院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商品和服务支出6952893.8元,较上年减少681521.5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化验材料支出、临聘人员工资等较上年有所减少),增长率为-8.93%等 )。

  ④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8000000.00元,具体支出单位为:泸西县妇幼保健院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2000000元,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000,000.00元,占其总支出23.29%。

  ⑤资本性支出17121135.69元,主要为乡镇卫生院购入医疗设备及公立医院购入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等。(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本性支出1,199,518.00元,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资本性支出207099元,较上年增加34955.6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购入彩超、办公设备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7989.00元,支出决算为109,260.53元,完成预算的5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310.53元,完成预算的7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50.00元,完成预算的14.2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原因是由于本年经费紧缺,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批9次,共251人。

  (2)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共发生3432元,上年支出1569元,本年支出3432元,增加1863元(主要原因是相关安排增加),公务接批9次,共86人。(3)泸西县妇幼保健院2019年三公经费共发生1250元,年初预算数是39600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经费为0元,预算数是9900元,公务接待为1250元,占三公经费的100%,预算是29700元。公务接1批次,共13人。

  (4)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公”经费支出本年支出95,310.53元,本年预算数10000.00元,比预算减少了4.6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95,310.53元,培训费本年支出2,532.00元,3,232.00元。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97,697.66元,下降8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4,269.66元,下降83.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428.00元,下降62.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原因是由于本年经费紧缺,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批9次,共251人。

  (2)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共发生3432元,上年支出1569元,本年支出3432元,增加1863元(主要原因是相关安排增加),公务接批9次,共86人。

  (3)泸西县妇幼保健院2019年三公经费共发生1250元,年初预算数是39600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经费为0元,预算数是9900元,公务接待为1250元,占三公经费的100%,预算是29700元。公务接1批次,共13人。

  (4)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公”经费支出本年支出95,310.53元,本年预算数10000.00元,比预算减少了4.6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95,310.53元,培训费本年支出2,532.00元,3,232.00元。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310.53元,占87.23%;公务接待费支出13,950.00元,占12.7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310.5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310.5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9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9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原因是由于本年经费紧缺,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批9次,共251人。

  (2)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共发生3432元,上年支出1569元,本年支出3432元,增加1863元(主要原因是相关安排增加),公务接批9次,共86人。

  (3)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560.67元。办公费20604元、水费2626元、电费4154元、邮电费5700元、劳务费11400元,等一般公共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30150元,较上年340760.90元,减少了10610.9元,降低了3.11%。减少原因为缩减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922,599,322.71元,其中,流动资产378,521,881.88元,固定资产463,568,230.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4,762,172.28元,无形资产6,148,749.7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94,389.2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397,307.60元,固定资产增加-60,689,583.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44,001,262.28元,无形资产增加787,114.04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2,599,322.71

  378,521,881.88

  463,568,230.27

           

  6,148,749.7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2,698.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438.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2,698.2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111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局表2020082704133446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