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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22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规范性文件。

  7. 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泸西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泸西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及任务介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及和建、黄兆坤案恶劣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工勤编制2人,(群团使用)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5.27万元,2020年与上年相比增加198.27万元,增长14.74%。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且2019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543.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3.5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3.54万元(本级财力1543.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543.54万元,2020年与上年相比增加198.27万元,增长14.74%,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且2019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43.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4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27万元,增长14.74%。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且2019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98.27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1.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科目1270.39万元,与上年增加171.77万元,增长15.6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1007.75万元,保运转支出262.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88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不变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无增减变化;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71万元,与上年减少8.3万元,减少8.6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37万元,与上年增加19.48万元,增长59.2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总人数增加所致;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7.09万元,增长36.7%,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总人数增加所致;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总人数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4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27万元,增长14.74%。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245.02万元,与上年增加131.25万元,增长11.78%,增长的原因机构改革,从向阳乡调入3人,从三塘乡调入2人,从旧城镇调入2人,从金马镇调入2人,从白水镇调入1人,从中枢镇调入1人,从永宁乡调入1人,从绿春县调入1人,从县公安局调入3人,从医疗保障局调入2人,从县自然资源局调入1人,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入1人,从县市监局调入1人,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调入1人,从住建局调入1人,从县社科联调入1人,从县妇联调入1人,从建水县纪委调入1人,人员增加所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53.30万元,与上年增加57.02万元,增长29.05%,增长的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22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不变的原因是退休人员无增减变化。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1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万元,较上年减少22.04万元,下降)23.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万元,较上年减少50.36万元,下降)83.9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万元,较上年增加28.32万元,增长89.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较上年增加28.32万元,增长89.40%。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因州纪委成立专案组长期在泸西查办案件,县纪委公车无法满足办案需求,特从公车平台申请借用公务用车1辆,所以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用车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日常办公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455.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7.58万元,固定资产118.28万元,其中:汽车36.9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1.35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2200111



附件【200914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版)整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