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2-21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000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2020年部门预算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0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20年度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政策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相关建议;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和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工作;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县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编制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等建筑行业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8、承担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推广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参与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参与或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贯彻执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订人民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易地修建、维护、使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人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防化、消防、治安等防空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负责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纳入国防和普法教育计划;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战时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和泸西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发布有关人民防空的命令,及时开设指挥所,保障有效指挥;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人民防空职责时,可使用泸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有11个内设科室,下辖12个事业单位。
1、机关内设机构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监察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乡风貌管理科、人防办。
2、下属管理部门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 泸西县地震局(正科级)、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泸西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泸西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泸西县园林管理站、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泸西县人防信息指挥保障中心。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泸西县自来水厂。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狠抓推进落实,客服困难,找方法,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1、全力加快市政重点项目建设步伐
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推进泸西县鹰嘴石周边道路工程、白水塘花园大道绿化配套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完成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调规工作,加快新龙路、泸西县黄草洲环湖3、4、5号道路、泸西县黄草洲24米、18米道路工程的建设进度。
2、全力推进“美丽县城”工作
围绕“滇南中心·国家门户”的定位,以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为切入点,以创建美丽县城为抓手,全力推进县城“厕所革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垃圾焚烧发点项目、4条市政道路(园丁小区北侧道路、泸西县花生小区24米道路延长线、金林花园旁周边16m和18m道路)建设项目、九华路、环东路、环西路风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街修复保护利用等项目的建设。
3、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推进村庄绿化美化行动。继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进农危房改造工作。
4、全力深化行业管理精细化
一是深化保障房配租入住管理,确保保障房小区建设管理到位;二是深化县城地下管线管理,按照“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提高标准、系统治理”的原则,开展排水设施普查,编制实施城市排水与防洪建设规划,保障县城地下管线正常安全运行;三是深化建筑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工程建筑领域质量技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等方面的管理模式,对在建的工程,通过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现场观摩、巡查暗查等形式,不断规范建筑行业行为,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四是深化园林绿化管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将城区新竣工项目绿化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探索园林绿化市场化运作打好基础维护好新建成项目;全力以赴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泸西县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异地绿化补偿办法》等管理制度,将绿化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让县城区绿地率逐年大幅增加;五是深化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数字化城市建设工作,依托互联网技术,对环卫管理所涉及到的人、车、物、事进行全过程实时管理,合理设计规划环卫管理模式,提升环卫作业质量,降低环卫运营成本,用数字评估和推动环卫作业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县城人居环境。
5、全力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1) 抓统筹协调,协同共治。按照《红河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拟定《泸西县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查后施行。坚持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并重并举,2020年将成立泸西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建立泸西县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涉及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全面落实城市管理与城管行政执法配合工作制度,形成管理合力。
(2) 抓专项治理,常态管理。市容环境治理。以疏堵结合的方式,治理、根除重点区域、城市窗口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车站、广场等人流集中场所的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摆乱设、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大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网点;集中整治临街建筑的乱吊、乱挂等行为;编制科学、合理、美观、实效的户外广告设施规划,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户外广告设施市场运营机制。城市垃圾治理。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目标,深入推进城市垃圾综合治理。重点解决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城市出入口、建筑工地及河道等区域环卫设施不配套、垃圾乱堆乱倒、收集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垃圾贮存、收集、转运、处置工作。城市交通运行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范指路、导引等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建立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协同机制。住宅小区环境治理。坚持政府指导、街道主导、社区组织、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原则,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改善。
(3) 抓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以热情周到、细致入微的服务吸引社会人人关爱城市,真正树立“泸西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思想意识。要抓好乡镇、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动,充分调动青年、妇女、志愿者、义工等组织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4) 抓创新管理,科技先行。积极探索政府出资向市场购买专业化公共服务,将市容管理、停车管理、绿化保养、环卫保洁等具体管理、服务业务推向市场,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选择有实力专业公司进行维护,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绩效,降低管理成本。利用高空夜视瞭望摄像机、工地监控摄像机等先进科技装备,对城区违章建筑、渣土运输实施全天候监控,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执法取证难等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管理网格化。
(5) 抓力量整合,联合执法。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联合,建立24小时联合巡查制度,重点治理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占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运输车辆、沿路泼洒等行为。
(6) 抓队伍建设,树立形象。全面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综合素质和执法管理水平,对城管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严格奖惩考核机制,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6、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提升组织力量为重点,在抓基层打基础、强班子带队伍、正风气、聚民心上持续用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正气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止2019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07人。 在职实有1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4人,非财政供养11人(县房管处在职人员11人2020年未纳入财政预算供养,仅将退休6人纳入年度预算)。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遗属补助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4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3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6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3500.02万元相比增加2035.93万元,增加收入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5535.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35.9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63.95万元(本级财力3163.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5.93万元,增加收入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35.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3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3.95万元,项目支出2372万元。与上年2461.94万元相比增加1038.06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8万元,与上年29.43万元相较增加3.37万元,增长11.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建局本级)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增加退休人员2名所致;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100.14万元,与上年91.66万元相较增加8.48万元,增长9.2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3人所致;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21万元,与上年166.9万元相较减少34.69万元,减少20.7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转退休5人,减少相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49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较增加13.49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2020年度将转退休4人,一次性补足该4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91万元,与上年10.82万元相比增加6.09万元,增长56.28%,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自2020年1月起,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计算缴交所致;
6.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1.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45.35万元增加16.6万元,增长36.6%,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自2020年1月起,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计算缴交所致;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36.39万元相较增加3.72万元,增长10.22%,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11月-12月未实现缴费,将上年度未缴费部分纳入本年度预算缴交支出所致;
8.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4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住建局本级)人员支出320.67万元,保运转支出21.98万元,与上年315万元相比增加27.65万元,增长8.78%,其中人员支出增加28.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奖励支出;保运转支出减少0.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机关人员转退休,减少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所致;
9.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88.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人员支出187.44万元,保运转支出0.66万元,与上年167.46万元相比增加20.64万元,增加12.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伍安置人员1名,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10.212010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117.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人员支出117.56万元,保运转支出0.41万元,与上年133.85万元相比减少15.88万元,减少11.86%,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调出)2名在职人员,其中1人调往县黄草洲湿地公园管理局工作、另1人调往县地震局任职,减少相应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11.212010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60.67万元,与上年83.69减少23.02万元,增长-27.51%,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人员支出60.67万元,保运转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退休人员工资预算偏高(包含部分社保统发退休工资)所致;
12.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8.60万元,与上年36.38万元增加2.22万元,增长6.1%,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两个: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办、泸西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员支出38.48万元,保运转支出0.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13.21202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7.2万元,与上年7.2万元增加0万元,零增长,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住建局本级)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购买规划专业人员服务的批复”(泸政复[2017]37号),购买规划设计服务7.2万元支出;
14.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790.40万元,上年2127.1万元减少336.70万元,减少15.83%,主要用于:
(1)机关单位(住建局本级)向县洁诚公司购买县城街道清扫保洁服务1297.90万元,与上年1620万元相比减少322.1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根据上年度决算支出,结合本年度实际支出需要,调减该项预算支出所致;
(2)下属两个事业单位(泸西县环卫站、泸西县园林管理站)人员支出490.83万元,保运转支出1.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59万元。 其中:县环卫站人员支出265.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万元,增加2.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23人工资晋升增资部分大于退休1人减支所致; 县园林站人员支出225.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73万元,减少8.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4人,其中2人转退休,另外2人调出至县黄草洲湿地公园管理局工作,相应减少该4人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15.2120601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64.55万元,与上年166.3万元减少1.75万元,减少1.05%,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两个:泸西县安监站、泸西县质监站)单位人员支出164.02万元,保运转支出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质监站退休1人,减少相应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16.2210399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0.2万元,与上年0万元净增长10.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人员支出10.2万元,保运转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更改部门人员支出预算功能科目所致;
17.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6.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95.12万元相比增加11.03万元,增加1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城建监察大队16人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所致(以前年度皆未对县城建监察大队安排该项预算支出)。
18. 2210399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0.71万元,与上年10.20万元增加0.51万元,增加5%,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单位人员支出10.67万元,保运转支出0.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19. 2121301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25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县城街道路灯电费照明支出,与上年相比净增长2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由县财政局企业科的电费支出新增纳入本部门预算支出所致;
20. 2121399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69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支出,与上年相比净增长169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一是增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325户农户土地租赁费支出150万元,二是增加城市餐厨垃圾清运支出40万元,三是增加城市街道路灯维修维护、绿化管护、垃圾处理场填埋工程、污水管道疏通及窨井盖更换等费用支出850万元,四是县城路面修复修缮及建设支出650万元;
21. 2121401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43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净增长43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污水治理方面支出,即对排污公司实施专项补助(费用补贴)430万元新增纳入本部门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698.97万元,与上年1724.77万元,减少25.80万元,减少1.5%,减少的原因减少在职人员10人,减少原因一是在职转退休5人;二是工作调动,向外单位调出5人,其中局机关向泸西县自然资源管理局调出1人、县园林站向县黄草洲湿地公园管理局调出2人、县建管站县黄草洲湿地公园管理局调出1人、县建管站县地震局调出1人,人员减少所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373.2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1333.22万元,与上年1655.59万元减少322.37万元,减少19.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减少,即向县洁诚公司购买县城街道清扫保洁服务1297.90万元,与上年1620万元相比减少322.10万元预算支出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1040万元,与上年0万元净增长104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即一是增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325户农户土地租赁费支出150万元,二是增加城市餐厨垃圾清运支出40万元,三是增加城市街道路灯维修维护、绿化管护、垃圾处理场填埋工程、污水管道疏通及窨井盖更换等费用支出850万元;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76万元,与上年119.65万元增加12.11万元,增加10.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5人,增加退休费支出所致;
4. 310资本性支出650万元,与上年0万元净增长6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即县城路面修复修缮及建设支出65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此表无数字)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535.9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553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5.93万元,变动情况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36.07万元,其变动情况具体是委托业务费即县城街道清扫费用减少预算322.10万元,人员支出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5.80万元,退休费增加12.11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72万元,增加原因是:(212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增加县城街道电费支出252万元、提升人居环境专项经费1690万元,(21214)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增加污水治理专项资金43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35.9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53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3.95万元,项目支出23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5.93万元,变动情况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减少276.87万元,其变动情况具体是委托业务费即县城街道清扫费用减少预算322.10万元,人员支出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5.80万元,退休费增加12.11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72万元,增加原因是:(212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增加县城街道电费支出252万元、提升人居环境专项经费1690万元,(21214)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增加污水治理专项资金43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 工作调动减少5人、在职转退休5人,减少工资福利支出25.80万元;
2. 在职人员转退休5人增加退休费支出12.11万元;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县城街道清扫、保洁)支出减少322.10万元;
4. 调出工作人员5人,在职转退休5人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减少34.69万元;
5. 拟于本年度在职转退休4人,增加该4人职业年金缴费13.49万元;
6.生育保险缴费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预算,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2.69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72万元;
7.新增县城建监察大队16人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致住房公积金增加11.03万元;
8.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372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316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07万元,减少9.6%,变动情况一是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县城街道清扫费用减少预算322.10万元,减少原因是根据上年度决算支出,结合本年实际需要调整预算支出;二是减少在职人员10人(5人调出,5人退休),人员支出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5.80万元支出预算;三是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费增加12.11万元,增加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5人;四是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减少34.69万元,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因机改调出1人,工作需要外调4人,转退休5人;五是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3.49万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4人,为该4人补缴职业年金预算;六是2210201住房公积金增加11.0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县城建监察大队16人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2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2万元),增加2372万元,增加的具体内容和原因是:
1. 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支出2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将县城全年街灯电费纳入本部门预算支出;
2. 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6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0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增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325户农户土地租赁费支出150万元,二是增加城市餐厨垃圾清运支出40万元,三是增加城市街道路灯维修维护、绿化管护、垃圾处理场填埋工程、污水管道疏通及窨井盖更换等费用支出850万元,四是县城路面修复修缮及建设支出650万元。
3. 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4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将污水治理方面支出,即对排污公司实施专项补助(费用补贴)430万元纳入本部门预算支出。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动,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动,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部门排序等流程,共申报项目18个(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0年项目预算总投资20643.69万元。2020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预算项目3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2372万元,分别为:
1.县城街灯亮化电费专项资金项目,金额252万元;
2.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补助资金项目,金额1690万元;
3.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金额430万元。
我单位对批复的项目预算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硬化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终了或项目实施完毕,将按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保障项目资金精准、合规、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县本级项目支出目前共有3项,安排项目资金2372万元,其中:1、县城街灯亮化电费专项资金项目安排252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任务目标设定。2、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补助资金项目安排169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1,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一是住建局2020年工作计划、二是土管局2020年城市基础设施计配套费收入预算。3、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安排43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经处理后的再生污水作为一种新水源,以缓解水资源的紧张问题。
(三)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9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此表无数字)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4项,预算总额1335.1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一般预算支出;数量4项;承接主体依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第二章第七条要求,选择专业强、服务优、价格廉的服务机构;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具体购买项目为:
1. 购买方式为询价
(1) 拟购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服务,预算金额10万元;
(2)拟购买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预算金额20万元。
2. 购买方式为公开招投标:
(1)拟购买规划设计服务,预算金额7.2万元;
(2)拟购买县城街道清扫、保洁服务,预算金额1297.9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7.6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购买街道清扫保洁服务及机关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22.61万元,减少19.55 %,增加的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市购买街道清扫保洁服务预算。具体内容增减变化如图例: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产总额64415.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8.14万元,固定资产1167.39万元,在建工程2689.37万元,公共基础设施58070.98万元,保障性住房409.4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111
附件【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