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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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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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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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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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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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业污染源监测、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和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转基因产品环境安全监测; 履行全县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检测和管理服务;指导农村人民环境改善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安全使用、管理培训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一是开展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19年,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样品4845个,完成今年州级下达任务数2430个的199.4%;其中,蔬菜样品2953个,水果样品1892个,检测合格率达99.6%;二是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请配合做好2019年第一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云农办质〔2019〕76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深入泸西县具规模的蔬菜生产基地及太阳坡批发市场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工作;共抽样、制样27个,其中蔬菜22个,水果5个。配合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执法支队完成2019年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此次共抽取20个样品,其中蔬菜15个,水果5个;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山东省寿光市检验检测中心抽取样品21个,涉及普通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菜豆、西葫芦、大白菜、叶用莴苣等蔬菜类别。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9〕33号文件及《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配合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深入具规模蔬菜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此次共抽香葱、菜心、生菜、油麦菜、白菜、芥蓝、菠菜等24个样品,并在抽样现场进行制样、装样、封样。配合大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完成17个批次(蔬菜12个,水果5个)的省例行监测抽样任务。三是结合检测站实际,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定性定量分析79个,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2)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环能站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活动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广场等场所进行宣传活动,通过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集中解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细心讲解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向现场群众宣传了“提升质量,打造品牌”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引导群众自觉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品牌意识,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2019年共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出动人员50余人次,车辆10余车次。
(3)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企业、规模种植大户,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50 份,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50份,要求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安全生产,提高农产品生产者诚信意识,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环能站统一印制《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本》,免费发放给农产品生产企业,要求生产企业完善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并保存2年以上。共发放《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本》50余份。通过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全面真实地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情况,有效加强了农产品生产者的自律约束。
(4)做好大中型沼气项目及农村户用沼气的监管工作。一是大中型沼气监管;按照《查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对泸西县大中型沼气工程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重点检查了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技术规范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以及储气、用气环节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发现的各种故障和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完成整改。 泸西县大中型沼气项目建设的4家企业已建设完成,其中,两家企业已通过县级初验;环能站将按照上级要求加强监管,确保使用安全。二是农村户用沼气监管;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管理使用知识宣传并张贴生产管理使用挂图于明显位置;同时对户用沼气农户的气管、灶具和沼气池四周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检查,排查学校区重点隐患问题4个,检查户用沼气1724户,在村子沼气使用率高、醒目位置张贴了安全标识、安装警示牌;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5600余份,张贴安全标识4500余张,安装警示牌76块。重点做到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彻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27人,编制23人。事业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710,877.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6,297.97元,占总收入的98.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580.00元,占总收入的1.20%。与上年对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860447.35元,与2019年财政收入3710877.97元,增加185043.62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能源站并入农环站,增加12人,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682,923.47元。其中:基本支出3,582,923.47元,占总支出的97.28%;项目支出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合计1860506.71元,与2019年支出合计3710877.97元,增加1850371.26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能源站并入农环站,增加12人,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2,923.47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日常支出1838306.71元,与2019年支出合计3582923.47元,增加1744616.76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能源站并入农环站,增加12人,工资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没有此项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6,297.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5%。与上年对比2018年日常支出1857047.35元,与2019年支出合计3666297.97元,增加1809250.62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能源站并入农环站,增加12人,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54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84894.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859.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791.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3,96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50775.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3188.4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16,78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078631.00元,津贴补贴574523.00元,奖金268935.00元,绩效工资63549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264.88元,住房公积金268862.00元,办公费7680.00元,物业管理费1120元,差旅费98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7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2.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办公费270.00元,印刷费1301.60元,邮电费1549.00元,差旅费8838.00元,维修费11678.00元,专用材料费62118.3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2.0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83.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8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32.06元,完成预算的1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32.06元,完成预算的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XX%。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缺少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031.83元,下降-4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031.83元,下降-4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缺少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32.06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32.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32.0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资产总额541,902.24元,其中,流动资产192,519.76元,固定资产349,382.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2,179,276.6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5,699.76元,固定资产减少-2,264,976.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XX元。处置房屋建筑物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处置车辆XX辆,账面原值XX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XX元;出租房屋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XX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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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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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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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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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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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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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41902.24 |
19251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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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7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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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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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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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4.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04.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04.2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