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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1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3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研究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组织实施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等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泸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1)负责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宣传认证认可指南、准则、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的信息通报,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认可活动;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负责对计量认证、实验室评审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的统一管理;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依法监管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活动;受理认证认可的投诉和申诉、协助组织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12)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内设机构14个,直属机构1个。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保密、督查、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发布、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安排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2)人事科。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

  (3)财务科。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装备设备的管理工作。

  (4)政策法规科。承担市场监督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本部门依法行政,负责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及证件管理。

  (5)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6)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的应用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县级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7)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承担市场交易、网络交易的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组织网络市场行政执法,规范管理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指导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计量监督管理。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8)价格监督检查科。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登记。监察、监督国家目录内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有关重大违法行为。

  (10)标准质量监督管理科。承担标准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度,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承担质量发展与安全。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拟订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

  承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承担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和政策研究。开展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贯彻执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承担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

  负责广告监督管理。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工作。

  (11)食品监督管理科。负责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特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负责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流通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12)应急协调科。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泸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3)药械保化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指导药品经营场所检查和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负责指导药品不良事件监测、风险分析和评价工作。

  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化妆品经营场所检查。负责指导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

  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负责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

  负责保健品监督管理。负责保健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负责指导保健品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

  (14)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拟订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负责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回访,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

  (15)直属机构。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加挂泸西县中枢市场监督管理所牌子。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管理,打击传销。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组织并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履行中枢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能。

  (16)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派出机构7个: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宁市场监督管理所;午街铺市场监督管理所;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旧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白水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局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全县发展目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1、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担当意识,提升队伍素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主要领导讲党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廉政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

  2、推进机构改革,积极平稳有序全面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面进行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工作职责,把握工作重点,确保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高起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3、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在省局推动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基础下,积极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继续深入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落实“双随机”监管。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确保无缝监管。

  4、做好 “三大”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加大巡查,重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进口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和打击走私食品违法行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监管工作,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代理服务商签订《网络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其依法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严把准入关,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严格落实“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亮证亮标”,督促其依法规范经营。

  (2)推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规范化。严把证照审核关。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对各疫苗使用单位进行了集中检查,对疫苗品种的购进、运输、贮藏、分发、使用各个环节进行了检查;开展药品抽验工作,确保药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巡查力度,重点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假冒伪劣和违法行为。

  (3)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安全防控知识宣传及排查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网络商品交易、反恐怖安全防范、市场及商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及排查。重点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社会安全。

  5、做好“质量强县”创建工作,服务县域企业高质量发展。突出质量提升,助推经济转型发展;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红高原·泸西品牌向中高端迈进;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展示泸西服务新形象。构建“放、管、治”质量工作格局,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提高质量水平;构建全环节责任追溯体系;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发挥企业标杆示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深化标准化改革;积极推进商标品牌、知名品牌创建,持续开展广告监测工作。

  6、加强执法办案及消费投诉维权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安全日”、“5.20计量日”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标准、计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营造法治氛围,凝聚法治力量,及时向社会传播法律法规知识,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石;做好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百姓消费升级趋势和消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服务行为和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7、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做好扶贫帮扶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8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49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9.39万元,增加2.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入增加76.65万元,增加4.01%,增加的原因为人员职级正常晋升,工资增长。上年结转减少36.77万元,减少98.68%。减少的原因为本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989.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88.79万元,上年结转0.4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8.79万元(本级财力1988.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39.39万元,增加2.02%。其中:本年收入增加76.65万元,增加4.01%,增加的原因为人员职级正常晋升,工资增长。上年结转减少36.77万元,减少98.68%,减少的原因为本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8.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8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8.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 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76.65万元,增加4.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65万元,增加4.01%,增加的原因为人员职级正常晋升,工资增长。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1494.13万元,与上年增加154.86万元,增长11.5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1361.46万元,保运转支出132.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4人;二是职级上调,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6.03万元,与上年增加10.05万元,增长7.98%,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退休人员3人所致;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45万元,与上年减少23.25万元,减少16.0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52万元,与上年增加14.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预算所致;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2.60万元,与上年增加22.58万元,增长45.1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6.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2.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17.71万元,增长51.18%,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7.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7.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79万元,增加4.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工资福利支出883.73万元,与上年增加32.74万元,增长3.85%,增长的原因一是正常晋升职级,工资增加;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化转,从原农科局调入1人,从发改局调入2人,人员增加所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9.24万元,与上年增加16.03万元,增长48.26%,增长的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52万元,与上年增加9.88万元,增长7.99%,增长的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增加3人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26.5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工资增长。

  301工资福利支出154.77万元,与上年增加25.29万元,增长19.53%,增长的原因一是落实2019年增资政策;二是单位人员增加1人,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71万元,与上年增加1.25万元,增长16.75%,增长的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6.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同;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与2019年增加4.12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增特种设备用车食品快速检验车一辆,主要用于全县食品安全保障,二是机构改革,职能化转,随着价格执法等职能的并入,增加了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三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食品、药品执法力度的加大,也增加了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89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部门排序等流程,共申报项目0个(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0年项目预算总投资0万元。2020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我单位对批复的项目预算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硬化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终了或项目实施完毕,将按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保障项目资金精准、合规、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2.7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同时职工公用经费随着物价增长而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1270.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5万元,非流动资产1232.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829.0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51.6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77.44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1400111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整改)202002181046384362020092903095808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