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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28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政府加快林业科技进步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林业生产技术研究和林业良品繁育技术的推广工作,加快新技术引进和开发;组织开展林业科技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加强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的管理工作,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完成上级下达的林业建设项目。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业科技宣传工作

  今年,由我单位牵头组织了两次林业科技宣传活动。活动地点分别在永宁乡和金马镇,参加单位有种苗站、森防站、木材检查站和防火办等相关单位。在金马镇举行的活动是主题为“礼赞共和国,智慧新生活”的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场分别设咨询点,发放林业有害生物宣传材料、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宣传布袋、纸杯、小楷本、算数本、农家历、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苹果栽培技术、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配制等资料15种300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

  2.林业实用技术需求调查和专家能手推荐工作。

  按照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和州林科所关于在各县进行林业实用技术需求的调查要求,我单位积极与各乡镇林业站负责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全县8个乡镇具有代表性的林农、生态护林员和专业合作社以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林业实用技术需求展开了调查,收回调查问卷近一千份,调查结果将返回州林科所和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经过调查了解和推荐,比照林业技术专家能手的申请条件,我县共推荐3名林业技术方面的专家,他们都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在林木种苗培育和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推荐和申请材料已经上报州上,推荐工作已经完成。

  3.财务方面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2020年年初预算和2019年年末决算,积极完成各类财务报表的填报和上报,按时完成每个月职工工资审核和各类职工保险的缴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5.人事方面

  一是积极完善更新人事信息,对调出人员的工资及相关档案信息配合调出单位全部完成移交。二是按照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要求对我单位职工档案重新做了整理和归类,录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后移交给档案管理中心保管。

  6.脱贫攻坚工作

  对挂联贫困户定期进行挨家挨户走访,动态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对他们实施技术指导,鼓励他们自力更生,不等不靠,为迎接国家检查验收做准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42,490.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2,490.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去年比,收入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没有项目收入;二是人员减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42,490.18元。其中:基本支出1,542,490.1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去年比,支出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没有项目支出;二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2,490.18元。与去年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日常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62%。人均支出154249.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年初没有项目预算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2,490.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去年比,减少70.9%,主要原因为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没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38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5424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668.2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475.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75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056.6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698.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39,35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29717.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09.25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3,768.05元,完成预算的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68.05元,完成预算的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车燃油消耗用2017年购买的燃油卡,2019年没有额外的燃油费支出,因2019年没有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也为零。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80.60元,下降3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10.60元,下降1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0.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车燃油消耗用2017年购买的燃油卡,2019年没有额外的燃油费支出,2019年没有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8.05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8.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68.0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业务、日常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属事业单位,不存在产生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资产总额158,457.40元,其中,流动资产114,327.09元,固定资产44,130.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3,261.5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313.81元,固定资产减少241,947.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8457.4

114327.09

44130.31

 

25737.11

0

18393.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8.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48.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48.0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概况

  我单位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在职人员10人,副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4名,助理工程师2名,工勤人员2名。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1,542,490.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2,490.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1,542,490.18元。其中:基本支出1,542,490.1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3)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设,对所有项目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合理规范资金使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帮助农民掌握科技,促进增收,带动周边就业,促进山川绿化美化,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泸西县林业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林业局预算管理制度》《泸西县林业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把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9年终部门决算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6)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单位领导的与上级领导的协调沟通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达到预期效果,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从严管理。

  (7)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监督跟踪问效不够,风险把控意识不足。加强指导和监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8)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相关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完成相关任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严格审查逐级审批,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09-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