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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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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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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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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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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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工作,开展林业资源、森林灾害、林业生态工程、林业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做好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引进与开发示范推广、林业资源调查监测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编制。
(2)负责全县林业项目的总体规划编制、林业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山区与沙区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编制、林业多种经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规划编制。
(3)负责林业建设项目勘查与设计、林业项目建设监理、林业项目工程承包、林业项目设备招标与设备成套。
(4)负责全县林业建设标准编制:林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编制、林业建设工程定额指标制定。
(5)组织做好林业技术开发、林业信息采集发布、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工作。
(6)组织开展乡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实施防护林建设规模14000亩,其中:人工造林8000亩,退化修复6000亩。建设内容为育苗、林地清理、整地、打塘、定植、抚育、管护等。项目建设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布局在中大河流域和金马河流域,涉及中枢镇9854亩,三塘1146亩,金马3000亩。项目建设总投资为5143.9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由企业自筹和政策性银行贷款4443.99万元。2018年防护林全部合并同泸西县城市面山、通道整合实施,以面山绿化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建设规模12000亩,其中:人工造林5000亩,退化修复7000亩。2019年防护林建设内容为育苗、林地清理、整地、打塘、定植、抚育管护等。项目建设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布局在中大河、雨洒河、板桥河流域,涉及中枢镇4961亩,白水镇2039亩,旧城镇500亩,舞街镇4500亩。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385万元,其中:劳务费840万元,材料费154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政策性银行贷款1785万元。7000亩整合于面山绿化实施施工,5000亩人工造林由营林站单独招标实施。2019年云南省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设内容为育苗、整地、打塘、定植、抚育管护等,项目建设地点为泸西县金马镇石缸冲村委会,建设规模人工造林4000亩,定植树种为苹果,项目建设期为五年,省级补助资金600万元于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分三次补助造林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65,508.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5,508.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调整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93,217.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217.2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3,217.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退耕还林工程,陡坡地治理,珠江防护林工程工作检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3,217.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89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139102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720.32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70.6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69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341.8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354.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70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64,919.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营林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元,支出决算为23,396.09元,完成预算的7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26.09元,完成预算的5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70.00元,完成预算的20.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133.92元,增长28.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421.92元,增长75.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88.00元,下降27.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造林任务增加,检查工作量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26.09元,占73.63%;公务接待费支出6,170.00元,占26.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26.0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26.0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程、云南陡坡地治理、珠江防护林一程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属事业单位,不存在产生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部门资产总额132,948.41元,其中,流动资产101,311.79元,固定资产31,636.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914.6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9,241.31元,固定资产减少194,673.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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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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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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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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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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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2948.41 |
101311.79 |
20988.87 |
1064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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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90.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90.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90.0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概况
我单位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在职人员11人,副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5名,助理工程师3名,工勤人员1名。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1,565,508.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5,508.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1,593,217.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217.2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3)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设,对所有项目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合理规范资金使用,林业技术开发、林业信息采集发布、应用推广工作。
促进山川绿化美化,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泸西县林业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林业局预算管理制度》《泸西县林业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把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9年终部门决算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6)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单位领导的与上级领导的协调沟通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达到预期效果,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从严管理。
(7)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监督跟踪问效不够,风险把控意识不足。加强指导和监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8)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相关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完成相关任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严格审查逐级审批,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09-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林业局营林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