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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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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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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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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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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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3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县宗教工作,健全宗教事务管理法规和制度,依法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 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全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政策,拟订全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6、负责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对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7、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和专业人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8、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了解检查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对台有关工作指示的情况,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2、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合会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合会、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设有:综合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泸西县统战工作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善宗教工作网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按照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延伸到乡镇,落实到村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责任制,并把宗教作为乡镇、村组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解决基层宗教工作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和遇事回避、推诿等现象的出现。二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统战、公安、民宗等部门要针对涉教各村小组的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到遇到突发事件快速到位、果断决策、准确定位、主动出击。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按照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工作要求,做到宗教管理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不得损害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辖区内乱搭乱建寺观、宗教造像和私设宗教活动,对辖区范围内发生有违反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宗教法律、法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强化部门联动,最大限度的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宗教问题不是依靠某个单位或者个人的力量就可以完成的,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在重点方向和关键环节上下功夫,特别是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做好涉及宗教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打击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破坏渗透活动。三是抓好统筹协调。以统战部门为牵头单位,联合民宗、宣传、公安、住建、教育等相关部门,调动乡镇、村组干部的力量齐抓共管、依法整治,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宗教事务的监督管理,旗帜鲜明地推进宗教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履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责。
3、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大统战”格局
一是紧紧围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中明确提出的“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把我县的创建工作持续融合到经济建设、社会事业、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基层党建等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行各业的优势和特点,打造具有行业特色和亮点的示范单位,使“团结”和“进步”充分体现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工作中,并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各项创建工作提质扩面。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切实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努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积极引导企业家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守法廉洁,诚实经营,努力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泸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三是积极构建“大统战”格局。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抓好统战工作的“基本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助推发展上当好“帮手”,在履职尽责上当好“参谋”,在监督落实上当好“同事”,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作用,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准传播到各个界别、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引领各方面力量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坚决做到中央有要求,统一战线有回应,党和国家大局在哪里,统一战线就跟进到哪里,做到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又要能容人之短、容人之失、容人之异,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2020年预算收入158.93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168.48万元减少9.55万元,减少幅度9.4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8.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3万元(本级财力158.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2020年预算收入158.93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168.48万元减少9.55万元,减少幅度9.4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8.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34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科目107.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97.16万元。保运转支出7.09万元;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保运转支出0.24万元;
3.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56万元;
4.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基本支出158.93万元:301工资福利支出122.77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33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3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表述内容的位置注明“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委统战部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3.71万元,下降82.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县委统战部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县委统战部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23.71万元,下降82.5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833人次。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县委统战部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条分项目填写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统战专项经费 社会稳定民族各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稳定 经费安排时限 红财行发(2019)13号 机密文件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民族团结 经费安排时限 红财行发(2019)13号 机密文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宗教和顺 经费安排时限 红财行发(2019)13号 机密文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委统战部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3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