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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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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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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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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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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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职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村经济政策宣传;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农经站承担的这些工作涉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是党在农村政策的贯彻者和执行者。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为切实加强帮扶工作,全站职工21人1000多人次到向阳乡7个村委会15个村小组的挂联建卡户、非卡户254户,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户户清、扫黑宣传、抗旱救灾等工作,全面掌握挂联户家庭人数清、致贫原因清、困难程度清;技能特长清、就业需求清,家庭收支情况清。10月份,按照农科局的安排布置,全站职工全体出动全面、准确的了解、查看、核实了中枢镇逸圃、既比、挨来、阿平、新寨、桃笑6个村委会预脱贫低收入户26户、重点关注户4户的家庭成员、房屋居住、生产生活和家庭收支等情况,制定了“一户一方案”的整改方案,为下一步精准帮扶和开展脱贫攻坚大会战“冲刺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
(2)做好农村土地纠纷来信来访工作
第一,接待农村土地经营纠纷来信来访情况
截止2019年10月底,我站共接到土地纠纷来信来访4件,其中:州农经站电话交办1件(白水镇辖区)、当事人直接到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反映的1件(旧城镇辖区)、县纪委交办当事人反映与村集体有权属争议未足额领取征地补偿款的1件(白水镇辖区)、直接到县农经站反映的1件(向阳乡辖区)。现已调处完毕,调处回复率100%。
第二,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情况
在调处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尤其对一些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或难点问题,做到土地纠纷案件情况及时相互通报,对纠纷案件进行讨论,沟通交流,推动纠纷化解。2019年1-10月,全县累计共排查受理农村土地纠纷68件(其中:中枢镇辖区16件、金马镇辖区41件、三塘乡辖区4件、午街铺镇辖区3件,永宁乡辖区1件、县级3件),现已调处完成68件,调处结案率100%。
(3)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对农村土地纠纷申请仲裁的案件,在收到申请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纠纷情况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在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不愿调解的情况下,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受理并送达相关材料、法律文书,做好仲裁程序的各项工作。不应受理的依法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截止10月底,我站未接到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申请案件。
(4)全力协助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第一,继续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等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为按时按质依法有序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充实技术力量,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做好“回头看”及整改完善工作。
2019年5月15日县确权办、县档案局、中标测绘公司与云南省国税印刷厂在县农经站会议室就农村土地确权资料档案盒印制事宜进行洽谈,初步确定共印制档案盒20000个。2019年6月,我县已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盒印制工作并投入使用。
2019年6月21日泸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红河州确权办上报了《泸西县确权办关于农村土地确权调查成果检查的申请》。
2019年7月24-26日红河州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检查组一行3人(红河州确权办委托第三方云南省地矿测绘院3名专家)对泸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查成果开展检查验收。检查组首先到中标测绘公司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现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泸西项目部查阅资料;其次,随机抽查了永宁乡阿朝上寨、中枢镇石洞社区、午街铺镇新营村、旧城镇黑舍村、白水镇多依村、向阳乡阿矣村6个发包方,并对6个发包方的承包方、地块经纬度、面积等权属信息进行检查;最后,召开会议(检查组、县确权办、中标测绘公司和中标监理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反馈检查工作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作业单位要认真梳理,加大复查力度;二是监理单位做好监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三是县确权办督促作业单位加强人员,明确时间节点,在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县确权办赵连友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县农经站张茂站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并要求测绘公司、监理公司,一是要认真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通过对各个环节、各项内容的全面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达到时间上跟上整体进度、质量上符合上级标准、政策上依法依规操作,确保真正给农民群众“确实权、颁铁证”;二是要切实调整充实技术力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守工作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整个确权过程和程序符合国家及省、州要求,切实提高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质量。
2019年8月7日泸西县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成效自查评估工作。《泸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成效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报表已经有关领导审核同意,于2019年9月4日已上报红河州确权办。
2019年9月19日经县确权办县农经站站长与中标测绘公司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现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枢镇确权办和向阳乡确权办等相关负责人协调对接口头反馈,中枢镇胜利村委会所辖李家村村民小组、西营村村民小组、胜利村村民小组、建设村村民小组等4个村民小组暂缓确权(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暂缓确权)和向阳乡勺布白村委会黄梨树村民小组暂缓确权(因土地流转改变了原来土地的四至界限导致暂缓确权)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排查问题,已完成整改工作。
2019年10月12日经县确权办相关领导认真把关、审核同意,泸西县确权办向红河州确权办上报了《泸西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
目前,全县8个乡镇正在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确保确权证书颁发到农户手中,土地确权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第三,截止2019年10月22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表》统计显示:应开展确权工作的承包方数量90215个,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数量87599份,已确权承包方占应确权承包方比例97.1%,应开展确权工作的承包地面积928547.9 亩,确权(合同)面积924372.48亩,已确权面积占应确权面积比例99.55%,已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数87599份,颁证率100%,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归档数量82574卷,受理解决矛盾纠纷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数量60件,其中:通过确权已解决数量60件;受理解决矛盾纠纷中因确权引发的矛盾纠纷数量69件,其中:已解决数量69件。
第四,农村土地确权资金情况
我县各级确权补助资金均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专户存储、专人管理,统筹使用。据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财务科统计,截至目前,我县已到位各级农村土地确权资金共21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1万元、省级资金931万元、州级资金74万元、县级资金204万元(其中:2015年95万元、2017年9万元、2018年100万元)。已累计拨付1766.782万元,分别是:①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航飞测绘等费用1549.332万元;②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公司监理费用33.95万元;③全县8个乡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183.5万元,其中:中枢镇27.65万元、午街铺镇21.85万元、金马镇31.75万元、白水镇28.25万元、旧城镇18.8万元、向阳乡19.4万元、三塘乡18.3万元、永宁乡17.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及时下拨,有力保障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1)土地流转情况
截至10月底,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136696.29亩,比2018年同期增加21553.29亩,增长率为18.7%,(其中: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79个,面积10481.44亩;流转入家庭农场的15家,面积893.08亩;流转入种植大户的297户,面积18820.86亩;流转入农业企业的57家,面积37880.62亩;农户之间流转面积25234亩;其他流转面积43386.29亩)。其中用于蔬菜种植的92007.21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7.31%,专业合作社27个9264.44亩,家庭农场8家655.08亩,种植大户297户18820.86亩,农业企业18家32971.62亩,农户之间12065亩,其他18230.21亩。
(2)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9年在2018年的基础上,我县继续对依法通过转包、出租、入股及其它流转方式获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开展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截至10月底,共向戚乔林、范吉宾、田志雄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颁发《泸西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24本,涉及流转面积6300.97亩。
(3)加大“乡村振兴贷”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2019年1-10月共发放“乡村振兴贷”贷款17户1379万元,涉及流转面积3488.74亩,其中用家庭承包经营权抵押的3户,用流转经营权抵押的14户。截至2019年10月底,累计发放“乡村振兴贷”贷款49户3820.2万元,涉及土地流转面积6647.26亩。2019年办理水果权证1户。
(4)强化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至10月底,全县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共为流转双方提供流转信息30余条,提供流转合同示范文本80余份,接受咨询350余人次,指导白水镇万亩银杏庄园的合同签订。
4、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做好农民负担来信来访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县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及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有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截止2019年10月底,没有发生一起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事)件。
(2)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
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退耕还林补助等惠农资金发放的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进,全县所有惠农政策资金由财政所通过“一卡通”把各种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户帐户,减少乡、村组干部等中间环节,有效防止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和克扣,使各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根据各乡镇农经站统计上报数据,截止2019年9月底(2019年第3季度), 全县共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3766.4万元,其中:良种补贴资金2010.67万元;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719.11万元;退耕还林(草)补助229.5万元,其它补助807.12万元。
(3)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继续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基本原则,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组织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州减负办规定农民年人均筹资最高不得超过40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每个标准工日折资不超过60元。一事一议项目确需农民投工的,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筹劳数量;自愿以资代劳的,要严格控制数量、比例及工价标准,防止用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向农民筹资。
5、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1)清产核资工作情况
第一、成立县、乡(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中共泸西县委、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并组织30余人进行清产核资业务培训。
第二、产改办印制《致广大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5万份、《政策问答》1000本;发放清产核资举报箱87个;至5月底8个乡镇已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4万份、《政策问答》750本;悬挂清产核资举报箱87个;
第三、至8月15日已完成8个乡镇辖区内87个村(社区)、479个组共计566个清查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将数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
经清理核实,全县资产负债类、资源情况如下:
①资金存量:货币资金账面数为124321370.74元,核实数为126852672.68元,资金来源主要是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和其他财政补助收入。
②资产存量:资产总计账面数420716157.11元,核实数2328169621.27元,其中:林木资产账面数4105.00元,核实数1751901149.25元,固定资产账面数240546190.36元,核实数397108952.08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核实数为34850415.04元。非经营性资产账面数为385756457.01元,核实数为2269928351.45元。
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账面数420716157.11元,核实数2328169621.27元。其中所有者权益总额账面数为339571527.19元,核实数为2249134674.10元,
④资源性资产存量:集体土地总面积1667082.02亩,与国土数据核对一致。农用地面积1589611.94亩,耕地971031.82亩, 承包到户940498.79亩;园地17613.67亩、林地566815.25亩、草地2540.00亩、农田水利设施用地18325.87亩、养殖水面4558.67亩、其他农用地8726.66亩;建设用地74403.78亩;未利用地3066.30亩;四荒地645193.79亩;公益林1773594.35立方米。商品林378.70立方米。
在此期间,共接受业务咨询200余次,下沉到乡镇指导业务32次,出动96人次。向州级清产核资部门报送周报7期,县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通报产权改革工作进展1期。
第四、清产核资检查验收
①县级检查验收
按照(泸农领办函〔2019〕2号)要求及《云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及评分标准》,县级分两个检查验收组,共抽查165个单位(其中村委会、社区87个,有经营性资产的小组29个,无经营性资产的小组49个)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抽查结果显示:等次为优秀的单位63个,占抽查总数的38.18%;等次为良好的单位98个,占抽查总数的59.39%;等次为合格4个,占抽查总数的2.42%,等次为不合格的单位0个。对有问题的村组进行现场指出进行整改落实。通过深入村组农户家中对这次清产核资进行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②州级核查验收
8月28日州核查验收组第一组一行4人到我县进行清产核资工作核查验收。核查验收组采取随机抽样形式,抽取了舞街鎮、中枢镇进行实地核查验收。州核查验收组通过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县级对乡镇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制度建设、保障措施、清产核资工作台账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验收。并走访了10户村民,对这次清产核资进行了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情况
2019年1-9月新增48宗(个)成交金额482.65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11宗140.95万元; 集体机动地、四荒地、养殖水面等资源流转32宗182.94.万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4宗93.76万元,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1个65万元。截止2019年9月底,8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招标等方式累计完成农村产权交易总量为382宗(个)3009.38万元。对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6、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工作
(1)指导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一、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指导与备案工作,2019年指导成立4个(其中:种植业2个、养殖业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截止10月底,在农业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已达105个;被省、州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示范社16个, 其中: 省级示范社14个(其中有7个既是省级又是州级)、州级示范社9个。撰写上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案例报告一份;上报合作社与电商合作备选推荐2个。
第二、按《中共泸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泸农领办[2019]5号)文件精神,结合泸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通过清理已有5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撤销登记管理29个(其中:空壳社27个,缺登记材料合作社2个)
(2)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其他工作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过其他宣传活动或方式在4个工作群共发送口号短信28条,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在本部门登记管理合作社中进行宣传。
7、指导成立家庭农场
做好家庭农场的成立指导及登记工作,2019年1-10月没有新增家庭农场。截止2019年10月底,泸西县家庭农场(在农业部门登记的)累计有54家。经县级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有26家,纳入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26家,被省级农业部门认定为示范家庭农场4家。2019年泸西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撰写上报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报告一份。
8、农经统计工作
(1)指导做好农经统计年报工作
泸西县2018年的农经统计年报资料,是对8个乡镇报送的材料进行分析审核整理汇总后,经省州审核通过。统计结果显示:201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734501.5万元,比上年增加56460.76万元,增幅达8.3%。总费用322097.81万元,比上年增19871.25万元,增幅达6.6﹪,农民人均所得11808元,比上年增1048元,增幅达9.7%。
(2)协助午街铺镇、白水镇、三塘乡3个乡镇做好60户农户的入户调查统计工作。
9、认真做好借款清偿的各项工作
(1)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局工作,最大限度回收借款。截止2019年10月30日,收回借款本息合计1050260.45元(其中:培训中心收回借款本金 333495元,利息120000元;原基金会收回借款本金447348元,利息149417.45元)。兑付农户股金及借入款合计1471400元(其中:培训中心兑付西营村、李家村借入款本金1088357元,利息357443元;原基金会兑付农户股金25600元)。
(2)密切联系泸西县法院执行局,认真做好单位诉大沙地电站法人代表王洪在培训中心借款的生效判决书的执行工作。
(3)积极做好与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协调配合,对正在执行中的原县基金会、培训中心借款生效判决书和单位会计提供的借款余额进行核对,确保提供正确的借款清欠情况。
10、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各种报表及各种材料的上报工作
(1)做好每季度一次农村入户调查的审核录入汇总上报及统计分析;
(2)做好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查统计月报;
(3)做好财务公开季报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体制情况统计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涉农工作指标汇总表。
(4)做好农村经济统计半年报;
(5)按季上报减轻农民负担统计表、纠风工作统计表。
(6)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种总结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权简报等材料的撰写及报表的上报工作。
(7)做好《红河州泸西县脱贫攻坚县级项目库项目》、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建设项目表的上报工作。
(8)做好《泸西县挂联单位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干部职工摸底排查反馈表》上报工作。
11、做好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我站全体职工在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做好日常工作的安保维稳信访工作,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单位的安全与稳定,为干部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场所及生活环境。同时,为全面掌握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认真传达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有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12、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存档、借阅、复印工作
安排专人对2018年度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分类装入档案盒妥善保管,做到电子版、纸质登记同步保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185,930.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5,930.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7771.94元,主要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及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是在职转退休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213,944.94元。其中:基本支出3,213,944.9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8315.59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及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是在职转退休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13,944.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8315.59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及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是在职转退休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一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7,930.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与上年对比减少335771.94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及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是在职转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5,33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8%。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71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450,87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700元,支出决算为10,633.92元,完成预算的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05.92元,完成预算的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28.00元,完成预算的2.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294.21元,下降7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608.67元,下降6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685.54元,下降82.9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05.92元,占69.64%;公务接待费支出3,228.00元,占30.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05.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05.9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2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一样。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1,618,753.15元,其中,流动资产196,942.75元,固定资产237,965.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88,600.00元,无形资产95,244.9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6,555.4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479.26元,固定资产减少1,213,221.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6,854.52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98平方米,账面原值150897.1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6176.3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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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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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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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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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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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618753.15 |
196942.75 |
237965.49 |
237965.49 |
0 |
0 |
0 |
0 |
1088600 |
95244.9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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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80.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80.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80.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表(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