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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补助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省、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研究提出待遇政策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待遇政策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的意见建议。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设有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泸西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泸西县医疗保险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机构组建,医保工作全面启程。根据《泸西县机构改革方案》、《泸西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19年2月26日,县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泸西县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全面启程。县委对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1正4副的配备规格予以配备。积极组织拟定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并报经机改领导小组审定,并由县委办、县编委予印发。按“三定”规定,明确了领导班子分工,研究确定了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职工工作岗位调整,完成党支部班子、工会班子的选举配备,及时完成单位财务预算和设立收支帐户,保证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常、有序运转。

  2.加强征缴扩面,全民参保高位推进。加大政策宣传,采取印制发放宣传单、电视台播放参保公告等多种方式,拓展征缴方式,创新拓展参保缴费方式,全面推行银行代扣、网上缴费、手机APP等便民缴费方式。2019年,泸西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13931人,其中:城镇职工21743人,城乡居民392188人。

  3.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方面:2019年,普通门诊就诊447493人次,费用支出合计6394.53万元,个人账户支付6367.34万元;住院17376人次,费用支出合计6263.18万元,统筹支付4064.68万元。离休人员待遇保障方面:2019年,门诊就诊327人次,门诊费用支出32.63万元;住院132人次,住院费用支出128.53万元。伤残人员保险待遇保障方面:2019年,门诊就诊13人次,门诊费支出4.57万元;住院18人次,住院费用支出10.67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方面:享受待遇1437人次,生育医疗费用支出457.59万元,生育津贴支出892.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方面:2019年,普通门诊就诊825205人次,费用支出合计2960.74万元,统筹支付1738.96万元,统筹支付比例达58.73%;大病门诊13025人次,费用支出合计683.73万元,统筹支付409.21万元,统筹支付比例达59.85%;住院81958人次,费用合计36948.69万元,统筹支付23299.52万元,统筹支付比例达63.1%。

  4.大病保险待遇落实到位。大力实施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严格按相关比例进行报销,切实保障大病、重病患者医疗待遇,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至2019年11月,大病统筹保障3969人次,赔付金额共计1078万元。

  5.医疗救助保障到位。用好用实用到位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在原规定的22种重特大疾病病种的基础上,将救助病种调整扩大为所有疾病,即不受病种限制。大力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即可实现医疗报销、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急难救助功能,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忧解难。

  6.特慢病待遇保障到位。针对各乡镇排查出来的医疗负担较重的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特殊病、慢性病患者,以及扶贫系统中健康状况标识为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重点人群,动态监测医保系统中医疗费用“大额”人员,认真核实所患病病种和费用负担情况,符合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条件的,及时办理《特慢病就医证》,保障享受待遇,切实降低费用负担。2019年,共办理《特慢病就医证》1844份,待遇保障13025人次,待遇支出409.21万元。

  7. 持续抓好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比对扶贫系统和医保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动态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为参保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任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助贫困人口参保缴费971.82万元。全力配合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过考核,医保基金负责承担的173.31万元已全额拨付到位。

  8. 深入实施“四重保障”政策待遇。至2019年11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普通门诊就诊126116人次,医疗费用429.09万元,报销268.84万元,报销比例达62.65%;全县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患者12445人次,医疗费用5416.38万元,报销4901.25万元,报销比例达90.49%。

  9.严打欺诈骗保,安全防线织密结牢。定期对全县医疗机构、大额报销参保人进行“飞行检查”,对371家医药机构(卫生室)进行突击检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227家医药机构不合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对相应医保政策进行宣传告知。今年来,共开展集中宣传2次、培训6期1000余人次,召开经办服务工作业务培训会、定点医药机构调度交流会等7场次,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2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条,播放电视宣传片10小时,接受群众咨询3500余人次。

  10. 规范服务重审核。对经办审核、群众举报、巡查发现的医药机构存在问题,分门别类,以一对一的方式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7份,完成整改37家。健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对违规医疗费用严格按协议进行扣减,对违规严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退出机制,有效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共组织签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59份,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家。2019年,共追回及拒付医保基金877.27万元,切实守好参保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

  11.聚焦企业关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实施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加定点医药机构签约准入申请频次,将申请频次由每年1次增加为每年2次。缩短医保费用结算拨付周期,将医保费用结算拨付周期由2个月缩短为1个月,定点医药机构当月发生的费用次月拨付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垫付和运转压力难题。2019年,新增定点医药机构24家,签订服务协议59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 2人,参公事业编制2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7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7.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72.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原来由泸西县民政局负责的医疗救助业务转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该资金预算数为1647.79万元,未计划在年上年初预算中;二是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增加,计提基数增长导致预算数字增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77.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77.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7.86万元(本级财力2177.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72.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原来由泸西县民政局负责的医疗救助业务转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该资金预算数为1647.79万元,未计划在年上年初预算中;二是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增加,计提基数增长导致预算数字增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77.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7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7.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72.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原来由泸西县民政局负责的医疗救助业务转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该资金预算数为1647.79万元,未计划在年上年初预算中;二是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基本工资总额增加,计提基数增长导致预算数字增大。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主要原因分析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人员工资、城乡医疗救助。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1.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34万元,与上年增加3.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退休人员1人所致;

  2.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71万元,与上年增加2.53万元,增长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基本工资总额增加,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3.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61万元,与上年增加10.03万元,增长9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基本工资总额增加,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4.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5.03万元,增长95%,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基本工资总额增加,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5. 21013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1647.7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来由泸西县民政局负责的医疗救助业务转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所致;

  6. 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433.08万元,与上年增加97.03万元,增长29%,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及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基本工资总额增加,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7.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8.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增加7.09万元,增长34%,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基本工资总额增加,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177.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301工资福利支出495.97万元,与上年增加118.37万元,增长31%,增长的原因一是落实2019年增资政策;二是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人员增加所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82万元,与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12%,增长的原因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人员增加所致;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1.07万元,与上年增加1621.07万元,增长的原因一是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原来由泸西县民政局负责的医疗救助业务转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二是2019年增加退休人员1人,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所致。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提高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的人均标准;二是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19年人员新增加7人,导致运行经费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国有资产总额5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07万元,固定资产21.19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400111



附件【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0预算编制(公开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