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3298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8-27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的执法机构,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许可申请管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治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相关科学研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县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大局,以推行依法行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全面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共下达红河州泸西县“双随机”暨国家抽检任务共6个专业77家被监督单位。截至2019年6月底,全县共监督完成72家,监督完成率93.51%,完结率100%。其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7家,占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总数的9.76% ,关闭5家,任务完成率86.49%,完结率100%;放射卫生1家,占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总数的5.56% 完成率100%,完结率100%;学校卫生9家,占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总数的8.65%,完成率100%,完结率100%;医疗卫生9家,占医疗机构被监督单位总数的6.25%,完成率100%,完结率100%,;计划生育12家,占计划生育被监督单位总数的80%,完成率100%,完结率100%;传染病防治9家,占传染病防治被监督单位总数的6.21%,完成率100% ,完结率100% 。
2、强化培训,加快信息化建设
积极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业务平台、国家信息报告系统、钉钉系统学习培训,确保监督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系统的使用。全面推广应用新版国家信息平台报告系统、业务平台,建立完善监督对象基础数据库。加强信息报告系统的质控工作,及时、准确录入监督信息,信息完整率达到100 %以上,总体监督覆盖率98.5%。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学习培训。
(二)立足监督执法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1、强化医疗卫生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点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院感染等专项行动。截至2019年12月,全县共有医疗机构共有140户,出动执法车辆93台次,执法人员312人次,监督检查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241户次,注销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医疗机构3户(其中医院2户、个体诊所1户),核查非法行医违法线索55条,查处违法行为35起(其中医疗机构7起、医师个人1起、医疗机构内非医师行医3起、黑诊所24起),其中行政处罚30起,结案29起,罚款12.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4万元,调查通报司法机关缓刑期内非法行医案件2起,收监执行2人,调查通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非法行医案件1起,移送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3起(其中转行政处罚1起)。
2、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截至12月,共出动执法车辆198台次,执法人员335人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420户次,警告5件,责令整改3户,无证照经营8户,通过专项检查,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3、加强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卫生监督
一是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上级部门相关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重点对辖区内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单位及学校直饮水进行日常及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2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监督检查集中供水单位11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截至12月,共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执法人员22人次,共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2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台账记录不完善、生产所用洗剂不符合要求、消毒后的餐具无消毒日期 、无生产过程记录制度、质量检验室原始记录不全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三是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对学校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传染病防治预案的建立完善情况、晨检、疫情报告、消毒、缺课登记、卫生知识宣传等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预防接种落实情况、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等,截至12月,共出动执法车辆52台次,执法人员128人次,监督检查学校108户,下达监督意见书9户,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4、深入开展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切实加强放射诊疗监管,对全县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着重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的“一证两档”工作落实情况及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截至12月31日,共有放射诊疗机构18家, 监督检查18家,覆盖率100%;对2家设备检测及诊疗过程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进行警告处罚。纳入职业病项目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共65家,监督检查65家,覆盖率10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65家,申报率100%;申报审核通过58家,合格率89.2%。目前由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未出,预计于2020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5、加大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强化计划生育监督,全力维护基本国策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打击“两非”工作,全县有计划生育被监督单位15家,截至12月,共监督检查15家,出动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38人次,监督覆盖率100 % 。
7、大力开展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
截至12月,共出动电动车辆300台次,出动协管员600余人,巡查1309户次,报告信息1157条。二是配备执法装备:有计算机10台、手执终端机5台、蓝牙打印机3台、电动摩托车6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泸西县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2年9月),属财政拨款事业参公管理单位,机构规格属副科级。上级主管部门为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一个独立核算的事业机构。2019年机构无增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公务员10人,其中:副主任科员3人(实职副科1人),享受副科级5人,办事员2人,工人1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90,975.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0,975.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全年总收入2090975.25元,比上年的2150633.95元减少了59658.70元,降低了2.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0975.25元,比上年2084490.95元增加了6484.30元,增长了0.31%,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职工调资增资等;其他收入0元,比上年66143元减少66143元,减少了100%,主要是本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27,794.76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468.78元,占总支出的77.63%;项目支出498,325.98元,占总支出的22.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全年总支出2227794.76元,比上年的2058583.40元增加169211.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27794.76,比上年的2058583.40元增加了169211.36元,上升8.22%,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职工调资增资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9,468.78元。2019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912396.25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1605030.57元,增加307365.58元,主要是2019年的预算是在2018年11月做的,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职工调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7%。其中:基本支出1912396.25元(人员经费1790906.25元,日常公用经费12159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8,325.98元。项目支出498325.98元,主要用于协管员能力提升培训支出、各种设备购置支出、双随机抽查支出、打击非法行医支出、监督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7,794.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4490.95元,其中:基本收入1677197.95元(人员经费1462678.53元,占87.21%;公用经费214519.42元,占12.79%),占80.46%;项目收入407293元,占19.54%。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0921.9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197.95元(人员经费1462678.53元,占87.21%;公用经费214519.42元,占12.79%),占84.24%;项目支出313723.95元,占15.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74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9,04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7%。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职工调资增资等。项目用于协管员能力提升培训支出、各种设备购置支出、双随机抽查支出、打击非法行医支出、监督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423.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3.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本年支出3432元,上年支出1569元,增加1863元主要原因相关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854.00元,增长11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54.00元,增长118.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关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42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2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157.67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车补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2,479,571.43元,其中,流动资产4,033,689.08元,固定资产7,549,402.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96,479.9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9,159.3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21,654.96元,固定资产增加-667,504.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479,571.43 |
4,033,689.08 |
7,549,402.36 |
896,479.9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