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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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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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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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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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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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0年度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木材运输检查保障;木材运输法律法规执行监督——公路、水路木材运输监督检查,木材、竹材、松香、野生动植物运输证查验,森林植物检疫证件查验,违法运输木材扣留,违法运输木材案件调查与报告,存放木材场所检查;木材运输证件管理;木材检查站管理;林业政策宣传。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设有: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管理执行情况
加大了对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履行木材市场监管职责。制定了木材运输许可证办事指南,制定了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措施,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作为管理的重点加以强化和落实,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木材经营加工产业的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依法撤销其木材经营加工的资格。依法严厉查处木材经营加工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违法行为。对木材经营加工市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森林防火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经过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净化了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木材经营加工行业取得长足发展。
2、林业法制宣传执行情况
在局领导安排下,林政稽查队全体队员,结合宣传活动的实际,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有力,准备充分。在执法过程中做好涉林法律法规及林业科技知识宣传工作。二是抓住机遇、重点宣传。以社会维稳宣传为契机,结合防火戒严期,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三是宣传到位,成效显著。对群众宣传讲解林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发展生态林业的必然性,建设绿色经济强县的时代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3、全力做好木材运输证的办理工作
按照《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站木材运输许可证由专管人员负责领取、登记和核发。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核发并登记台账记录。
4、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无小事、人民利益无小事”,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和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局领导的安排下,实地落实信访案件。
5、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成立了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利用业务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其廉洁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全站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增强了党性修养,政治信念更加坚定、作风更加优良、纪律更加严明。同时结合本部门职责进行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等执法培训,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6、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我站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目标要求,开展“先进平安县”和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签订了泸西县林业局20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了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工作人员,工作台帐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按时上报综治维稳信息。2019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及社会治安案件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20.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9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95万元(本级财力120.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2万元 。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4万元,与上年减少1.38万元,减少13.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所致;
2.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48万元,与上年增加2.05万元,增长59.7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增长所致;
3.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44.50%,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增长所致;
4.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9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8万元,增长3.5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5.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5万元,增长7.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0.95-113.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1. 208工资福利支出12.07万元,与上年减少1.39万元,减少10.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所致;
2. 210卫生健康支出8.24万元,与上年增加2.89万元,增长54.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增长所致;
3. 213农林水支出93.19万元,与上年增加5.79万元,增长6.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4. 221住房保障支出7.45万元,与上年增加0.52万元,增长7.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0.9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20.95万元。与上年113.13万元相比增加7.8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9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20.95万元。与上年113.13万元相比增加7.8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因机构改革2019年1月调出1人、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120.95万元,增加7.82万元,增长6.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国有资产总额2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6万元,非流动资产17.19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0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其中:0项目安排0万元,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0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