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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29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属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类下的农村乡镇卫生院,白水镇中心卫生院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是辖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担负了全辖区内人民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开展内科、儿科、外科(普外)、妇产科、中医推拿理疗科、中医科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部分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等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同时,担负着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农村卫生防疫保健工作、农村卫生管理及各项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具体实施。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管理工作

  加强管理是医院发展的核心与主题,实行任务分工,责任明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年初有计划。按时完成临时任务,上报各种报表。

  2、思想道德和行业作风工作

  思想道德和意识是医院发展的保障,我院结合创先争优学习活动,树立党员示范岗位、示范科室和个人,加强职工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创造意识、服务意识、以转变行业作风是体现我院的整体形象,事关我院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主题;坚持提高整体人员素质为重点,坚持从教育做起,从患者满意度做起,从患者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解决行业作风中存在的难关、热点问题,让我院的行业作风迈上一个新台阶。

  3、公共卫生工作(含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和重大公共卫生工作)

  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服务规范

  我乡辖区2019年度人口数58439人,截至12月底我乡共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累计56416人份,合格档案56416人份。

  ⑵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为了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普及卫生知识,我院利用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院在院内设置了内容丰富的健康知识宣传栏13个,并定时更换宣传栏内容共37期。在村卫生室设置了13个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室更换了宣传栏内容共78期。根据季节不同制做了多种宣传资料,通过集贸市场发放宣传单、大喇叭广播、学校集中培训等形势大力宣传,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健康生活方式及防病的相关知识,1-12月发放92种宣传资料,其中包括1次中医知识,总计发放宣传资料108383余份,播放健康教育影像资料40种,共计播放518小时。卫生院举办健康讲座12次,村卫生室举办健康讲座60次,卫生院开展公众健康咨询16次,针对重点人群开展了个体化健康教育38910人次,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有了更深的了解,切实提高了辖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及健康行为的形成率。2019年1-12月居民对公共卫生知识及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分别达为72.0%、80.0%,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满意率为70.0%。

  ⑶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1、预防接种:

  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我院为全镇适龄儿童全程接种一类疫苗,定期开展查漏补工作,为适龄儿童及时上卡、上证、建册,将接种情况接种信息微机化管理。在市疾控中心的组织下,开展了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和群体性接种工作,对重点人群进行了针对性接种。截至12月31日辖区内有0-7岁的儿童6591人,其中0岁组823人、1岁组863人、2岁组853人、3岁组840人、4岁组708人、5岁组825人、6岁组822人、7岁组857人,其建卡6591人,其建卡率为100%,已经实施信息化管理6161人,接种乙肝疫苗1483针次、卡介苗疫苗146针次、脊髓灰质炎疫苗3100针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88针次,百白破疫苗3300针次、麻风或麻疹疫苗695针次、麻腮风疫苗744针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37针次、A群流脑疫苗1453针次、A+C群流脑疫苗1390针次、乙脑疫苗1564针次、甲肝疫苗761针次,百破疫苗716针次,除百白破疫苗短缺接种率未达达95%,其他各类疫苗接种率均达95%,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为100%。

  ⑷0-6岁儿童保健管理服务规范

  我辖区共有12村委会68个自然村。截至12月31日辖区共有0~6岁以下儿童5581人,0-36月龄儿童2581人,儿童建册人数5581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5160人,1-12月共有活产数744人,新生儿访视744人,新生儿访视率为100%。5岁以下高危儿童136人,管理率100%。5岁以下儿童死亡3人,死亡率为4.03‰。为了更好地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我院依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计生专干的平台,对辖区内0-6岁儿童彻底地进行了摸底排查,为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对新生儿进行访视,并纳入保健管理,根据年龄段不同对其进行体格检查,为所有适龄儿童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⑸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截至12月31日辖区内有孕产妇996人,建立孕产妇保健书手册996本,有产妇740人,产妇建卡建档739人,接受产前检查5次以上人数696人,系统管理696人,管理率为94%,早孕建册产妇数717人,产后访视739人,产后访视率为99.86%。1-12月孕产妇死亡0人,有高危孕产妇395人,管理率100%。为了提高孕期妇女的保健管理,我院及时地和妇幼、婚检、结婚登记、镇计生办进行沟通统计,最大限度地摸清辖区内孕产妇数量及分布情况,为孕产妇建立了保健手册,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及产妇分娩后3-7天内的1次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

  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

  我镇共有65岁以上老年人数为4904人,根据项目要求,我镇卫生院组织了业务精干的大夫对行动不便的老人进行入户检查,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了健康知识普及、对其服药及生活方式进行健康指导,提高了老年人的防病知识和生活质量。自项目实施以来共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档案4843份,其建档率98.75%。2019年1-12月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了1次健康管理服务人数为3341人,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其管理率为69%。

  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国家基层高血压指南2017版》的要求,坚持为辖区内18岁以上常住居民首诊测量血压一次,对已确诊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免费测量血糖一次及每年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截至12月31日为18岁及以上居民首次测量血压约11924人,自实施项目来共筛查出高血压患者4478人,已建立高血压患者档案4478份,建档率达到100%,规范化管理4033人,健康体检4428人,随访4033人数,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8.9%,管理人群血压控制满意率达到60.42%。

  ⑻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对已确诊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免费测量血糖一次及每年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截至12月31日为35岁及以上‖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测量血糖5642人,自实施项目来共筛查出糖尿病患者921人,已建立2型糖尿病患者档案921份,建档率达到100%,规范化管理915人,健康体检911人,随访915人数。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8.9%,管理人群血糖控制满意率达到75.91%。

  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截至2019年1-10月我辖区共筛查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70人,已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100%。每年为患者做一次全面评估,并填写精神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每年为其进行1次健康检查,健康体检161人,规范化管理161人,随访268人数,规范化管理率59.63%。

  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按照疾控中心的文件要求,我院建立了传染病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配备了专门的疫情报告员。按照传染病管理要求,建立了传染病门诊,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报告率100%。定期对院内人员和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并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了疫点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留观、随访,做好预防消毒工作。根据卫生日的主题开展了结核病、艾滋病等防治知识的宣传,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对非住院的结核病、艾滋病人员进行治疗管理,有效地遏制了传染病在我镇的流行。截至12月31日共登记报告与处置传染病21例:分别为手足口病4例,HIV 4例,流行性腮腺炎7例,肺结核1例,丙肝1例,水痘4例。登记乙肝病原携带者47例,成功转诊疑似梅毒1例、丙肝1例,2019年1-12月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⑾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我院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年对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开展了四次巡访;对参加全镇职业病状况调查大会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知识培训,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了从业单位健康证体检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累计开展学校卫生服务巡查54次、居民生活饮用水巡查12次,公共场所卫生服务巡查74次,医疗机构巡查97次,非法行医巡查6次,共开展巡查469次,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469份,登记上报非法行医信息报告6次,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工作。

  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1、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

  对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指导,运用中医体质辨识理论进行健康状态评估,对存在中医偏颇体质的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养生保健指导,建议定期进行中医复检;有常见病证的居民进行体穴、耳穴、推拿、饮食等养生保健指导,建议定期进行中医复检;对所有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截至12月31日共为3341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信息采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2019年1-12月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率达到69%。

  2、0—36月儿童中医健康指导:

  分别在6月至8月龄期间、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6月龄期间各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指导,运用中医四诊合参对儿童健康状态进行辨识,提供儿童饮食调养、起居活动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等健康指导,传授足三里、涌泉等10个穴位按揉、腹部推拿、捏脊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对各年龄段儿童常见疾病或潜在因素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转诊建议,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截至12月31日开展 0-36月的儿童开展了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2065人次,包括指导儿童家长的针对儿童的中医饮食起居、传授中医穴位按揉方法。2019年1-12月0-36月儿童中医健康指导率已达到80%。

  ⒀三项监测

   2019年1-12月共报告居民死亡 368例,报告死亡率6.3‰。登记报告居民肿瘤病例42例,心脑血管疾病病例90例。

  ⒁结核病患者管理

  2019年1-12月共推介到位的肺结核可疑患者117人,新登记管理结核病人25例,现在正在接受结核病治疗的病人16例,管理病人均按时进行随访和督导。

  4、临床医疗服务业务工作

  2019年临床医疗业务工作总诊疗98822人次;门诊96355人次,比2018年增加了21280人次;住院2467人次,比2018年增加了46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131,561.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7,245.37元,占总收入的46.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744,744.77元,占总收入的51.3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9,571.60元,占总收入的1.90%。与上年对比减少544822.96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100,302.57元。其中:基本支出8,842,984.95元,占总支出的73.08%;项目支出3,257,317.62元,占总支出的26.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83779.37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42,984.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9633.3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数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7,317.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4146.07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及基本药物补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9,236.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07%。与上年对比减少665900.39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95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8671.6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40430.0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853.04;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42,28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3%。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291577.00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15123.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510720.6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6782.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6605.40元,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147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9,192.18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192.18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2019年无“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8,967,955.27元,其中,流动资产2,798,844.19元,固定资产6,169,109.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55,951.6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61,806.82元,固定资产减少5,594,144.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957855.27

2788744.19

6169109.08

5120039.69

119571.66

    

2

929497.7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40.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60.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40.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财政投入资金3070317.62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3070317.62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 公共卫生项目(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泸财社经费〔2019〕293号、泸财社经费〔2019〕72号,财政投入2510720.62元,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等服务。

  2.乡村医生补助资金项目,根据泸财社经费〔2018〕309号、泸财〔2019〕16号、泸财〔2019〕99号、财政投入资金245125.00元,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生活补贴。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公共卫生服务车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解决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问题,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公共卫生项目(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档立卡贫困签约率达10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0%;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第三版要求,为辖区居民提供14个大项免费、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各项指标达国家要求。居民满意度≧85%。

  国家基本药物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解决边远艰苦地区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大众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营造关怀和反对歧视的社会环境,促进重点人群接受HIV检测,推动行为干预工作力度,遏制艾滋病的蔓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9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项目、重点项目资金制订了《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和《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上级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设有:开设西医门诊,中医综合服务区、发热门诊。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防疫保健科、行政后勤科(包括财务)、六个科室。功能科配有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13131561.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7245.37元,占总收入的46.74%;支出合计12100302.57元,其中:基本支出8842984.95元,占总支出的73.08%;项目支出3257317.62元,占总支出的26.92%。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财务管理办法》、《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会议费管理办法》、《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资产配置及处置管理制度》、《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并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9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取得经成效: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缴财政。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我单位将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缴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财务科,主要负责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财务科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3)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