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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19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2019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泸西县2019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经泸西县财政局汇总,泸西县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一、泸西县2019年“三公”经费的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19年泸西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45.16万元,比2018年减少628.97万元,下降42.67%。

    三公经费具体构成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比2018年减少0个,下降0%;因公出国(境)0人次,比2018年减少0人次,下降0%。

    公务接待费为239.80万元,比2018年减少430.34万元,下降64.22%;国内公务接待6800批次,比2018年减少5164批次,下降43.16%;国内公务接待63341人次,比2018年减少50584人次,下降44.4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2万元,比2018年减少203.97万元,下降25.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4.29万元,比2018年减少31.54万元,下降47.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73万元,比2018年减少172.43万元,下降23.36%。

  综上我县“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硬化预算约束,有效推进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控制审批,强化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规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开支标准,确保经费预算控制额度不突破。

    三是严格制度落实,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按照严格标准、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强化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有效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泸西县各预算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数。

 

 

  



附件【泸西县2019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