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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27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401000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补助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省、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研究提出待遇政策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待遇政策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的意见建议。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机构组建,医保工作全面启程。根据《泸西县机构改革方案》、《泸西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19年2月26日,县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泸西县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全面启程。县委对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1正4副的配备规格予以配备。积极组织拟定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并报经机改领导小组审定,并由县委办、县编委予印发。按“三定”规定,明确了领导班子分工,研究确定了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职工工作岗位调整,完成党支部班子、工会班子的选举配备,及时完成单位财务预算和设立收支帐户,保证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常、有序运转。

  2.加强征缴扩面,全民参保高位推进。加大政策宣传,采取印制发放宣传单、电视台播放参保公告等多种方式,拓展征缴方式,创新拓展参保缴费方式,全面推行银行代扣、网上缴费、手机APP等便民缴费方式。2019年,泸西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13931人,其中:城镇职工21743人,城乡居民392188人。

  3.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方面:2019年,普通门诊就诊447493人次,费用支出合计6394.53万元,个人账户支付6367.34万元;住院17376人次,费用支出合计6263.18万元,统筹支付4064.68万元。离休人员待遇保障方面:2019年,门诊就诊327人次,门诊费用支出32.63万元;住院132人次,住院费用支出128.53万元。伤残人员保险待遇保障方面:2019年,门诊就诊13人次,门诊费支出4.57万元;住院18人次,住院费用支出10.67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方面:享受待遇1437人次,生育医疗费用支出457.59万元,生育津贴支出892.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方面:2019年,普通门诊就诊825205人次,费用支出合计2960.74万元,统筹支付1738.96万元,统筹支付比例达58.73%;大病门诊13025人次,费用支出合计683.73万元,统筹支付409.21万元,统筹支付比例达59.85%;住院81958人次,费用合计36948.69万元,统筹支付23299.52万元,统筹支付比例达63.1%。

  4.医疗救助保障到位。用好用实用到位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在原规定的22种重特大疾病病种的基础上,将救助病种调整扩大为所有疾病,即不受病种限制。大力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即可实现医疗报销、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急难救助功能,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忧解难。

  5.特慢病待遇保障到位。针对各乡镇排查出来的医疗负担较重的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特殊病、慢性病患者,以及扶贫系统中健康状况标识为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重点人群,动态监测医保系统中医疗费用“大额”人员,认真核实所患病病种和费用负担情况,符合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条件的,及时办理《特慢病就医证》,保障享受待遇,切实降低费用负担。2019年,共办理《特慢病就医证》1844份,待遇保障13025人次,待遇支出409.21万元。

  6. 持续抓好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比对扶贫系统和医保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动态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为参保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任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助贫困人口参保缴费971.82万元。全力配合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过考核,医保基金负责承担的173.31万元已全额拨付到位。

  7.严打欺诈骗保,安全防线织密结牢。定期对全县医疗机构、大额报销参保人进行“飞行检查”,对371家医药机构(卫生室)进行突击检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227家医药机构不合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对相应医保政策进行宣传告知。今年来,共开展集中宣传2次、培训6期1000余人次,召开经办服务工作业务培训会、定点医药机构调度交流会等7场次,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2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条,播放电视宣传片10小时,接受群众咨询3500余人次。

  8. 规范服务重审核。对经办审核、群众举报、巡查发现的医药机构存在问题,分门别类,以一对一的方式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7份,完成整改37家。健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对违规医疗费用严格按协议进行扣减,对违规严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退出机制,有效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共组织签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59份,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家。2019年,共追回及拒付医保基金877.27万元,切实守好参保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

  9.聚焦企业关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实施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加定点医药机构签约准入申请频次,将申请频次由每年1次增加为每年2次。缩短医保费用结算拨付周期,将医保费用结算拨付周期由2个月缩短为1个月,定点医药机构当月发生的费用次月拨付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垫付和运转压力难题。2019年,新增定点医药机构24家,签订服务协议59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312,603.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12,603.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955,047.10元。其中:基本支出3,182,358.85元,占总支出的13.86%;项目支出19,772,688.25元,占总支出的86.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2,358.85元。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72,688.25元。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55,447.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8%。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38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办公需要支出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21,766,06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9%。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无对比数,2019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148.00元,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582,615.71元,其中,流动资产370,708.92元,固定资产211,906.79元。房屋构筑物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401111



附件【泸西县医疗保障局表202008260358259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