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2-20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此表无数据)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此表无数据)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此表无数据)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此表无数据)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对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检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承保、转保、接续、退保、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收集管理。
负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工作,并对乡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隶属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包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15个,失地农民管理中心5个,合计20个。较上年比较为相同。
3.人员情况。
实有在职数22人,与上年人数对比相同。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小康的攻坚之年,一年来,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主管部门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思想统领,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工作主线,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3778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385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在职职工人数11656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342人,其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在职职工人数849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7051人;失业保险参保8920人,工伤保险参保23284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24617人。
二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按照“一报五审两公示”审核模式,完成胜利村委会西营组被征地农民审核工作,从7月份起将对符合条件的233户711人将按规定享受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实惠;针对县属部门轮流审核不流畅的问题,建立县级部门联合审核机制,由原来的“部门逐级审核”变为“部门联合审核”,大幅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审核效率。
三是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安全工作,主动适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新形势,一手抓扩面征缴,一手抓基金安全及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持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巡查力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业务运行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就业专项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业务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同时,将内控制度与基金监督日常审核及财政、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相连,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对账汇总工作。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安全“双随机”进行交叉检查,不断扎牢机关内控“篱笆”墙,有力地保障了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较好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构建“适时、全程、动态”全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的监管机制,及时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对社会保险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及其他数据信息进行监管,共处理预警疑点信息27条,收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2人14314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4人10207元,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底,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79万元,为往年结转的非财政拨款结转。
与上年对比增加30.15万元,增加10.61%,主要原因分析:因增资,故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上调缴费基数,即拨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4.13万元,其中:本年收314.1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4.13万元(本级财力314.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15万元,增加10.61%,主要原因分析:因增资,故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上调缴费基数,即拨入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14.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5万元,增加10.61%,主要原因分析:因增资,故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上调缴费基数,即拨入预算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相同。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本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61%,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后,医疗保险及职业年金增加收入。
1.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本机构开展业务支出248.74万元,较上年增加23.03万元,增加10.2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241.27万元,保运转支出7.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资。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96万元,较上年减少3.32万元,减少-12.1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5万元,较上年增加5.74万元,增加65.1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2.87万元,增加65.22%,增加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
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9.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86万元,增加10.47%,增加原因是缴费基数变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310.28万元,较上年增加28.85万元,增加10.25%,增加原因是增资。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85万元,较上年增加1.31万元,增加51.57%,增加原因是财政调整在职职工公用经费。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4.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万元。与上年对比相同,我中心由人社局机关统一采购管理。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厉行节约要求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厉行节约要求执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我单位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部门排序等流程,共申报项目0个(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0年项目预算总投资0万元。2020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我单位2020年无项目预算支出,即无重点项目绩效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行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填报保障机关运行经费,只统计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上年运行经费包含工会等费用,故本年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国资产总额23.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6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我中心使用人社局机关固定资产,故无固定资产。总资产均为流动资产,主要构成为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为71.68%,原农保站基金专户28.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