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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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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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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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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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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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0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财务收入预算表
3.财务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预算总表
6.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第一部分 2020年度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全县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参与规划实施,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开展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有关工作;指导民族地区民族节日等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助配合承办全县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负责指导彝学会等民族团体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文化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1、组织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相关工作的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示范州创建相关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全县示范州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示范州创建各项示范工作任务。
12、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职责;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组织朝觐工作,负责朝觐事务管理;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
13、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宗教场所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4、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指导各乡镇依法履行相关管理职责,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政法科、经济科、文教科、宗教科等5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创新创建载体,筑牢创建工作社会基础。坚持把创建宣传教育引导和开展创建主题活动贯穿于创建工作始终,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以设置永久性大型广告牌、永久性宣传标语、街边宣传箱、悬挂标语、县城沿街LED显示屏、大型宣传展板、灯杆宣传、流动宣传展板、群众性文艺宣传等方式,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为创建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抓试点建设引领全面创建。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示范引领,共建共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全覆盖,目前示范创建工作已经通过了国家级考核验收。
2.维护和谐稳定,筑牢安定团结局面。一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好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乡镇间的协调配合,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三是深入基层,主动下访,随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广泛接触干部、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代表,增进感情、彼此支持。四是进一步加强与接边地区县民族工作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行政接边地区的稳定工作。五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三元地区”涉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3.巩固发展根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繁荣稳定示范县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一是继续认真实施国家和省、州的民族发展项目,保证项目资金安全,保证项目落地生效,同时抓好2020年项目和绩效评估工作,示范带动民族地区发展。二是多渠道、多层面地反映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各级各部门更加关心关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从资金、项目、技术、精准扶贫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三是积极引导、支持民族地区因地、因村制宜,走一村一品的路子,发展特色产业、民族文化产业,千方百计拓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增收渠道。四是抓好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落实,助推民贸民品企业发展。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管理和服务,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人士制度,全方位地进行关心帮助,斋月、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县级领导带队到各场所走访慰问宗教界人士,密切党委政府与信教群众的关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利用正统宗教“扶弱济世、行善积德”的教义,大力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在助推政策法规普及、矛盾纠纷化解、困难人群帮扶、慈善事业宣传、党群关系联络等各项事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5.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狠抓学习,改善和提高工作效能,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乡镇民宗助理员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先进典型经验。提高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引领民族宗教工作,把党建与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与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不断把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三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将勤政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等规定。认真组织学习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并利用反面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
6.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与白水镇桃园村委会的挂钩扶贫工作,认真严格按照 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下乡进行政策宣传、访贫问苦、情况收集和四洁六净等扶贫相关工作,2020年向上争取到中央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0万元,实施白水镇干泥塘、旧城镇瓦舍、向阳乡小六队等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午街铺镇糯衣民族特色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88.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0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03万元(本级财力188.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科目142.62万元,与上年增加5.68万元,增长4.1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132.9万元,保运转支出9.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11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5万元,与上年减少1.75万元,减少13.7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提前计提本单位2020年退休1人费用;
4.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9万元,与上年增加2.69万元,增加100.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提前计提本单位2020年退休1人费用;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54万元,与上年增加2.11万元,增加47.6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数相应增加所致;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5万元,与上年增加0.18万元,增加5.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基数相应增加所致;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增加0.54万元,增加6.56%,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住房公积金的基数相应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55.12万元,与上年增加9.18万元,增加6.29%,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96万元,与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2.78%,增长的原因是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在职人员公用经费;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5万元,与上年无增减。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较上年减少6.75万元,下降27.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增长(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减都需要进行说明):无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9.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0次,共计接待316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接待面缩小。主要用于接待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宗教人士、开展民族宗教业务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增长(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4.95万元,下降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县财政困难,无法安排资金给单位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部门排序等流程,共申报项目0个(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0年项目预算总投资0万元。2020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我单位对批复的项目预算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硬化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终了或项目实施完毕,将按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保障项目资金精准、合规、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残保金、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等。与上年对比增加0.2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残保金和网络使用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国有资产总额40.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万元,固定资产39.24万元,对外投资0万元,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第三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为空表,我单位无本级项目;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我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
(四)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为空表,我单位无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为空表,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0800111
附件【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