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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29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201000

  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省级和州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地方性实施细则。做好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移民安置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配合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编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落实。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移民安置工作,协调解决移民安置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组织验收。负责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专项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内部稽查工作。负责全县移民搬迁安置、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移民信访事项。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部门协作,保障了移民直补资金的安全管理和发放。我县移民扶持资金的管理坚持使用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即管理资金的财政部门不使用资金,使用资金的移民工作部门不管理账户。财权分离,使得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和审计等部门之间形成相互监督,环环相扣的资金运行机制,既保证了移民扶持资金的安全,又保障了资金流的畅通。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管人,做好移民动态管理,并如实向县财政局和县信用联社提供扶持对象名册;县财政局管账,专户管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并负责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提供的后期扶持对象名册向县信用联社拨款;县信用联社兑现,按照县财政局拨付的资金和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提供的名册,采取“惠农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将每位移民每年600元的移民直补资金兑现到移民个人账户上。这样三方紧密配合又互相制约的规范操作,使得我们每次资金发放都做到安全高效,全部移民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发放率100%,绝无挤占、挪用、截留移民资金等现象。

  2、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用管分离,保证了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在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项目和资金分离管理。上级划拨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通过财政系统直接进入县财政局的移民项目扶持资金账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独立使用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实施的项目,项目实施中或项目实施后,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向施工方出具相关工程费用拨付手续,工程费用由县财政局直接将工程款划拨到工程施工企业账户。乡镇为实施主体整合资金实施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协调县财政局按批准的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到项目所在乡镇。以此方式,我们实现了资金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分离,保证了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和资金的安全运行。

  3、多部门参与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工作,移民资金使用受相关部门监督。搬迁安置办公室独立使用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实施的项目,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都主动接受纪检、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从项目投标到项目初步验收,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都主动邀请县纪委派出纪工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全程参与,保证项目单价定价公开,施工过程公开,验收结果公开,不以任何理由阻挠或逃避监督检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不能独立使用移民扶持资金完成的项目,由乡镇为实施主体整合移民扶持资金和其他部门资金实施,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要是监督检查,使之符合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规定。

  4、注意项目扶持资金平衡工作。由于受施工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最终收方验收并经县审计局(中介审计机构)审计后,实际支付工程费用总会与上级下拨的资金有所出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注意项目资金平衡工作,把一段时间实施的项目作个总的清理,有资金结余的项目是哪些,有资金缺口的项目是哪些,调结余去支付缺口。

  5、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有所倾斜。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对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安排的特点是向“三多”地区倾斜。一是“移民多”,项目向移民安置多的地区倾斜,确保移民部门的工作核心是为人民服务。二是“困难多”,项目向相对落后的困难多的移民安置区和库区倾斜,重点解决移民安置区和库区群众急需解决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三是“矛盾多”,项目向移民相关矛盾比较集中、突出的地区倾斜,以促进移民相关矛盾的缓和化解,有效平衡了迁入地区群众的共同利益诉求,以发展促进移民矛盾的解决。这样倾斜使用移民资金,大大提高了移民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促进我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成效明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事业人员10人,事业工人1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3,747,881.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95,481.36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2,400.00元,占总收入的0.24%。2018年决算总收入为17,515,810.86元, 2019年较2018年收入增加46079670.50元,增加263.07%。收入增加原因:2018年项目资金结转转增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9,254,439.29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385.04元,占总支出的2.33%;项目支出67,641,054.25元,占总支出的97.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总支出为21439047.98元,支出较2018年增加资金47815391.31元,增加223.02%。支出增加原因: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部分完工项目验收审计,加大资金支付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3385.04元。比2018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0933.83元,减少267548.79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641,054.25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19558114.15元相比,支出增加48082940.1元,增加245.84%。支出增加原因:部分项目完工进度加快,及时验收审计。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红财农〔2016〕158号关于提前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实际支出数21562.39元。

  2、红财农〔2016〕159号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水库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515585元。

  3、红财农发〔2017〕113号关于下达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169772.67元。

  4、红财农〔2017〕94号关于下达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实际支出数10000元。

  5、红财农〔2016〕144号关于下达2016年第四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47396.62元。

  6、红财农〔2016〕110号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636550.30元

  7、红财农〔2016〕94号关于下达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126222.66元。

  8、红财农发〔2017〕75号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14652698.21元。

  9、红财农发〔2017〕102号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373547.86元。

  10、红财农〔2017〕40号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47000元。

  11、红财农发〔2017〕101号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大中型水库水电移民应急维稳工作经费的通知,实际支出数73573.53元。

  12、红财农发〔2018〕102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7,324,200.00元。

  13、红财农发〔2018〕67号关于下达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2344600.00元。

  14、红财建发〔2019〕97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2782000.00。

  15、红财农〔2016〕153号关于下达云南省第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资金(中央部分),实际支出数20870000元。

  16、红财农发〔2018〕103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小型水库帮扶项目资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50000元。

  17、红财农发〔2018〕102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7616998.68元。

  18、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资金(水井村),实际支出数1021605.00元。

  19、红财农发〔2018〕25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12400元。

  20、红财农发〔2018〕56号关于下达第一批跨省际库区基金和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4274507.18元。

  21、红财农发〔2018〕101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2392260.00元。

  22、红财建发〔2019〕82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级库区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2023800.00元。

  23、红财农发〔2018〕25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100000元。

  24、红财农发〔2018〕101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的通知,实际支出数154,774.1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14,512.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13%。与上年3,037,678.86元对比增加22676833.91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所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77,30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3095.85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509.00元,项目支出16474209.3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28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92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62614.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307.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616,99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2%。红财农发〔2018〕102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具体项目为泸西县旧城镇中摆村产业发展设施配套建设项目2582473.68元;泸西县石洞村委会活动公房建设项目694525元;泸西县金马镇新坝村美丽家园追加项目2250000元;泸西县旧城镇河民移民新村建设项目209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办公经费来源。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976.44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976.44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没有办公经费来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55,822.33元,减少255,822.33元,下降100%,下降原因2018年我单位使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9年更正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故无行政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16,658,691.83元,其中,流动资产57,437,309.75元,固定资产138,578.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9,082,803.22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40,010.3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976,760.73元,固定资产减少366,032.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59,082,803.22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802.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52.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802.3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201111



附件【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