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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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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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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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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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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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对公益林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公益林资源依法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开展资源检测,建立资源档案;
3、组织落实和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任务;
4、组织,协调、指导好管护责任单位及护林员的工作,并对管护责任单位和护林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5、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为林业和草原局下属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完成2018年度护林员年终考核及2019年护林员的招聘、聘用工作
2019年1月,依据《泸西县重点公益林护林员考核(暂行)办法》,组织全县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单位对全县318名公益林护林员、300名生态护林员进行考核,考核共评出合格护林员563人,不合格护林员55人。按《泸西县公益林护林员招聘制度》的要求,指导管护责任单位续聘护林员563人,解聘55人,新招聘55人,共签订2019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合同(B)292份(其中3人既管省级公益林又管国家级公益林),收集护林员档案290份;签订2019年度省级公益林管护合同(B)54份(其中26人既管国家级公益林又管省级公益林),收集省级公益林护林员档案28份;签订2019年度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300份。
(二)完成2019年度护林员培训工作
2019年6月6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由各乡镇生态服务中心主任,乡镇主抓护林员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和骨干护林员业务培训工作会。参会人员120余人。会上,局长对公益林管理工作作了指导讲话。培训内容主要是:护林员职责及管护知识、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知识、森林病虫害监测及防治知识、林政资源管理知识、护林员渎职案例讲解等。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管理人员和管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完成2019年度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1、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5号)的规定要求。遵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落界修编后落实的地块、面积及补偿对象,兑现2019年权属为集体的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498.6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445.1万元,涉及农户52229户;省级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53.5万元,涉及农户21325户。为全县841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0045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1068458.83元。以上兑现款,全部通过“一折通”全额兑现到林权所有者手中。
2、兑现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106.5万元,涉及353个集体小组,97户个人。
3、发放全县318名公益林护林员管护劳务费190.8万元。
(四)完成生态护林员精准扶贫任务实施工作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关于“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做好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利用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购买劳务,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按照“情况熟悉、就近就地、胜任工作”的原则,采用“精准、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统一组织选聘生态护林员300人,落实森林资源管护面积30余万亩,使全县天然林、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集体公益林、零星国有、集体林和核桃木本油料林得到有效管护。并且通过政府购买护林劳务服务,年均可为泸西县贫困人口增加纯收入240万元,使全县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带动1250贫困人口从事林业劳务服务或技术服务实现脱贫目标,对泸西县脱贫贡献率达到6.07%。
(五)完成省级公益林完善区划落界工作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2019〕12号)要求,在省、州业务部门的技术支持下,我县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技术规程》的技术要求,认真组织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在充分利用现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识别省级公益林中的非林地小班、不符合区划范围标准小班和改变林地用途小班,共剔除原省级公益林面积9020亩。剔除的原省级公益林面积中,按权属分:国有剔除面积1257亩,集体剔除面积7763亩。按剔除原因分:识别为非林地小班剔除面积2215亩;因不符合区划条件(将杉木、直干桉等人工商品林,果木经济林、行政界线外等面积纳入原公益林面积)剔除面积6327亩;因改变林地用途(项目征占用、“十三五”规划建设工矿用地、毁林开荒等)剔除面积478亩。落界更新后,我县省级公益林总体规模为10.37万亩,新增省级公益林4.67万亩。完善落界后的省级公益林全部为非天保工程区。在10.37万亩省级益林中:国有林面积0.41万亩,占4%;集体林面积9.96万亩,占96%;涉及江河两岸、大中型水库、森林公园、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交通干线、城市面山等6个生态区位。其中:江河两岸1.6万亩;大中型水库0.34万亩;森林公园0.02万亩;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7.07万亩;交通干线0.48万亩;城市面山0.86万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99万元,比上年增加5.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的正常晋升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9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99万元,比上年增加5.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的正常晋升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主要是在职职工的正常晋升等。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万元,与上年减少1.17万元,减少1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2.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7万元,与上年增加2.35万元,增长5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增加,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3.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0.78万元,增长53%,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增加,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4、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73.77万元,与上年增加6.43万元,增长5.54%,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工资增加,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2万元,与上年增加0.39万元, 增长6.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正常晋升工资。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工资福利支出92.94万元,与上年增加5.6万元,增长6.4%,增长的原因是2019年增资政策。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与上年增加0.32万元,增加43%,增加的原因是各种支出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2.17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减少2.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少、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没有购置新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9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乡镇产生的费用减少,车辆运行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为下乡次数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我单位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部门排序等流程,共申报项目4个(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0年项目预算总投资1092.56万元。2020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1092.56万元,分别为: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项目,金额734.06万元;2.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金额240万元;3.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项目,金额为118.5万元。
我单位对批复的项目预算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硬化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终了或项目实施完毕,将按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保障项目资金精准、合规、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x】