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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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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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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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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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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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防汛抗旱服务队是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巡视检查、监测,做好抗旱设施维修、养护、修复、完善工作;拟定全县抗旱减灾方案和年度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做好抗旱水资源规划、调度工作,推广节水措施;负责全县水库、坝塘潜水作业,配合、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好防汛抗旱日常事务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我县范围内降水不均衡,面对这特殊情况,服务队经常与各乡(镇)联系,收集各地旱灾情况上报防办审核后上报州防办,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抗旱设备进行常规检修、维护,对汽油抽水泵、柴油抽水泵、电泵进行了检修、配套,确保在抗旱保苗中发挥作用。
抗旱服务队在局党委的领导和防办的指导下,转变工作作风,除电话与各乡(镇)水管站联系外,还经常深入到缺水的乡(镇)和村、组了解旱情,并帮助他们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解决人畜饮水和生产生活用水困难。年初,将所有抽水泵和水管借给村委会抽水抗旱,保农业生产,为当地群众办实事,深受群众好评。
县水务局组织抗旱服务队深入到各乡镇旱灾较为严重的地区了解旱情,指导和帮助开展抗旱和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今年在做好防汛抗旱服务队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做好防汛值班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洪旱灾害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编纂好洪旱信息,防汛减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应急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与各班、排干部联系,再由各班、排干部与队员保持联系,确保遇有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任务时,迅速集结,投入到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第一线,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充分发挥专业应急队的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93,83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830.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771.03元,上年事业收入20000.00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96,711.72元。其中:基本支出496,711.7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5804.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
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6,711.72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5804.24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
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83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2%。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771.03元,
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59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1,05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419,17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部门资产总额116,907.33元,其中,流动资产78,101.54元,固定资产38,805.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5,751.7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893.50元,固定资产减少1,338,645.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72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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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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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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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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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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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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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6907.33 |
78101.54 |
388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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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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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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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