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0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

  (四)负责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贯彻实施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县域的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并负责拟订相关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小康的攻坚之年,一年来,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思想统领,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工作主线,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局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解放思想、准确定位、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全县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智力支持。

  扎实做好本单位机构和人员划转。根据《泸西县机构改革方案》、《泸西县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县人社局划转军官转业安置、医疗保险管理和公务员局等3个职能职责部门(科室)。我局积极主动与划入单位对接,在人员转隶、职能划转上,不打折扣,不谈条件,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转出人员25名,其中:公务员4名,参公管理公务员17名,工勤人员3名;事业干部1名。

  全县就业创业形势保持稳中有进。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78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62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1%,控制在4.2%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898个,安置就业898人,青年见习人数47人,新增高新技能人才数150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10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8500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00人次,其中建党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人次;“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数503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41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15020万元。

  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3778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385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在职职工人数11656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342人,其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在职职工人数849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7051人;失业保险参保8920人,工伤保险参保23284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24617人。

  今年以来,泸西县人社局压实责任、勠力同心、勇挑重担,做到件件工作有时间量表,人人身上有任务清单。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技能扶贫、就业扶贫和社保扶贫“三项扶贫行动”,为我县的贫困群体实现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2019年,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38391名建档立卡人员已全部参保,参保率100%,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6403名人员已全部享受,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出台了《泸西县2019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实施方案》《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劳动力培训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和管理,做到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100%参加培训;通过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推进“扶贫车间”建设、推广“互联网+”就业模式等措施,有效促进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经济收入,实现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100%推荐就业岗位。全面推进各级巡视督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先后召开问题整改专题党组会议9次,制定整改方案5个,细化整改措施27条,出台配套制度和政策3个,追回经济损失3000元,对工作失职人员开展减免谈话2人次,对暴露的问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截至目前,人社局牵头整改的8个方面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局党组发挥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六个党支部紧紧围绕在党组的周围开展各项工作,党内形成了上下同心、团结一致的氛围。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升党员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纲要》、学《摘编》、学先进典型,坚定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二是做好组织发展,严格党员考核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抓好党员发展,2019年发展新党员1名,按期转正预备党员3名;规范党员积分考核和党费收缴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公务员19人,事业人员以工代技1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行政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029,157.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83,157.48元,占总收入的91.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46,000.00元,占总收入的8.40%。与上年相比减少-877.95万元,减少35.3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428,582.38元。其中:基本支出7,492,072.67元,占总支出的55.79%;项目支出5,936,509.71元,占总支出的44.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55.04万元,减少-48.31%。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故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减少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92,072.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81426.47元,减少-29.14%,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及都比保障资金纳入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核算;二是人员调出较多;三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2%。日常公用经费为833185.37元,人均为24505.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36,509.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68897.78元,减少-61.46%。减少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医保中心成立为为医保局,兜底保障及医疗救助金额不在我局支付,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6,419.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8%。与上年对比减少-13080477.15元,减少-52.11%,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及都比保障资金纳入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核算;二是人员调出较多。(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医疗保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75,79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8,55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医疗保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3700元,支出决算为3,057.18元,完成预算的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57.18元,完成预算的6.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3,229.82元,下降-9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229.82元,下降-94.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架构改革人员调出,二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057.18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57.1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57.1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各个部门职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922.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36.07元,增加5.9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纳入运行经费统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三公”经费、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经费、政府采购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136,158.51元,其中,流动资产4,988,048.99元,固定资产4,148,10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129.8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55,065.16元,固定资产减少-1,213,935.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38.42平方米,账面原值212928.5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074.22元,已上缴国库。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136158.51

4988048.09

4148109.521

3855110.53

   

292998.9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