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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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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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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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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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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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和水文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所有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3)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全县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4)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县政府所在地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所在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沙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10)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11)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3)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水电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4)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15)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16)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7)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18)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生水利建设强势推进
2019年以水网建设为主要任务,围绕脱贫攻坚任务,把解决饮水有保障问题作为兜底工程,把水系连通、高效节水、水生态文明建设、水源建设作为主要任务,逐步缩小坝区与山区水利化程度差距,解决水利发展不平衡问题,强势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在建、新开工项目11件,计划投资15.81亿元,年内完成投资6亿元。全面推进白水塘水库扩建及灌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水库防洪工程;完成泸西县杨家寨水库、向阳乡足马河、雨洒河河外至大水塘段、白水益谷河、永宁中大河等4条河流治理;竣工泸西县冒烟洞一、二级电站,板桥河坝后电站6件小水电扩容改造。同时,开展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片前、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前期,以上两项预计2020年开工建设。开展板桥河水库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专题报告编制,计划2020年6月完成,列入十四·五新开工项目。
一是竣工验收项目。泸西县杨家寨水库,总投资11039.73万元,兴建总库容为336.7万m3的小(1)型水库,工程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完成主体工程,6月进入试运行蓄水,12月23日至24日通过州级验收。二是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6770.45万元,治理河道18.86公里,新建护岸13公里,实施了向阳乡足马河、雨洒河河外至大水塘段治理工程、白水益谷河、永宁中大河等4条河流治理,确保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是再建、续建工程。白水塘水库扩建及灌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项目总投资5.32亿元,年内完成投资8000余万元,水利工程已全面启动,防洪通道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四是小水电扩容改造工程。泸西县冒烟洞一、二级电站,永宁水电厂下车间、者红坡一级电站、者红坡二级电站,板桥河坝后电站6件小水电扩容改造工程总投资8074.23万元,工程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今年6月全部完工,新增装机容量5300千瓦。
(二)防汛抗旱蓄水供水工作运行安全
1.抗旱减灾。2019年入春以来,泸西县出现了持续干旱,4月以来持续的旱情、高温、少雨、湿小、蒸发量大,并出现了1958年有气象资料以来4月平均气温之最高。进入5月,气象干旱发展迅速,5月底全县5镇3乡因旱干涸的小二型水库有3座(中枢镇雨咩水库、永宁乡白泥凹水库、纸厂水库),坝塘有23个,机电井2个,无河道断流情况。据统计,全县有3个乡镇(向阳乡、三塘乡、中枢镇)、3个村委会、6个村小组、2所小学(小阿棚小学、孔照普小学)2068人因旱完全断水,有7个村民小组3148人、1200头大牲畜因干旱出现不同程度饮水困难。全县8个乡镇农作物受灾合计 22.845万亩,成灾6.32万亩,绝收0.15万亩,估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131.5万元。针对十分严峻的抗旱形势,泸西县高度重视,制定应急措施,降低干旱造成的损失。在抗旱供水中,主要采取政府拉水运水和群众自救。5月13日至5月28日,共投入抗旱经费166万元,主要用于烤烟抗旱和人畜饮水。全县共累计送水294车,300m3解决人畜饮水。在烤烟抗旱保苗工作中,各乡镇都积极采取设置水源点、建设泵站、组织水车送水等措施,做好烤烟抗旱保苗工作。5月28日后泸西境内出现了普降小到中雨、局部地区出现了大雨,旱情基本得到缓解,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停止了拉水送水解决缺水地区的人畜饮水。
防汛蓄水。入汛以来,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履行好防汛首长负责制,做到安全度汛、安全蓄水,保障全县城乡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一库一策”的要求,全县的中小型水库、均编制了度汛计划及应急预案,8个乡(镇)所辖的49件小(二)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均编制了度汛计划及应急预案。在汛期,自6月1日以来,局机关组织71名干部职工,局属水利管理单位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汛值班督查。做到汛期值班上岗到位,不脱岗、不离岗、不串岗,切实担负起责任。并加大对各乡镇小型水库、小坝塘和所管辖的河道、沟渠的巡查、督查管理,随时掌控水情、险情、灾情,做到科学防控、科学分洪,确保汛期安全。
截至12月28日,全县177件水库坝塘蓄水总量为13111.62万m3,占蓄水计划13090万m3的 100.17%,与去年同比少1218.87万m3,按目前蓄水和历年抗旱供水情况,不会产生大的供需矛盾。
3.水毁修复。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对向阳水毁、金马部分水毁工程、永宁应急道路、中枢蔬菜基地沟渠建设等水毁工程进行修复。投资19.8万元解决了瓦窑水库因放水涵洞堵塞的险情;投资400余万元完成泸西县平海子水库防洪应急抢险。
4.农业生产供水工作。在大春供用水期间,实行科学分配水资源,统一调度供水,强化供用水服务。协调供用水单位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完成供水11218万m3,其中,农业生产供水5836万m3、城乡居民饮水916万m3、工业及水力发电、其他用水4466万m3满足了工农业生产用水。
(三)河(湖)长制工作实质见效
2019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攻坚年,按州河长办的八项工作目标,将泸西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中心目标化统筹考核,高位推进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突出“一长一事、一长一效”,有力推动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逐步从“有名”向“有实”、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转变。县、乡、村级河长共巡河1674次,上报巡河问题59个,办结50个,办结率达84.74%。投入资金6500余万元,实施了向阳乡足马河、雨洒河河外至大水塘段、白水益谷河、永宁中大河等4条河流治理,治理长度18.9公里,确保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以南盘江泸西段网箱养殖专项整治行动为主,自2019年4月以来,通过宣传发动、现场勘验、摸底,下达停止违法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11月29日依法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县水利局积极争取资金60万元,在县内聘请护河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择优选用)100名,按照每条河流流经乡镇、村委会分段落实护河员,从12月起开始面上岗工作。
(四)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1. 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认真对照1月9日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修订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通知》新修订的评价标准,切实抓好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保障排查工作,确保脱贫出列考核饮水安全保障达标。4月对全县所有贫困户发放了“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明白卡”, 累计发放饮水明白卡14000张,做到了一户一卡。5月,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自检和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重点对2017年及以前脱贫的贫困人口认真复核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并再次组织9个饮水有保障工作组联合乡镇紧急进行拉网式排查,并针对排查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经多次核实,泸西县13177户5358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足新修订的评价标准,用水有保障。
2.“挂包帮”工作持续开展。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党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2019年,水利局“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主要挂联向阳乡足马村委会。挂联贫困户动态调整后,水利局主要挂联向阳乡足马、旧寨2个村委会,共110名职工参与挂联贫困户254户。对足马村、旧寨村等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卡户进行入户走访,认真开展户户清回头看、入户脱贫政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悬挂《饮水安全明白卡》、2019年明白卡填写、参与群众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活动等,2019年上半年干部职工走访贫困户6次。选派了6名队员到向阳足马、习峨、歹鲁,午街河外村委会出任该村第一书记、队员等职。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开工建设泸西县足马河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为1658.43万元,治理河道长度6.5km,疏浚除障1.725km,新建堤防9.55km(左岸5.12km,右岸4.43km)。
(五)安全生产确保水利和谐发展
在安全生产中,开展以水利法律法规、森林防火、节水保安全等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组织系统16名职工参与“2019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抓好春节、清明、五一等节点和重要时段安全工作,突出在建工程水利安全重点。在防汛期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防汛理念,认真履行水利部门职责,严明防汛纪律,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超前做好防汛度汛工作,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排查影响度汛的隐患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整改隐患。组织局机关71名工作人员参加防汛值班,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通过努力,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森林火灾、抗旱供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了水利系统安全。
(六)扫黑除恶、信访维稳重在落实
在全系统对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订水利行业综合治理整治方案,3次召开职工会议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讲、工作推进、知识测试,组织职工以遍访挂联的方式进行宣传,局机关及各单位共出资2.24万元在各单位、重点水利工程场所悬挂宣传条幅悬挂宣传横幅56幅、刻字喷绘9处、制作宣传展板8块;走访群众36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应知应会手册及明白卡3936份,调查问卷285份,经对水利系统12个事业、2个企业单位和在建的杨家寨水库等8件水利建设项目排查,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重点抓好春节、“两会”、“商洽”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安保工作,6月21日召开职工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县反恐干警进行扫黑除恶、反恐知识讲座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认真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制,集中人力着手解决处理。今年以来,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8件46人次(其中含省委书记信箱2件、省长信箱1件、国家信访局转办1件),办结26件38人次,办结率为92.85%。
(七)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一是制定出台了《泸西县水利局公务用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召开党组会议对阿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并同意两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两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暂行规定由两个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依法依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报县水利局备案。二是县审计局对水利局(1999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资产负债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泸审报〔2019〕18号),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针对历年工程欠款等问题,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严禁未经批复、列项、无投资项目的工程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水利系统的和谐发展。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各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强化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确保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及时、完整。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资金用途专项用于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竣工决算后都要求经过审计部门审计,相关费用不存在转嫁摊派、公款报销现象,确保工程资金、施工、质量、干部四个安全。四是做好竣工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对已完工的盐井沟水库、大衣水库、2017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部分小(二)型除险加固工程等及时编报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并进行审计。工程验收后,移交相关部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得好、管得严,长期发挥工程效益。
(八)水利改革发展深入持久
1.机构改革全面完成。2019年2月泸西县水务局更名为泸西县水利局。机构改革后,按机改办核定的水利局属事业单位由17家变为15家。 机构改革水利局共转隶人员30人,其中:划转县水产站11名职工到农科局,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13人划转6人到农科局,7人到交通运输局。划转行政编制6名(公务员6人)到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等部门。机关14个科室,按水利局“三定”方案要求,撤销5个科室,设立9个科室。截至12月底水利局有在职干部职工178人;局属二家企业共62人。全系统共有在职、临时工342人。
2.水利三大一重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全年共召开党组会11次,研究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水利工程农业水费征收管理、泸西北控思源水务有限公司供水问题、永宁乡阿峨阿朝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小无浪村民非法占用无浪海水库水源地围湖造田开挖鱼塘问题、白水塘水库下塘养鸭户侵权非法养殖取缔、机关作风建设等80件议题。确保水利系统民主决策、责任担当,团结一心,共同破解工作难题。
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得到增强。按年初《泸西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的工作要求,制定《泸西县水利局关于在宣传思想工作中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通知,强化水利宣传平台,在积极做好《泸西水利信息》25期,编辑《泸西水务》信息 25期,完成信息250条。基本做到每周一期。做好《泸西信息》《泸西县人民政府网》35条、《泸西之窗》77条、《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70条、《红高原泸西》68条等主流媒体的稿件上稿率。州级以上媒体。向州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发表23篇新闻稿件,23条,其中:省3条、州20条(红河广播电视台9条,红河日报、中国红河网11条)。如。《泸西:旱情不减送水不止》《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片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是红河日报和云南信息网。
4.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加大水行政执法,强化水资源保护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在3月22日—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之际,紧紧围绕“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的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发送宣传短信400余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清理整顿全县53家取水单位的用水。已做到“五个明确”:即“许可取水量(权)明确、年度取水计划明确、取水计量措施明确、节水目标明确、退水水质要求明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功能区、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工作,开展日常取水样,经检测,泸西县涉及的5个水功能区水质均达标。完成县级水资源费征收216.47万元,超额完成目标考核(150万元)的44.31%,省级代收水资源费533.64万元(含丘北50%)。辖区内11座电站,其中10座电站均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剩余1座电站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待审查。全县10座小水电站全年发电量约2亿千瓦时。一年来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起;调处水事纠纷1起,已全部作出调解处理。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邀请县委扫黑除恶宣讲团开展了水利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并组织全体职工考试、培训;邀请县反恐大队及我局法律顾问先后开展了反恐知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的宣讲培训活动,并进行了考试;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云南省在职干部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参加率和考试通过率均为100%。对行政执法人员(含水行政执法和渔业行政执法)32人,其中5人到期换证,新申请执法资格考试11人。
5.水生态环境建设引起高度重视。重点加强板桥河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煤矿、非煤矿山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按年初各乡镇制定的工作目标,抓好对各乡镇工作的落实力度。一年来,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01km2,占任务数20km2的110.05%,其中水保林2.58km2,经济林0.93km2,封禁治理8km2。累计完成投资1956.2万元。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27万吨。一年来,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8次,其中省级审批项目检查4次,州级审批项目检查13次,县级开展11次。同时,完成红河州水土保持重点项目规划(2020年-2030年)、水土保持项目十四·五专项建设方案(2020年-2025年),完成板桥河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的规划上报;泸西县阿永吉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竣工资料汇编。
组织人员对县属板桥河、白水塘、阿味、五者、茨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五座水库设置永久性界桩、警示碑(墙)18处,巡查水源地及水库库区1520次,清理、打捞漂浮物45.11吨,开展水体清淤治理76次,共出动人员3322人次。
6.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按工作目标超额完成任务,固定资产投资上报项目9件,完成10.06亿元、招商引资上报项目3件,完成投资3.51亿元,分别占目标的100.6%、100.2%。
7.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巩固提升。积极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按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清单,强化督促落实。认真组织职工开展好“三·八”、“五·一”、“五·四”、“七一”等重大节日活动,增强领导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在活动中,我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如:3月7日,组织了水利系统70余妇女职工和相关中层干部以“倾情礼赞新中国·巾帼奋进新时代”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七一期间,组织系统在职党员开展“行红色之旅、忆革命征程”主题教育,深入到中共云南一大会址(蒙自市芷村镇查尼皮村),瞻仰中共云南第一次代表大会原址、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光荣的查尼皮》专题片。
8.水利服务改革发展能力得到全面。一是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水利局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办 调整后我单位共有行政权力81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57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3项。二是5月通过承包方式,将金马、白水片区农村饮水安全的运行管理维护等进行了承包。三是泸西阿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对3座电站增效扩容后,11月底共发电355.76万kw·h,实现收入82.67万元,比2018年同期少发265.54万kw·h电,减少收入52.24万元。四是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督查24次,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备案)手续,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核查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工程保质、保量、按期推进。五是调整了泸西县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泸西县润泸引水灌溉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六是完成全县小(2)型及以上的水库的信息资料完善工作,57座水库做到一库一表。并收集上报板桥河、白水塘、五者、阿味 4座中型水库建库以来保存完整的所有监测资料。六是建立好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责任体系,纳入当前水利改革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按照部门职能,泸西县水利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管理科、农田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人事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2019年初我单位共有职工47人,其中在职职工18人,离退休职工29人;年末共有职工44人,其中在职职工15人,调出2人,调入4人,转隶出6人;离退休职工2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5人,(退休人员死亡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2,754,962.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14,873.58元,占总收入的51.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940,089.03元,占总收入的48.45%。与上年对比,当年收入决算数相差较大,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5,752,839.29元。其中:基本支出5,448,826.21元,占总支出的4.71%;项目支出110,304,013.08元,占总支出的95.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当年支出决算数相差较大,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48,826.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4人,调出2人,转隶6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304,013.08元。与上年对比,基本建设资金比2018年增加。与2018年度相比,支出增加152.97%,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财政拨入专款、基本建设资金比2018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其中:(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南盘江网箱养殖专项整治经经费97219.75元;
(二)水体:1、泸西县盐井沟水库扩建工程建设资金6035000元,2、十三五节水规划100000元,3、水利工程建设资金23517651.04;
(三)可再生资源:1、永宁电厂增效扩容项目1400000元2、冒烟洞一级增效扩容项目4750000元,3、冒烟洞二级增效扩容项目8970000元,4、板桥河增效扩容项目880000元,5、者红坡一级增效扩容项目450000元,6、者红坡二级增效扩容项目1018782.43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1、永宁电厂增效扩容项目350000元,2、冒烟洞一级增效扩容项目1190000元,3、冒烟洞二级增效扩容项目2240000元,4、板桥河增效扩容项目220000元,5、者红坡一级增效扩容项目110000元,6、白水塘水库及灌区水系统综合整治工程4676942.12元;
(五)农林水支出:1、金马机械闸维修养护80000元, 2、防汛费58767元,3、白水西大沟防渗工程212395.24元,4、核桃村水库中央资金500000元,5、山洪灾害防治项目381846.5元,6、2016年抗旱备用井项目237045.44元,7、2016年中央财政五小水利重点项目171599.25元,8、河长制公示牌制作766元,9、杨家寨水库工程44840000元,10、瓦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30000元。11、杨柳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7019.02元,12、盐井沟水库扩建工程4102152.98元,13、山口整村推进项目309376.81元,14、2015年第二批饮水安全项目27450元,15、嘉乐下围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00000元;
(六)水利前期工作:1、平海子水库前期费200000元;
(七)抗旱:1、2019年第一批抗旱资金20000元;
(八)农村人畜饮水:1、2017年饮水安全提升省级资金23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41,402.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82%。与上年对比增加533494947.7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7,21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300000元,项目支出97219.7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9,14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9720元,人员经费支出1429428.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8,72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7,121,43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7%。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934,87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046715.33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29738.41元,项目支出9258418.2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一样没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9,458.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16008.51元,,主要原因:办公及印刷费减少,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减少、办公用房水电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50,136,989.97元,其中,流动资产320,383,485.48元,固定资产8,821,935.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0,055,023.56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00876545.6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538,540.6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125,336.11元,固定资产减少97630.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68,678,752.68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4824467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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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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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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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50136989.97 | 320383485.48 | 8821935.3 | 7906461.34 | 432000 | | 8338461.34 | 120055023.56 | 0 | 100876545.6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水利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